Document 14533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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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守大學九十九學年度第二學期第四次教務會議 紀錄
時
間:100 年 05 月 25 日(星期三)14:00
地
點:國際學院 2 樓 60412 室
主
席:黃教務長奇
記錄:吳嘉翎
出列席人員:如出席簽到單。
壹、報告事項
一、上次會議決議與執行情形如下:
99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3 次教務會議決議與執行情形(100.5.4 召開)
案由
決議
執行情形 提案單位
1 「義守大學學則」增(修)訂條文(草案)。 修正後通過。照案執行 註冊組
二、主席報告(略)
三、教務處相關單位報告:
(一)註冊組
1. 100 學年度入學新生手冊正進行校稿中,請各系修正擬寄給新生的學系簡介資
料,以利 8 月 4 日進行資料裝置作業,及 8 月 8 日寄發。
2. 101 學年度大學部及碩士班名額調整經 6 月 15 日校務會通過後,報教育部核定。
3.修正後的學則、抵免辦法及博士學位考試辦法修正條文己公告並於 5 月報部。
4. 101 年度產碩專班春季班申請於 6 月 7 日辦理說明會,有意申請系所請提早規
劃。
5. 100 學年第一學期校級轉系核准轉系學生,日、夜間部合計共有 58 位(日 34 夜
24),已發予「轉系錄取通知書」及電話通知(其中一位為大學推薦甄選入學生,
待本次教務會議通過後,會再另行公告並通知學生)。
6.持續追踨大一及大三生「高教師生問卷」填答率(如附件一【P1-1~2】)。
7.配合工程相關學系執行工程認證需要,提供認證所需學生相關資料--畢業人
數、休退學人數、註冊人數、轉系人數及轉學人數。
8. 99 學年度第 2 學期畢業典禮後領取畢業證書於活動中心五樓受理,配合畢業典
禮時間及各院茶會時間,受理時間為當日 10:00-16:00,以方便畢業生領取畢業
證書。
9.應用系統已有學分學程登錄平台,請各系協助登錄各學程的申請及取得學程證
書之學生資料。
10.配合英檢畢業門檻實施,請各系隨時至「英檢平台」系統登錄學生考照情形,
以利後續轉置成績。
11.本學期碩、博士生口試成績繳交截止日是 7 月 31 日(博士班口試截止日是 7 月
議程_1
15 日),論文繳交截止日是 8 月 31 日,請協助輔導學生依規定時間完成。
12.應屆畢業班學期成績繳交截至日是 6 月 8 日中午 12 時止,請協助轉達任課教
師配合。
13.配合外國學生入學前是中五學制畢業生,為符合教育補修學分規定,本組規劃
一張控管表格,請學系協助認定及控管(如附件一之一【P1-3】)。
補充:1.開設學程之系所,於下學年度起可增加開課學分數。
2.為提高跨院系學程修課人數,請各系主任廣大宣傳,並鼓勵學生修習。
(二)課務組
1.辦理 100 學年度教育部補助大學校院申請跨領域學分學程作業,本次教育部規
定各校至多申請三案。本校進行此作業乃由各學院審視校內相關學系之發展情
形於 100 年 6 月 8 日前提計畫案,本組將於 100 年 6 月 15 日前備文辦理報部事
宜。
2.請各學系多加利用教育部技職司所建置之「大專校院校外實習媒合資訊平台」。
本組已提供各學系帳號及密碼以使用此平台各項功能,請各學系提高使用率,
以發揮各系與業界雙向互動功能,增加業界與學校及學生之實習媒合機會。
3.通識教育中心規劃於 99 學年度暑期將針對大三及大四學生開授「英語能力」課
程,有一般課堂授課的課程以及學生得透過網路教材自行上網學習的遠距教學
課程。
「英語能力」課程結束經評定成績及格者,其「英語能力」成績以「通過」
登錄。此課程報名費收費標準,會視學生入學後,參加檢定的次數予以補助,
而統計學生檢定次數的資料來源,將由應用資訊系統平台各學系所維護的資料
為主,故請各學系務必確實將學生考照資料予以登錄,以免影響學生的權益。
主席補充事項:1.英語能力畢業門檻之補救課程即將於 99 學年度第 3 學期暑假開
始,請課務組通知學生該訊息及收費標準。
2.請各系確實於英語能力檢定平台輸入學生之英檢資訊,以利提
高本校英檢統計資料陳報之正確性。
(三)招生組
1.博士班考試:於 5/23 錄取會議,錄取正取生 22 名,備取生 5 名。
2.個人申請:統一分發後放棄截止至 5/12,放棄人數 100 名。
3.已於 5/3 及 5/4 完成體育單招及碩士班現場報到。
4.學士後中醫學系:預計於 6 月 19 日舉行筆試。
5.陸生招生:
(1)碩士班:於 5/23 召開錄取會議,錄取 2 名,流用 3 名。
(2)大學部:報名時間為 5/16 ~ 6/16,請協助宣傳。
6.轉學考試:將於 6/10~7/5 進行報名,請協助宣傳。
議程_2
主席補充事項:6 月 16-19 日為後中醫學系入闈命題時程,為避免入闈期間,委
員同時擔任陸生招生命題委員,故請招生組將陸生招生之命題委
員名單予教務長室。
(四)教學評量組
1. 5 月 18 日已舉辦「學生學習成果評量」研討與座談會,敬邀高高屏區域教學資
源中心劉孟奇執行長蒞臨本校經驗分享「學生學習成果的評估機制:課程、系
所、學校」之議題。
2.預計 6 月 14 日舉辦「學生學習成果評量」工作坊,敬邀國立新竹教育大學教育
學系蘇錦麗教授蒞臨本校經驗分享。
3.期末教學意見調查於 5 月 25 日~6 月 17 日開放填寫。
主席補充事項:學生學習成效評量未來於 IEEE 認證及系所評鑑將是一大重點指
標,教學評量組在學生學習成效上亦舉辦許多相關活動,請各系
主任鼓勵師生踴躍參加,以落實學生學習成效評量之工作。
四、其他單位報告:
(一)通識教育中心(略)
(二)國際事務處
1.目前本校陸生身份分為姐妹校交換生(互免學雜費)及繳費延修生,100 學年
度擬招收具學籍身份(包括學士班及碩士班)之陸生,請各系教師上課特別注
意陸生學習狀況,相關法規及注意事項請各系及輔導老師須撥冗了解清楚。
本學期陸生身份交換生及延修生人數約 310 位,100 學年度第 1 學期會增加至約
600 位,請各系教師能將花一點時間與注意力在陸生學習上。
2.最近有陸生要求授課教師提前舉行期末考,可提前回原學校,本校授課教師除
了可與國際事務處確認該事,且可依個人教學時程予以調整考試時間,若教師
同意須知會教務處,俾利教務處辦理後續事宜。
(三)華語文中心(略)
(四)教學發展中心
1.「教育部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
(1)本校教學卓越計畫電子報定期公告豐富研習活動、教學資源及奬勵訊息,
敬請各教學單位鼓勵師生踴躍訂閱。網址:http://etp.isu.edu.tw。
(2)教師工作坊相關活動,教學發展中心均已核發研習證書給參與之教師,以
俾利提供教師評鑑之佐證資料用。
2.「99 年度高高屏區域教學資源中心計畫」:
(1)統計至 100/5/23 高高屏教學資源中心計畫本校總經費執行率為 78.64%。
高高屏區域教學資源中心計畫經費執行情形(截至 100/5/23)
核定金額
執行金額
經費執行率
2,140,000
1,637,810
76.53%
教育部補助款
214,000
213,450
99.74%
學校配合款
2,354,000
1,851,260
78.64%
總計
議程_3
(2)高高屏計畫「建立儀器分享平台」
,本校獲補助儀器使用費總計 10 萬元整,
截至 100/5/23 申請金額累計為 13 萬 6,340 元,補助金額累計為 5 萬 7,900
元。申請人數共計 19 人。敬請各教學單位鼓勵學生踴躍申請。
申請系所
材料科學與工程系
生物科技學系
生物醫學工程學系
化學工程學系
電子工程學系
總計
申請人數(人)
6
3
5
4
1
19
申請金額(元)
89,440
32,210
7,770
5,570
1,350
136,340
3.「一般行政業務」:
(1)99 學年度傑出教學獎甄選,甄選委員會於 100/5/20 完成召開複審會議並遴
選出 11 位傑出教學教師。
(2)為使教學意見調查表更能適切反映教師教學成效,教學發展中心擬實施「六
標準差式教學意見調查表」題本修訂調查事宜,題本調查日期由 100 年 5
月 16 日(一) 至 100 年 6 月 24 日(五)止;並預計 10 月召開諮詢會議,修訂
反向題本及彙整教師意見。
(3)學生學習歷程檔案建置率為 100%,學生實際登入使用率為 91.11%,表列於
下(統計至 100/05/23):
年級
學生人數(A)
比率(B/A)
2,891
實際登入生涯(學習)
歷程檔案人數(B)
2,722
大一
大二
2,809
2,384
84.87%
大三
2,785
2,548
91.49%
大四
2,763
2,595
94.85%
合計
11,248
10,249
91.11%
94.15%
(4)99 學年度第 2 學期教學資源平台課程利用率為 61.3%,表列於下(統計至
100/05/23)
。
學院
課程總數
使用 Bb 課程數
課程利用率(%)
電機資訊學院
434
275
53.0%
理工學院
359
195
43.1%
管理學院
625
353
49.3%
醫學院
505
352
62.8%
語文暨傳播學院
266
150
50.4%
通識教育中心
414
253
45.4%
國際學院
90
73
68.1%
總計
2693
1651
61.3%
(5)100 年 5 月教學發展中心辦理活動如下:
議程_4
活動類型
演講者/負責人
講題
與會對象
100/05/4
(四)
學生學習工作
坊(高高屏計畫)
行政院青輔會產業/職涯校
園巡迴講師-呂子瑜老師
求職履歷與面
試技講座
高高屏伴學校
之教職員生
50
100/05/1
0
(五)
數位工作坊
(高高屏計畫)
義守大學 生物科技學系
王瑜琦教授
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 觀
光管理系
李明聰教授
教育部數位學
習認證經驗分
享座談會
本校教職員生
42
100/05/2
5
(三)
學生學習工作
坊
管理學院
管理學院 100
級畢業生成果
發表會
本校教職員生
--
100/05/25
(三)
輔導成果分享座
談
教學發展中心
教師發展組
林彥勝 組長
心得分享交流與
期末注意事項報
告
教學助理、同儕
小老師
--
貳、提案討論
提案一、99 學年度第 2 學期土木系「材料力學」課程更換授課教師,教學意見調查擬以兩位
教師合開課程方式作業,提請討論。(教學評量組提)
說 明:1.土木系「材料力學」原授課教師-劉明樓老師因家庭因素無法繼續授課,該課程由
土木系林鐵雄老師於 5 月 16 日起接任之。
2.為使教學意見調查之結果達公平性,建議本學期期末教學意見調查以兩位教師合
開課程方式作業之。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二、100 學年度第 1 學期轉系申請案,提請討論。(註冊組提)
說 明:1.健管系一年級學生蕭易爭之入學方式為大學推薦甄選,依該項招生簡章規定,就
讀期間不得轉系,惟情況特殊,須於教務會議中提出討論。
決
2.學生的轉系資料如附件二【P2-1~3】。
議:19 票同意,8 票不同意,故本案照案通過。
提案三、「義守大學學生修讀輔系辦法」部份條文修正草案,提請討論。(註冊組提)
說 明:1.修正法源依據,修正第一條。
2.學士後中醫學系性質不同於一般學系,不受理加修該系為輔系,修正第二條。
3.文字修正,修正第五、六、七、九條。
4.修正本辦法所需通過會議,修訂十二條。
5.「義守大學學生修讀輔系辦法」部份條文修正草案,請參閱附件三【P3-1~2】。
6.「義守大學學生修讀輔系辦法」部份條文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請參閱附件三之
決
參與
日期
一【P3-3~4】。
議:照案通過。
議程_5
人次
提案四、「義守大學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部份條文修正草案,提請討論。(註冊組提)
說 明:1.學士後中醫學系性質不同於一般學系,不受理加修該系為雙主修,修正第二條。
2.增修雙主修最低學分數下限,修正第三條。
3.放寬轉學生自入學後即可加修雙主修規定,修正第四條。
4.配合第四條修正,刪除原條文第五條。
5.原第六至十九條條次變更。
6.取得雙主修資格者,加修學系部分另發予學位證書,修改修正後第十三條。
7.修正本辦法所需通過會議,修訂第十九條。
8.「義守大學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部份條文修正草案,請參閱附件四【P4-1~3】。
9.「義守大學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部份條文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請參閱附件四
決
之一【P4-4~5】。
議:照案通過。
提案五、各系(所)已入學學生必修及特色領域科目新增、異動案,提請討論。
(校課程規畫委
員會提)
說 明:1.本案業經 99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1 次校課程規畫委員會議(100 年 5 月 18 日)討論通
過。
2.日間部各系(所)課程新增共計 15 門,停開共計 5 門,更名共計 12 門,學年(期)異
動共計 29 門,其他選修異動至特色領域共計 1 門,總計 54 門。
決
3.必修及特色領域異動彙整表詳如附件五【P5-1~2】。
議:照案通過。
提案六、100 學年度各系(所)入學新生適用之四年課程計畫表及最低之畢業學分數,提請討
論。(校課程規畫委員會提)
說 明:1.本案業經 99 學年第 2 學期第 1 次校課程規畫委員會議(100 年 5 月 18 日)討論通過。
2.各系(所)新生課程計畫表請參閱附件六【紙本】。
決
3.新生必修、選修及畢業學分數異動情形請參閱附件六之一【P6-1~3】。
議:1.照案通過。
2.新增五學系課程仍屬規劃中,為俾利排課更為準確,本會議提供五新學系可於
會後再行修正。
提案七、100 學年度跨院系學程新增、異動案,提請討論。(校課程規畫委員會提)
說 明:1.本案業經 99 學年第 2 學期第 1 次校課程規畫委員會議(100 年 5 月 18 日)討論通過。
2.100 學年度跨院系學程新增、異動案共 5 個,其中新增 2 個,修正草案 1 個,調整
課程 2 個。
決
3.各學程新增、異動概況表請參閱附件七【P7-1~3】。
4.各學程之詳細資料請參閱附件七之一【P7-4~20】。
議:1.整合行銷與傳播學程修正如下:
議程_6
(1)整合本學程規定之結業分總數至少 20 學分...,其餘選修課程得自企業管理學系
與大眾傳播學系所開設課程中自行選擇。
(2)修讀學程學生,其所修習學分數達 9 學分。
(3)請向原肆業系系提出,修習學生科目學分數須達 18 學分數始能獲頒證書。
(4)課表解須達 18 學分始能獲頒發證書。
2.本案修正後通過。
提案八、各系畢業資格檢定及作業要點修正草案,提請討論。(校課程規畫委員會提)
說 明:1.本案業經 99 學年第 2 學期第 1 次校課程委員會議(100 年 5 月 18 日)討論通過。
2.休閒事業管理學系、財務金融學系、會計學系、餐旅管理學系及觀光學系五個學系
新增補救措施條文。
3.其畢業資格檢定暨作業要點修正草案,請參閱附件八【P8-1~23】。
決
系名
頁次
系名
頁次
系名
頁次
休管系
8-1
財金系
8-6
會計系
8-12
餐旅系 8-17
議:照案通過。
觀光系
8-23
提案九、100 學年度各學系所開設之「服務學習」課程申請案,提請討論。(校課程委員會提)
說 明:1.本案業經 99 學年第 2 學期第 1 次校課程規畫委員會議(100 年 5 月 18 日)討論通過。
2. 100 學年度各學系執行「課程學習」與「社區服務」相互結合之「服務學習課程」,
分別由電資學院開設 2 門,語傳學院 1 門,管理學院 9 門,理工學院 2 門,醫學
院 2 門,通識中心 2 門,共計 18 門。
決
3.100 學年度開設服務學習課程一覽表,請參閱附件九【P9-1~41】。
議:1.每學院須提供 2 門服務學習課程,未達標準之學院請儘量補滿足課程數。
2.服務學習課程是教卓及中程指標之一,這二年均獲教育部約 120 萬元補助,未來教
育部將不予補助,由各校自行提供經費執行服務學習,因服務學習課程常態性課
程,故未來各系所可將該課程所須費用提送系所特色預算審議。
3.本案修正後通過。
提案十、99 學年度醫學營養學系開設暑期遠距數位教學課程,提請討論。(校課程委員會提)
說 明:1.本案業經 99 學年第 2 學期第 1 次校課程委員會議(100 年 5 月 18 日)討論通過。
2.醫學營養學系 99 學年度暑期由陳麗琴老師,開設「生物化學(一)」及「生理學」2
門非同步遠距教學課程,
決
3.課程規畫表請參閱附件十【P10-1~4】。
議:照案通過。
議程_7
提案十一、越南境外碩士在職專班課程規劃,提請討論。(校課程委員會提)
說 明:1.本案業經 99 學年第 2 學期第 1 次校課程委員會議(100 年 5 月 18 日)討論通過。
決
2.越南境外碩士在職專班課程架構與計畫表,請參閱附件十一【P11-1~3】。
議:照案通過。
提案十二、各學系輔系、雙主修科目表調整案,提請討論。(課務提)
說 明:1.本案業經 99 學年第 2 學期第 1 次校課程委員會議(100 年 5 月 18 日)討論通過。
2.配合各系 100 學年度課程規劃之修訂,共有 10 個學系修改輔系、雙主修科目學分
表。
3.輔系、雙主修科目表調整學系為機動系、財金系、觀光系、餐旅系、休閒系、國商
系、會計系、職治系、物治系及醫放系。
4.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十二【P12-1~28】。
決
系名
頁次
機動系
12-1
系名
頁次
財金系
12-3
系名
頁次
觀光系
12-6
系名
頁次
餐旅系
12-9
系名
頁次
休閒系 12-12
國商系 12-15 會計系 12-18 職治系 12-20 物治系 12-22 醫放系 12-26
議:照案通過。
主席補充說明:學校輔系、雙主修政策,為增加學生就業競爭力,各學系訂定輔系、雙主修
辦法,但取得證書之學生甚少,下列幾項改善措施提供參考:
1.各學系降低輔系、雙主修門檻,降低修習學分數。
2.為鼓勵學生修習非本系輔系或雙主修之課程,其該系及開設輔系雙主修之
學系,其學生數均可雙方面計算之,利於增加開課數。
參、臨時動議
提案一、學士後第二專長班 100 學年度入學新生二年課程計畫表,提請討論。
(校課程規畫委
員會提)
說 明:1.本案業經 99 學年第 2 學期第 1 次校課程規畫委員會議(100 年 5 月 18 日)討論通過。
2.綠色能源學士後第二專長班 100 學年度入學新生課程計畫表,詳見附件十三
【P13-1】。
3.電信科技與應用產業學士後第二專長班 100 學年度入學新生課程計畫表,詳見附
決
件十三之一【P13-2】。
4.本案學士後第二專長班已由註冊組提報教育部申請中。
議:照案通過。
肆、散會(16:10)
議程_8
附件一
『義守大學』大三學生目前問卷回收狀況(統計日期:100.05.23)
系所
大三人數
完成填答人數
回收率
通訊工程學系(520126)
30
7
23.33
餐旅管理學系(810102)
29
7
24.14
工業工程與管理學系(520601)
53
21
39.62
公共政策與管理學系(310807)
33
14
42.42
企業管理學系(340301)
65
30
46.15
電機工程學系(520101)
84
39
46.43
電子工程學系(520103)
53
25
47.17
應用數學系(460102)
46
24
52.17
醫學影像暨放射科學系(720712)
32
17
53.13
醫務管理學系(340901)
53
30
56.6
生物醫學工程學系(521108)
52
31
59.62
資訊工程學系(520114)
77
52
67.53
資訊管理學系(480109)
63
44
69.84
財務金融學系(340501)
60
43
71.67
會計學系(340201)
32
23
71.88
應用日語學系(220321)
36
29
80.56
物理治療學系(720401)
30
25
83.33
機械與自動化工程學系(520219)
48
41
85.42
休閒事業管理學系(810508)
31
27
87.1
觀光學系(810201)
32
28
87.5
護理學系(720601)
60
53
88.33
應用英語學系(220312)
56
50
89.29
醫學營養學系(720508)
30
27
90
生物科技學系(420302)
31
28
90.32
化學工程學系(520401)
42
38
90.48
大眾傳播學系(320101)
33
30
90.91
職能治療學系(720402)
32
30
93.75
土木與生態工程學系(520305)
45
43
95.56
國際商務學系(340403)
58
58
100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系(520502)
50
50
100
健康管理學系(720210)
33
33
100
1-1
『義守大學』大一新生目前問卷回收狀況(統計日期:100.05.23)
系所
大一人數
完成填答人數
回收率
電子工程學系(520103)
95
10
10.53
國際財務金融學系(340516)
37
6
16.22
餐旅管理學系(810102)
59
13
22.03
醫務管理學系(340901)
110
34
30.91
電機工程學系(520101)
157
50
31.85
工業工程與管理學系(520601)
94
39
41.49
醫學影像暨放射科學系(720712)
39
17
43.59
公共政策與管理學系(310807)
60
29
48.33
國際企業經營學系(340309)
38
20
52.63
觀光餐旅學系(810224)
46
25
54.35
通訊工程學系(520126)
43
26
60.47
資訊管理學系(480109)
98
60
61.22
醫學營養學系(720508)
59
38
64.41
企業管理學系(340301)
107
74
69.16
應用日語學系(220321)
62
46
74.19
生物醫學工程學系(521108)
96
76
79.17
觀光學系(810201)
57
49
85.96
應用英語學系(220312)
108
93
86.11
護理學系(720601)
125
108
86.4
財務金融學系(340501)
111
98
88.29
化學工程學系(520401)
95
84
88.42
休閒事業管理學系(810508)
57
52
91.23
物理治療學系(720401)
47
43
91.49
大眾傳播學系(320101)
57
53
92.98
會計學系(340201)
59
55
93.22
職能治療學系(720402)
47
44
93.62
應用數學系(460102)
58
55
94.83
資訊工程學系(520114)
146
139
95.21
土木與生態工程學系(520305)
85
83
97.65
機械與自動化工程學系(520219)
96
94
97.92
國際商務學系(340403)
100
100
100
生物科技學系(420302)
62
62
100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系(520502)
97
97
100
健康管理學系(720210)
51
51
100
1-2
附件一之一
義守大學外國學生補修學分認定表
姓名
入學年月
系級
學號
補修課程
抵免課程
抵免學期
科目名稱
第
學年度
學期
第
學年度
學期
第
學年度
學期
第
學年度
學期
第
學年度
學期
學分數 成績
科目名稱
學科代碼 學分數 學系審查簽章
學年度
第
學期
學年度
第
學期
學年度
第
學期
學年度
第
學期
系主任
國際事務處
註冊組
教務長
申請者注意事項:
1.本表用於外國學生就讀海外中五學制畢(結)業,以同等學力資格入學本校補修課程用。
2.修習經教育部認可之當地大學校院開設之大學先修課程或我國大學赴境外開設之推廣教
育學分班,亦可酌予承認。
3.修習成績需及格始得承認,並檢附成績證明影本。
4.補修科目(高中國文、英語、數學及電腦課程)需於入學 2 年內修畢。修畢補修科目(或學分)
及符合學 系畢業規定,始授予學位。
5.每位學生填寫一份,承認課程經學系審查後送回註冊組存查,完成所有課程後,進行檢核
作業。
1-3
附件二
2-1
2-2
2-3
附件三
義守大學學生修讀輔系辦法修正草案
85 年 1 月 23 日八十四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二次教務會議通過
85 年 2 月 16 日教育部台(85)高(二)字第 85011708 號函核備
86 年 8 月 28 日八十六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一次教務會議通過
86 年 11 月 19 日八十六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二次教務會議通過
89 年 10 月 25 日八十九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二次教務會議通過
92 年 3 月 5 日九十一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一次教務會議通過
92 年 6 月 10 日教育部台高(二)字第 0920080637 號函核備
92 年 10 月 8 日九十二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二次教務會議通過
93 年 5 月 12 日九十二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二次教務會議通過
93 年 7 月 8 日教育部台高(二)字第 0930085081 號函備查
96 年 3 月 21 日九十五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一次教務會議通過
96 年 8 月 6 日教育部台(二)字第 0960114086 號函備查
100 年○月○○日校長核定公告修正第 1、2、5、6、7、9、12 條條文
100 年○○月○○日教育部台(二)字第○○號函備查第 1、2、5、6、7、9、12 條條文
第
一
條
本辦法依據本校學則、大學法及大學法施行細則規定訂
定之。
第
二
條
各學系(學士後中醫學系除外)得接受其他學系學生選
修輔系。選修輔系者至少應修畢輔系專業(門)必修科目二
十學分;科目學分表及相關規定由各系訂定並經教務會議通
過後施行。輔系學分應在主系規定最低畢業學分數以外加修
之。
第
三
條
本校大學部學生,得自二年級起至最高修業年級(不包括
延長修業年限)第一學期止,申請加修其他學系為輔系。
第
四
條
學生得於每學期註冊時向原主修學系提出申請,經原主
修學系及所選輔系系主任同意,送至教務處備案。
第
五
條
選修輔系學生,其每學期學業成績以主系及輔系課程合
併計算,並依照本校學則有關規定辦理。
3-1
第
六
條
凡修滿輔系規定之科目與學分且成績及格者,其學位證
書及所申請之中、英文歷年成績單、畢業生名冊、英文學位
證明加註輔系名稱。
第
七
條
學生如不能於規定修業年限修滿輔系應修課程與學分
者,得延長修業年限至多二年。修業期滿未修足輔系規定學
分者,不得申請發給有關輔系之任何證明。
第
八
條
選修輔系學生,於規定修業年限修足主系規定之科目學
分,而未修足輔系規定之科目學分時,如申請放棄輔系可准
其畢業,但其畢業證書不得加註輔系名稱,且畢業離校後,
亦不得要求返校補修其未修足之輔系科目學分,或發給輔系
之任何證明。
第
九
條
選修輔系學生,若未修足輔系學分而申請放棄輔系,應
屆畢業生應於該年八月底前提出申請。其在輔系修讀與主系
相關科目學分,得經原主修學系系主任同意抵充主系最低畢
業學分。
第
十
條
學生修習輔系課程於規定修業年限內學校如需另行開
班,應繳交學分費。大學部學生因修習輔系而延長修業年限,
修習學分在九學分(含)以下者,應繳交學分費,十學分(含)
以上者,應繳交全額學雜費。進修部學生則繳交學分學雜費。
第 十一 條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項,悉依本校學則及有關規章規定辦
理。
第 十二 條
本辦法經教務會議、行政會議及校務會議通過,陳請校
長核定後自公告日實施,並報教育部備查。
3-2
附件三之一
義守大學學生修讀輔系辦法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
明
第一條 本辦法依據本校 第一條 本辦法依據本校 一、增修本辦法之法源依
學則、大學法及大學法施 學 則 及 大 學 法 規 定 訂 定
據。
之。
行細則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各學系(學士後中 第二條 各學系得接受其 一、因學士後中醫學系屬人
醫學系除外)得接受其他 他學系學生選修輔系。選
力培育總量管制機制
學系學生選修輔系。選修 修 輔 系 者 至 少 應 修 畢 輔
之類科,排除接受他系
輔 系 者 至 少 應 修 畢 輔 系 系專業(門)必修科目二
學生修習輔系。
專業(門)必修科目二十 十學分;科目學分表及相 二、刪除標點符號。
學分;科目學分表及相關 關 規 定 由 各 系 訂 定 並 經
規 定 由 各 系 訂 定 並 經 教 教務會議通過後施行。輔
務會議通過後施行。輔系 系學分,應在主系規定最
學分應在主系規定最低 低畢業學分數以外加修
畢業學分數以外加修之。 之。
第五條 選修輔系學生,其 第五條 選修輔系學生,其 刪除標點符號。
每 學 期 學 業 成 績 以 主 系 每學期學業成績,以主系
及輔系課程合併計算,並 及輔系課程合併計算,並
依照本校學則有關規定 依照本校學則有關規定
辦理。
辦理。
第六條 凡修滿輔系規定 第六條 凡修滿輔系規定 酌修文字。
之 科 目 與 學 分 且 成 績 及 之科目與學分,成績及格
格者,其學位證書及所申 者,其學位證書及所申請
請 之 中 、 英 文 歷 年 成 績 之中、英文歷年成績單、
單、畢業生名冊、英文學 畢業生名冊、英文學位證
位證明加註輔系名稱。
明加註輔系名稱。
第七條 學生如不能於規 第七條 學生如不能於規 刪除標點符號。
定修業年限修滿輔系應 定修業年限修滿輔系應
修課程與學分者,得延長 修課程與學分者,得延長
修業年限至多二年。修業 修業年限至多二年。修業
期 滿 未 修 足 輔 系 規 定 學 期滿,未修足輔系規定學
分者,不得申請發給有關 分者,不得申請發給有關
輔系之任何證明。
輔系之任何證明。
第九條 選修輔系學生,若 第九條 選修輔系學生,若 刪除標點符號。
未 修 足 輔 系 學 分 而 申 請 未修足輔系學分,而申請
放棄輔系,應屆畢業生應 放棄輔系,應屆畢業生應
於該年八月底前提出申 於該年八月底前提出申
請。其在輔系修讀與主系 請。其在輔系修讀與主系
相關科目學分,得經原主 相關科目學分,得經原主
修學系系主任同意抵充 修學系系主任同意抵充
3-3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
明
主系最低畢業學分。
主系最低畢業學分。
第十二條 本辦法經教務 第十二條 本辦法經教務 依教育部 980715 台高(二)
會議、行政會議及校務會 會議通過,報請教育部備 字第 0980122690 函及配合
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 查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校內法制作業修正公告程
自公告日實施,並報教育
序。
部備查。
3-4
附件四
義守大學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修正草案
85 年 1 月 23 日八十四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二次教務會議通過
85 年 2 月 16 日教育部台(85)高(二)字第 85011708 號函核備
86 年 8 月 28 日八十六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一次教務會議通過
86 年 11 月 19 日八十六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二次教務會議通過
89 年 10 月 25 日八十九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二次教務會議通過
92 年 3 月 5 日九十一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一次教務會議通過
92 年 6 月 10 日教育部台高(二)字第 0920080637 號函核備
○○年○月○日校長核定公告修正 2~19 條條文
第
一
條
本辦法依據本校學則、大學法、大學法施行細則及學位
授予法規定訂定之。
第
二
條
各學系(學士後中醫學系除外)得接受其他學系學生加
修雙主修。有關加修雙主修應修科目學分表及相關規定由各
系訂定並經教務會議通過後實施。
第
三
條
加修雙主修者,除應修滿主修學系必修科目與最低畢業
學分,並須修滿加修學系全部專業(門)必修科目與學分且
須達加修學系畢業學分三分之ㄧ,始准以雙主修資格畢業。。
第
四
條
本校大學部學生自二年級起至最高修業年級(不包括延
長修業年限)第一學期止,得申請加修其他性質不同學系為雙
主修。
第
五
條
本校學生加修輔系者,得於次學期註冊時,申請改修該
輔系為雙主修。
第
六
條
申請加修雙主修者,須經原主修學系與加修學系系主任
同意,送至教務處備案。
第
七
條
修讀雙主修學生,每學期所修學分及學業成績,以主修
學系與加修學系課程合併計算。所修雙主修課程不及格科目
併入學期不及格學分核計,並依學則有關規定辦理。
第
八
條
主修學系之必選修科目學分、名稱與加修學系相同者,
得承認為加修學系之必修科目與學分,不必重複修習,惟承
4-1
認後學分數未達加修學系畢業學分三分之ㄧ者,應指定替代
科目以補足所差學分。
第
九
條
加修雙主修者,如未依規定修畢雙主修課程,其已修及
格之加修學系科目與主修學系相關者,得視同主修學系之選
修科目。
第 十 條
加修雙主修者,已修滿主修學系全部必修科目與最低畢業
學分,其成績及格,但未修滿加修學系全部必修科目與學分
時,如合於輔系規定,得核給輔系資格畢業。
第 十一 條
加修雙主修者,在主修學系修業年限及延長修業年限內
修滿主修學系必修科目與最低畢業學分,而仍未修滿加修學
系全部必修科目與學分者,得再延長修業年限一學期或一學
年。
第 十二 條
加修雙主修學生,於規定修業年限修畢主修學系應修畢
業科目學分,而加修學系必修科目學分未修畢時,如願放棄
雙主修資格者,應屆畢業生應於該年八月底前提出申請。主
修學系准予畢業,但畢業後不得申請復學補修未修畢之雙主
修學分,或發給雙主修之任何證明。
第 十三 條
以雙主修資格畢業者,另核發加修學系學位證書,所申
請之中、英文歷年成績單、英文學位證明,均加註雙主修學
系名稱。
第 十四 條
加修雙主修學生,修讀加修學系之必修科目應在學期中
修習為原則,如與主修學系所修科目授課時間衝突時,得參
加暑期班修習。
第 十五 條
他校加修雙主修學生轉學本校後,如願保留雙主修資格
者,入學後須重新登記。加修學系系主任得就其已修讀科目
辦理承認學分。
第 十六 條
學生修讀雙主修課程,如於規定修業年限內學校須另行
開班,應繳交學分費。大學部學生因修讀雙主修而延長修業
年限,修習學分在九學分(含)以下者,繳交學分費,在十
4-2
學分(含)以上者,應繳交全額學雜費。進修部學生則繳交
學分學雜費。
第 十七 條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項,悉依本校學則及有關規章規定辦
理。
第 十八 條
本辦法經教務會議、行政會議及校務會議通過,陳請校
長核定後自公告日實施,並報教育部備查。
4-3
附件四之一
義守大學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
明
第二條 各學系(學士後中 第二條 各學系得接受其 因學士後中醫學系屬人力
醫學系除外)得接受其他 他 學 系 學 生 加 修 雙 主 培 育 總 量 管 制 機 制 之 類
學系學生加修雙主修。有 修。有關加修雙主修應修 科,排除接受他系學生修習
關 加 修 雙 主 修 應 修 科 目 科 目 學 分 表 及 相 關 規 定 雙主修。
學分表及相關規定由各 由各系訂定並經教務會
系 訂 定 並 經 教 務 會 議 通 議通過後實施。
過後實施。
第三條 加修雙主修者,除 第三條 加修雙主修者,除 增修雙主修最低學分數下
應 修 滿 主 修 學 系 必 修 科 應 修 滿 主 修 學 系 必 修 科 限。
目與最低畢業學分,並須 目與最低畢業學分,並須
修滿加修學系全部專業 修滿加修學系全部專業
(門)必修科目與學分且 (門)必修科目與學分,
須 達 加 修 學 系 畢 業 學 分 始准以雙主修資格畢業。
三分之ㄧ,始准以雙主修
資格畢業。
第四條 本校大學部學生 第四條 本校大學部學生 一、修 訂 放 寬 轉 學 生 自 入
自 二 年 級 起 至 最 高 修 業 修畢第一學年課程,自二
學後即可加修雙主修
年級(不包括延長修業年 年 級 起 至 四 年 級 第 一 學
規定。
限)第一學期止,得申請 期止,得申請加修其他性 二、酌修文字。
加 修 其 他 性 質 不 同 學 系 質不同學系為雙主修。
為雙主修。
第五條 轉學生入學後,修 因第四條修訂轉學生放寬
畢一學年課程,得自次學 加修雙主修規定,刪除本條
期註冊時,申請加修其他 文。
性質不同學系為雙主修。
第五條 本校學生加修輔 第六條 本校學生加修輔 一、第四條已規定加修雙主
系者,得於次學期註冊 系者,得於次學期註冊
修資格,刪除部分文
時,申請改修該輔系為雙 時,申請改修該輔系為雙
字。
主修。
主修。一年級生,須於第 二、條次變更。
二學年學期註冊時,才可
申請更改該輔系為雙主
修。
第六條 申請加修雙主修 第七條 申請加修雙主修 條次變更。
者,須經原主修學系與加 者,須經原主修學系與加
修學系系主任同意,送至 修學系系主任同意,送至
教務處備案。
教務處備案。
第七條
修讀雙主修學第八條
修 讀 雙 主 修 學 條次變更。
生,每學期所修學分及學 生,每學期所修學分及學
業成績,以主修學系與加 業成績,以主修學系與加
修學系課程合併計算。所 修學系課程合併計算。所
4-4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
明
修雙主修課程不及格科 修雙主修課程不及格科
目併入學期不及格學分 目併入學期不及格學分
核計,並依學則有關規定 核計,並依學則有關規定
辦理。
辦理。
第八條 主修學系之必選 第九條 主修學系之必選 一、說明加修學系最少應修
修科目學分、名稱與加修 修科目學分、名稱與加修
學分數。
學系相同者,得承認為加 學系相同者,得承認為加 二、條次變更。
修學系之必修科目與學 修學系之必修科目與學
分,不必重複修習,惟承 分,不必重複修習。
認後學分數未達加修學
系畢業學分三分之ㄧ
者,應指定替代科目以補
足所差學分。
第九條 加修雙主修者,如 第十條 加修雙主修者,如 條次變更。
未依規定修畢雙主修課 未依規定修畢雙主修課
程,其已修及格之加修學 程,其已修及格之加修學
系科目與主修學系相關 系科目與主修學系相關
者,得視同主修學系之選 者,得視同主修學系之選
修科目。
修科目。
第十條 加修雙主修者,已 第 十 一 條
加 修 雙 主 修 條次變更。
修 滿 主 修 學 系 全 部 必 修 者,已修滿主修學系全部
科目與最低畢業學分,其 必 修 科 目 與 最 低 畢 業 學
成績及格,但未修滿加修 分,其成績及格,但未修
學系全部必修科目與學 滿加修學系全部必修科
分時,如合於輔系規定, 目與學分時,如合於輔系
得核給輔系資格畢業。
規定,得核給輔系資格畢
業。
第十一條
加修雙主修第十二條
加 修 雙 主 修 條次變更。
者,在主修學系修業年限 者,在主修學系修業年限
及延長修業年限內修滿 及延長修業年限內修滿
主修學系必修科目與最 主修學系必修科目與最
低畢業學分,而仍未修滿 低畢業學分,而仍未修滿
加修學系全部必修科目 加修學系全部必修科目
與學分者,得再延長修業 與學分者,得再延長修業
年限一學期或一學年。
年限一學期或一學年。
第十二條 加修雙主修學 第十三條 加修雙主修學 條次變更。
生,於規定修業年限修畢 生,於規定修業年限修畢
主修學系應修畢業科目 主修學系應修畢業科目
學分,而加修學系必修科 學分,而加修學系必修科
目學分未修畢時,如願放 目學分未修畢時,如願放
棄雙主修資格者,應屆畢 棄雙主修資格者,應屆畢
業生應於該年八月底前 業生應於該年八月底前
提出申請。主修學系准予 提出申請。主修學系准予
4-5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
明
畢業,但畢業後不得申請 畢業,但畢業後不得申請
復學補修未修畢之雙主 復學補修未修畢之雙主
修學分,或發給雙主修之 修學分,或發給雙主修之
任何證明。
任何證明。
第十三條 以雙主修資格 第十四條 以雙主修資格 合於雙主修畢業資格,加修
畢業者,另核發加修學系 畢業者,其學位證書及所 學系另發予一張畢業證書。
學位證書,所申請之中、 申請之中、英文歷年成績
英文歷年成績單、英文學 單、英文學位證明,均加
位證明,均加註雙主修學 註雙主修學系名稱。
系名稱。
第十四條 加修雙主修學 第十五條 加修雙主修學 條次變更。
生,修讀加修學系之必修 生,修讀加修學系之必修
科目應在學期中修習為 科目應在學期中修習為
原則,如與主修學系所修 原則,如與主修學系所修
科目授課時間衝突時,得 科目授課時間衝突時,得
參加暑期班修習。
參加暑期班修習。
第十五條 他校加修雙主 第十六條 他校加修雙主 條次變更。
修學生轉學本校後,如願 修學生轉學本校後,如願
保留雙主修資格者,入學 保留雙主修資格者,入學
後須重新登記。加修學系 後須重新登記。加修學系
系主任得就其已修讀科 系主任得就其已修讀科
目辦理承認學分。
目辦理承認學分。
第十六條 學生修讀雙主 第十七條 學生修讀雙主 條次變更。
修課程,如於規定修業年 修課程,如於規定修業年
限內學校須另行開班,應 限內學校須另行開班,應
繳交學分費。大學部學生 繳交學分費。大學部學生
因修讀雙主修而延長修 因修讀雙主修而延長修
業年限,修習學分在九學 業年限,修習學分在九學
分(含)以下者,繳交學 分(含)以下者,繳交學
分費,在十學分(含)以 分費,在十學分(含)以
上者,應繳交全額學雜 上者,應繳交全額學雜
費。進修部學生則繳交學 費。進修部學生則繳交學
分學雜費。
分學雜費。
第十七條 本辦法如有未 第十八條 本辦法如有未 條次變更。
盡事項,悉依本校學則及 盡事項,悉依本校學則及
有關規章規定辦理。
有關規章規定辦理。
第十八條 本辦法經教務 第十九條 本辦法經教務 依 教 育 部 98.07.15 台 高
會議、行政會議及校務會 會 議 通 過 報 請 教 育 部 核 (二)字第 0980122690 函及
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 備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配合校內法制作業修正公
自公告日實施,並報教育
告程序。
部備查。
4-6
附件五
99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1 次校課程委員會議
各系(所)必修暨特色領域新增、異動案
一、特色領域課程新增、異動彙總表
項
開設系級 科目名稱
次
日間部已入學學生特色領域課程異動
學分數 異動情形
備註
1 資工四上 叢集運算
3
學期異動:四下→四上 97 學年度起入學新生適用
2 資工三上 計算機圖學
3
學期異動:三下→三上 98 學年度起入學新生適用
3 資工四下 多媒體通訊
3
學期異動:四上→四下 97 學年度起入學新生適用
4 通訊四下 隨機過程
3
學期異動:四上→四下 97 學年度入學新生適用
5 通訊三上 無線網路技術
3
學期異動:三下→三上 98 學年度入學新生適用
6 通訊三下 數位信號處理
3
學期異動:三上→三下 98 學年度入學新生適用
7 材料三下 鋼鐵冶金原理與製程
3
停開
97 學年度起入學新生適用
8 材料三下 鋼鐵材料原理與製程
3
新增
97 學年度起入學新生適用
9 材料三上 材料分析技術
3
學期異動:三下→三上 98 學年度起入學新生適用
10 材料四上 半導體製程技術
3
學期異動:四下→四上 98 學年度起入學新生適用
11 大傳四上 攝影棚導播實務
3
更名
97 學年度入學學生適用
12 大傳四上 進階影像設計與製作
3
更名
97 學年度入學學生適用
13 大傳四下 攝影棚節目製作實務
3
更名
97 學年度入學學生適用
14 大傳四上 傳播產業質能規範
3
新增
97 學年度入學學生適用
15 休閒三
生態與休閒
2
學年異動:二→三
99 學年度入學學生適用
16 休閒三
青少年休閒規劃
2
學年異動:二→三
99 學年度入學學生適用
17 休閒三
水域休閒活動規劃
2
學年異動:二→三
99 學年度入學學生適用
18 休閒三
健康休閒產業
2
學年異動:二→三
99 學年度入學學生適用
19 休閒三
民俗文化應用
2
學年異動:二→三
99 學年度入學學生適用
20 休閒二
藝文與表演活動規劃
2
其他選修異動至 A 領域 99 學年度入學學生適用
21 休閒二
兒童休閒規劃
2
新增
99 學年度入學學生適用
22 會計二
金融商品會計處理
3
更名
99 學年度入學學生適用
23 生科二
生物資訊程式與計算機概論
3
更名
99 學年度起入學新生適用
24 生科三
基因與細胞工程技術
3
更名
98 學年度起入學新生適用
25 生科三
蛋白質與酵素工程技術
3
更名
98 學年度起入學新生適用
26 生科四下 再生醫療工程技術
3
更名
97 學年度起入學新生適用
27 生科四下 基因與蛋白質體學
3
更名
97 學年度起入學新生適用
28 生科四上 免疫技術特論
3
學期異動:四下→四上 97 學年度起入學新生適用
29 營養二
食品科學概論
2
更名
99 學年度起入學新生適用
30 營養二
食品工廠管理學
2
更名
99 學年度起入學新生適用
2
學期異動:四下→四上 99 學年度起入學新生適用
31 物治二下 小兒物理治療服務
5-1
※日間部課程新增共計 15 門,停開共計 5 門,更名共計 12 門,學年(期)異動共計 29 門,其他選修異動至 A 領域 1 門,共計 54 門。
99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1 次校課程委員會議
各系(所)必修暨特色領域新增、異動案
二、必修課程新增、異動彙總表
項
開設系級
次
科目名稱
日間部已入學學生必修課程異動
學分數
異動情形
備註
1
資工三下 演算法
2
學期異動:三上→三下
98 學年度起入學新生適用
2
機動四上 專題實作
3
學期異動:三下→四上
99 學年度入學新生適用
3
觀光四下 旅遊市場策略分析
2
停開
97 學年度起入學新生適用
4
觀光四上 觀光管理決策
2
新增
97 學年度起入學學生適用
5
餐旅四上 餐旅專題製作
2
停開
97 學年度起入學學生適用
6
餐旅四上 餐旅專題製作(一)
1
新增
97 學年度起入學學生適用
7
餐旅四上 餐旅專題製作(二)
1
新增
97 學年度起入學學生適用
8 會計四下 會計倫理
2
學期異動:四上→四下
97、98 學年度入學適用
9
2
學期異動:四上→四下
99 學年度入學學生適用
10 會計四上 專題製作(二)
1
學期異動:三下→四上
98、99 學年度入學適用
11 政管二上 公共政策與管理講座(一)
2
停開
99 學年度起入學學生適用
12 政管二下 公共政策與管理講座(二)
2
停開
99 學年度起入學學生適用
13
公務倫理
2
學期異動:四上→四
98 學年度入學學生適用
14 營養二下 食品化學
3
學期異動:二上→二下
99 學年度入學新生適用
15 營養二下 食品化學實驗
1
學期異動:二上→二下
99 學年度入學新生適用
16 營養三下 營養實習-基礎
1
學期異動:二上→三下
99 學年度入學新生適用
17 營養二上 食品分析與檢驗
2
學期異動:二下→二上
99 學年度入學新生適用
18 營養二上 食品分析與檢驗實驗
1
學期異動:二下→二上
99 學年度入學新生適用
19 醫工四上 書報討論(一)
1
更名
99 學年度入學新生適用
20 醫工四下 書報討論(二)
1
新增
99 學年度起入學新生適用
21 醫工三下 醫學工程專題製作(一)
2
學期異動:四上→三下
99 學年度起入學新生適用
22 物治二上 兒童發展暨評估學
1
學期異動:二下→二上
99 學年度起入學新生適用
23 物治二上 兒童發展暨評估學實習
1
學期異動:二下→二上
99 學年度起入學新生適用
會計四下 專業倫理-管理與社會責任
政管四
5-2
※日間部課程新增共計 15 門,停開共計 5 門,更名共計 12 門,學年(期)異動共計 29 門,其他選修異動至 A 領域 1 門,共計 54 門。
99-100 學年度系所畢業學分一覽表(學士班)
99 學年度
系
(所)
院通識
院必
+
系必
電
機
系
必 10
68
電
子
系
必 10
69
必 10
66
必 10
72
資
工
系
通
訊
系
資
管
系
必 10
72
化
工
系
必4
選6
75
機
動
系
必4
選6
73
材
料
系
必4
選6
80
土
木
系
必4
選6
78
必4
選6
62
應
數
系
大
傳
系
應
英
系
應
日
系
工
管
系
企
管
系
財
金
系
會
計
系
國
商
系
政
管
系
餐
旅
系
休
閒
系
必2
選8
57
100 學年度
其他
選修
特色領域
能源與系統科技
控制與訊號處理
通訊與光
光電微電子
VLSI/CAD
系統整合
網路與通訊
多媒體系統
嵌入式系統
光電與通訊元件
光電與通訊元件
電子商務
企業 e 化管理
數位科技管理
製程科技
材料科技
生物科技
設計製造
能源工程
自動化
電子及光電材料
金屬材料
多功能材料
結構與大地工程
環境與生態工程
營建與交通工程
資訊
財務
數學
跨媒體製作
傳播及管理
畢業
學分數
78
必2
選8
68
翻譯與口譯
必5
選5
67
必5
選5
63
必5
選5
65
必5
選5
76
必5
選5
74
必5
選5
63
必7
選3
73
必7
選3
71
製造與品管
資訊與人因
決策與管理
創意廣告與行銷物流
組織行為與人力資源
企業診斷與經營策略
金融市場
金融機構管理
公司理財
財務會計
審計稅務
國際經濟
國際企業
國際貿易法規與實務
公共政策
公共管理
135
必 10
72
18
14
135
必 10
70
18
17
135
必 10
66
18
11
135
必 10
72
11
135
必 10
72
18
8
135
必4
選6
77
18
10
135
必4
選6
72
18
3
135
必4
選6
80
18
3
133
必4
選6
80
18
18
132
必4
選6
65
135
必4
選6
78
72
18
18
26
55
10
134
18
15
135
必2
選8
能源與系統科技
控制與訊號處理
通訊與光電
光電微電子
VLSI/CAD
系統整合
網路與通訊
多媒體系統
嵌入式系統
光電與通訊元件
12
17
135
12
19
135
15
20
135
通訊網路
15
14
135
電子商務
企業 e 化管理
數位科技管理
製程科技
材料科技
生物科技
設計製造
能源工程
自動化
電子及光電材料
金屬材料
多功能材料
結構與大地工程
環境與生態工程
營建與交通工程
資訊
15
14
135
15
9
135
15
14
135
18
3
135
15
4
133
財務
15
21
135
傳播及管理
15
31
135
16
135
必5
選5
68
18
20
135
必5
選5
66
18
15
132
必5
選5
65
18
7
135
必5
選5
70
67
翻譯與口譯
15
13
134
18
11
135
15
18
135
15
20
135
12
21
132
15
16
135
15
18
134
15
27
135
15
16
135
16
19
135
日本語言文化
18
8
134
必5
選5
18
20
135
必5
選5
59
18
10
135
必 10
70
18
12
135
必 10
66
日本商業貿易
作業管理
人本管理
決策管理
創意廣告與行銷物流
組織行為與人力資源
企業診斷與經營策略
金融市場
金融機構管理
公司理財
財務會計
審計稅務
國際經濟
國際企業
國際貿易法規與實務
公共政策
公共管理
餐飲經營管理
休閒活動規劃
文化產業經營
畢業
學分數
英語教學
18
18
其他
選修
特色領域
跨媒體製作
必2
選8
餐飲經營管理
旅館經營管理
院必
+
系必
15
日本語言文化
日本商業貿易
院通識
18
英語教學
必2
選8
附件六之一
旅館經營管理
休閒活動管理
6-1
休閒產業經營
99-100 學年度系所畢業學分一覽表(學士班)
99 學年度
系
(所)
觀
光
系
生
科
系
健
管
系
營
養
系
醫
工
系
醫
管
系
護
理
系
醫
放
系
物
治
系
職
治
系
國
經
系
國
財
系
觀
旅
系
後
中
醫
系
娛
樂
系
院通識
院必
+
系必
100 學年度
其他
選修
特色領域
畢業
學分數
院通識
院必
+
系必
旅遊行程規劃
必7
選3
72
必 10
54
必 10
67
會議展覽籌劃
18
11
135
必 10
68
18
29
135
必 10
54
18
11
130
必 10
67
2
133
79
必 10
79
必 10
67
必 10
89
必 10
98
必 10
83
食品組
生醫電資整合
生醫材料暨組織工程
生物力學暨福祉科技
醫療機構管理
社區暨長期照護產業
醫管研究與計畫管理
101
18
必 10
78
67
0
63
0
54
生物工程
18
29
135
健康產業管理
15
14
130
食品組
15
5
132
生醫電資整合
生醫材料暨組織工程
生物力學暨福祉科技
醫療機構管理
18
4
135
15
16
132
135
必 10
79
18
13
132
必 10
67
無
0
10
133
必 10
89
無
0
10
133
無
0
10
142
必 10
98
無
0
10
142
18
0
135
12
0
140
18
18
130
0
39
129
18
27
129
6
7
233
15
27
130
15
27
135
15
24
132
15
32
135
14
13
135
長期照護
無
人力資源與組織發展
無
餐旅管理
中醫藥生物技術
長期照顧產業管理
長期照護
18
0
135
必 10
83
0
5
140
必 10
94
18
18
130
0
67
0
39
129
0
63
18
30
129
0
57
休閒保健
小兒職能治療與學校
系統
老人職能治療與社區
系統
全球運籌與作業管理
人力資源與組織發展
無
觀光管理
中醫醫工
220
135
4
觀光管理
0
19
18
全球運籌與作業管理
0
14
營養組
休閒保健
必 10
會議展覽籌劃
健康促進
營養組
必 10
畢業
學分數
生物醫藥
健康促進
健康產業管理
其他
選修
特色領域
旅遊行程規劃
生物醫藥
生物工程
附件六之一
餐旅管理
中醫醫工
6
7
233
0
220
0
61
中醫藥生物技術
博弈管理
創
設
系
必4
選6
數
媒
系
影
視
系
廚
藝
系
必4
選6
娛樂產業管理
文化特色商品
59
生活科技商品
美學組
59
工學組
製作組
必4
選6
54
必 10
74
表演組
中餐廚藝
6-2
西餐廚藝
99-100 學年度系所畢業學分一覽表(碩士班)
系(所)
99 學年度
100 學年度
必修
選修
畢業學分數
必修
選修
畢業學分數
電機系
14
24
38
14
24
38
電子系
14
20
34
14
20
34
資工系
14
24
38
14
24
38
機動系
16
18
34
16
18
34
土木系
14
24
38
14
24
38
材料系
生化所
14
14
24
24
38
38
14
14
24
24
38
38
應英系
18
18
36
18
18
36
應日系
18
18
36
18
18
36
工管系
企管系
資管系
財金系
16
18
10
23
21
27
27
12
37
45
37
35
16
18
10
23
21
27
27
12
37
45
37
35
政管系
19
23
42
19
23
42
管理碩
17
35
45
17
28
45
生科系
13
21
34
13
21
34
醫工系
14
16
30
14
16
30
醫管系
22
18
40
22
18
40
99-100 學年度系所畢業學分一覽表(博士班)
系(所)
99 學年度
100 學年度
必修
選修
畢業學分數
必修
選修
畢業學分數
電機系
12
24
36
12
24
36
電子系
12
21
33
12
21
33
資工系
12
18
30
12
18
30
材料系
12
24
36
12
24
36
工管系
8
27
35
8
27
35
生化所
12
21
33
12
21
33
管理博
24
18
42
24
18
42
6-3
1
2
A
(A
A
(A
)
3
(1) TOEFL
500
60
(2) TOEIC 640
(3) IELS 4
(4)
(GEPT)
(NETPAW)
(5)
(CSEPT)
170
(6)
(FLPT) 180
(7)
Preliminary English Test
(PET)
(8)
(BULATS) ALTE Level 2
(9)
B
)
(1) TOEFL
500
60
(2) TOEIC 650
(3) IELS 5
(4)
(GEPT)
(NETPAW)
(5)
(CSEPT)
240
(6)
(FLPT) 210
(7)
Preliminary English Test
(PET)
(8)
(BULATS) ALTE Level 2
(9)
(B
B
(B
)
)
(
)
(
)
(
)
(1)
(
)
(1)
(2)
(2)
(3)
(3)
7-1
(4)
(4)
(
(
)
.
)
.
20
30
.
(
)
.
.
100
(
(
)
(
4
7-2
)
)
5
7-3
附件七之一
義守大學語文學院「外語溝通學程」(全英學程)
99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1 次院務會議通過(100.05.11)
壹、 學程目的:
配合學校國際接軌教育理念,並培育學生溝通的技巧,建立良好的人際關
係,改善學校生活氛圍,依據本院特色特設立本學程。
貳、 發展重點與特色:
結合應用英語學系、應用日語學系及語言中心的教學特色、設備、師資、
資源與經驗等,除了強化學生的英語能力外,亦能學習多元文化的思維與差異,
培養具有國際觀的視野。
在「外語溝通」的主軸之下,除了培養學生個人的溝通能例外,亦能改善
學生的人際關係,進而建立良好的校園生活氛圍。
參、 實施對象:全校學生。
肆、 課程系統:
1.本學程規定之結業學分總數至少 20 學分。
2.學生修習學程之課程科目至少 9 學分不屬於主修學系學分。
3.修習本學程之學生每學期所修學分上下限,仍依本校學則相關規定辦理。
4.修習本學程科目成績須併入學期修習總學分及學期成績計算。
5.本學程規劃之課程由本院所屬單位開設。
6.修習本學程所得學分得依各畢業學系考量列入畢業總學分。
7.學程各課程有變動者,開課學系應規劃替代課程以為因應。
伍、學程開始日期:100 學年度第 1 學期。
陸、申請日期:依學校行事曆規定加退選時程提出申請。
柒、申請程序:請向原所屬學系提出,經原所屬系主任核准後送院長室核備。
捌、修習證書:學生修畢應修課程學分且成績及格者,由所屬學系審查確認後,由語
文學院頒發學程證書,證書記載所修習課程科目。
玖、主辦單位:學程委員會由院長為召集人,應英系、應日系及語言中心主任為委員,
含召集人共計四人組成。得視需要增聘該二系助理教授以上專任教師
擔任委員,每學期至少開會一次,共同規劃、討論、議決學程相關事
宜。
。
7-4
外語溝通學程全英授課課程表
系
別
課程名稱
開課年級
學分數
應日系
實務英語會話(一)
三
1
應日系
實務英語會話(二)
三
1
應日系
實務英語會話(三)
四
1
應日系
實務英語會話(四)
四
1
應日系/
跨文化傳播
一/二
2
應英系
應日系
媒體語文與聽講(一)
三
2
應日系
媒體語文與聽講(二)
三
2
應英系
英語聽力與溝通技巧(一)
一
3
應英系
英語聽力與溝通技巧(二)
一
3
應英系
英語談判技巧
一
3
應英系
英語聽力與口語練習
一
3
應英系
英語演說與辯論(一)
二
3
應英系
英語演說與辯論(二)
二
3
語言中心
華語文學
一
3
語言中心
儒家思想與領導統御
三
3
總學分
7-5
34
學分
義守大學
修習學程申請表
申請日期:
學號:
原屬學系:
姓名:
系
年級
擬修習學程:
學程
1. 原屬學系系主任意見:
2. 學程審查意見:
3、系辦登錄
(繳回申請表)
備註:
一. 請按 1~3 流程順序辦理。
二. 請附歷年成績單一份。
三. 應於加退選截止日前完成程序(逾期不受理)。
四. 修習學程由學程審核小組審查。
五. 需另行開班時由會計室通知繳費。
7-6
班
年
月
日
義守大學「醫學保健」學程草案
99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次教務會議通過(100..)
壹、學程目的:由於文明病盛行、少子化及人口老化等問題的日益嚴重,國人保健觀念逐漸
普及,相關產業也日益蓬勃發展。保健醫學屬於全球性跨學門領域,除了要有多方面之
知識外,英文亦為一項重要工具,不論在臨床或產業技術開發上之文件閱讀(包括書籍、
文獻、病歷和操作手冊等)及與國際人士溝通等方面皆十分重要。本學程將以全英語授課
方式教導學生有關醫學保健領域之知識,使學生能夠多元發展,並為國家社會培養相關
人才。
貳、發展重點與特色:
本學程整合本校醫學學群相關課程,發展重點與特色如下:
1.本學程課程包括醫學保健相關基礎與應用科目,培養學生具備理論知識與實務經驗。
2.使學生具備相關專業素養,培養跨學門知識與技能,以符合未來就業市場之需求。
3.本學程課程皆為全英語授課,以其培養具備全球化與國際觀之視野。
4.訓練學生具備第二專長與外語能力,提昇未來就業競爭力。
參、實施對象:本校醫學學群學生。
肆、課程系統:
1. 本學程之結業學分總數為 20 個學分,包括核心必修課程至少 6 學分及選修課程,且所
有學分皆必須為全英語授課課程方能承認。未修足上述規定學分者,不得申請有關修
習本學程之任何證明。
2. 學生修習本學程之科目應至少 9 學分(含)以上為非原科系課程,且得計入各學系畢業
學分(依各系之規定)。
3. 學生修習本學程時,仍受本校每學期可修學分數之上下限相關規定辦理,其於本學程
所修習課程之成績須併入當學期之學分及學期成績計算。
4. 欲申請跨校選修外校課程之同學,必須依照本校教務處跨校選修外校課程之規定提出
申請,經教務處同意後方可選修及承認學分,惟仍必須為全英語授課課程。
5. 同一科目可修本校日間部、進修部或二技課程,唯以實際修得學分計算修課總學分數。
6. 已符合各該系、所畢業資格而尚未修滿本學程規定之學分者,不得申請延長修業年限。
伍、學程開始日期:一百學年度第一學期。
陸、申請日期:依照學校行事曆規定日期申請修讀本學程。
柒、申請程序:請向原就讀學系提出,經原學系系主任同意後,由該系助理送交學程委員會
審核,通過後送醫學院登記。
7-7
捌、修習證書申請程序:學生修畢應修課程且成績及格者,由學程委員會審查確認並頒發證
書,證書上將載明所修習課程科目。
1. 修畢本學程應修學分且成績及格之學生,應填具「修課成績審核表」,並須附上歷年
成績單正本,送交醫學院辦公室以申請學程證書;收件期間為每年 6 月 10 日 - 6 月
30 日之間及 2 月 1 日 - 2 月 28 日之間。
2. 學程證書將轉送各系分發給結業同學,應屆畢業生於 6 月 20 日 - 7 月 20 日之間申請
者請附掛號郵資之回郵信封(A4 規格)乙個,將由學程委員會以郵寄方式寄交。
玖、主辦單位:本學程由相關各系系主任擔任委員,並請院長由本院教師中指派一人擔任召
集人,任期ㄧ年。委員會每學期至少應開會一次,共同規劃、討論、議決學程相關事宜。
7-8
「醫學保健」學程課程表
課 程 類 別
核心必修
(至少須選 6 學分
(含);其他科目可
當選修學分)
選修
課 程 名 稱
學 分
開 課 系 級
備註
醫學英文
2
護理二

醫學英文
2
健管二

醫學英文
2
醫放二

健康管理論文選讀
1
健管三
步態衡量與處理
2
物治二下
健康照護影片議題評析
2
醫管一下
健康科學研究方法導論
2
職治二上
營養當代議題
1
營養四上
基因與疾病
3
生科三上
臨床基礎護理
2
護理四上
臨床應用護理
2
護理四上
再生醫學概論
3
醫工四
超音波之醫學應用
3
醫工四上
健康經濟學
1
健管二
腫瘤生物學
3
生科四下
衛生政策分析
2
醫管三上
老人健康活動服務
2
職治二下
食品當代議題
1
營養四下
*:同一名稱之不同系課程(如備註)僅能擇一修讀,重覆者僅擇一科目承認學分。
7-9
義守大學「醫學保健」學程
學年度 第
學系名稱:
學號:
學期 報名表
年級:
姓名:
聯絡電話:
___
申請日期:
審查小組-代表人
簽章
系、所主管簽章
義守大學「醫學保健」學程
學年度 第
學系名稱:
學號:
聯絡電話:
學期 報名表
年級:
姓名:
___
申請日期:
審查小組-代表人
簽章
系、所主管簽章
7-10
義守大學「醫學保健」學程
修課成績審核表
學系名稱:
年級:
(申請學程證書用)
學號:
姓名:
_
(學程證書所載資料,請務必正確)
身分證字號:
申請修讀本學程之學年度:
學期:
注意:須附上歷年成績單正本,以備審查。
課程類別
課程名稱
學分
修課學期
修課成績
核心必修
選 修
˙核心必修課程學分總計:
審核日期:民國:
年
月
學分
˙選修課程學分總計:
日
審查小組-代表人
簽章
系、所主管簽章
7-11
學分
義守大學全英語授課「國際菁英管理」學程草案
96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教務會議通過(96.12.12)
97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2 次教務會議修訂通過(98.06.29)
壹、學程目的
義守大學管理學院(以下簡稱本院)為因應全球化趨勢及企業對國際管理人才之需求,特
設全英語授課之國際菁英管理學程(以下簡稱本學程),以培育學生兼具英語能力與管理
知識之專長,提升學生就業競爭力。
貳、發展重點與特色
一、本學程發展重點在培育整合英語能力、國際觀與管理知識之跨領域專業人才,以期
與國際接軌。
二、本學程之特色為全程英語授課,且不論專業背景皆可修習,兼具跨領域學程及同時
提升英語能力與管理知能之特性。本學程授課師資由校內英語專精之專任教師組
成,並延聘國內外學者共同參與學程之各項課程。
參、組織與職掌
一、本學程相關業務由管理學院辦公室辦理;另設立學程委員會負責規劃及審議學程相
關事項。
二、學程委員會之組織及運作如下:
學程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之組成由管院院長擔任召集人,副院長為當然委
員;工業管理學系、企業管理學系、財務金融學系、國際商務學系、會計學系及公
共政策與管理學系各推派一位教師擔任委員,共計八名委員;並由院長推薦其一委
員擔任執行長。
肆、實施對象
本校大學部學生,符合下列標準者,可提出申請:
一、A 級標準:(A 級標準之申請者,無須檢附學業成績證明)
(1) TOEFL 紙筆測驗 500、電腦測驗 61;
(2) TOEIC 600;
(3) IELS 4;
(4)全民英檢(GEPT)或網路全民英檢(NETPAW)中級初試;
(5)大學校院英語能力測驗(CSEPT)第二級 170;
(6)外語能力測驗(FLPT) 180;
(7)劍橋大學英語能力認證分級測驗 Preliminary English Test (PET);
(8)劍橋大學國際商務英語能力測驗(BULATS) ALTE Level 2;
(9)其他與上述相同等級之國際英文認證或英語能力證明,並由本委員會審核通
過。
7-12
二、B 級標準:(B 級標準之申請者,須檢附學業成績證明)
(一) 學業成績:前一學期排名在全班百分之五十;大一同學若為本校「國際英語夏令
營」之學員,可於大學一年級第一學期提出申請。
(二)英語能力:
(1)本校大一實用英文分級考試獲中級標準者;
(2)獲得本校學海獎學金資格者;
(3)本校「國際英語夏令營」之學員;
(4)其他相關英文能力證明 (如國外修課證明),並由委員會審核通過者。
伍、課程規劃
一. 本學程規定之結業學分總數至少 20 學分。
二. 修讀本學程學生,其所修讀之學程課程應修學分數,至少應有九學分為非原系課程,
並由各主修系(所)酌予認定併入畢業學分。
三. 本學程需於畢業前完成。
陸、學程開始日期:100 學年度。
柒、申請日期:依學校跨院系學程申請日期辦理。
捌、申請程序:申請人須於申請期間備妥申請表及相關資料,經所屬系(所)主管同意後,送
交管理學院辦公室辦理,以提送本委員會辦理。
玖、審核標準:由本委員會審查已修滿學程結業學分總數後,頒發記載所修習課程科目之證
書。
7-13
管理學院全程英語授課「國際菁英管理」學程-課程規劃表
(International Elite Management Program)
開課單位
課
程
中文名稱
課
程
英文名稱
學分數
工管系、企管系、
全球運籌管理
國商系
Global Logistics Management
3
工管系、企管系
Technology Management
3
工管系、企管系、
國商系、觀光系、 電子商務
休閒系、餐旅系
Electronic Commerce
3
工管系
決策分析
Decision Analysis
3
企管系
服務業行銷
Service Marketing
3
企管系
知識管理
Knowledge Management
3
企管系
跨文化管理
Inter-Cultural Management
3
企管系
創業管理
Entrepreneurial Management
3
財金系
金融市場
Financial Markets and Institutions
3
財金系
國際財務管理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Management
3
會計系
多國籍企業專題
Seminar in Multinational Enterprise
3
會計系
公司治理與管理決策
Corporate Governance and Managerial
Decision
3
國商系
中國經貿研討
Forum of Economy and Trade in China
3
國商系
創業管理
Entrepreneurial Management
3
國商系
國際旅遊業市場
International Tourism Market
3
政管系
國際關係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3
政管系
制度與政策網絡
Institution and Policy Network
3
觀光系
全球觀光產業分析
Tourism Industry in the Global Marketplace
3
休閒系
休閒產業分析與策略 Leisure Industry Analysis and Strategy
Management
管理
餐旅系
餐旅趨勢分析
科技管理
Hospitality Trend Analysis
7-14
2
3
100 學年度義守大學全英語授課「國際菁英管理」學程 修讀申請表
2011 Application Form for International Elite Management Program (IEMP)
中英文姓名
Chinese/English Name
個人照片
學
號 ID No.
Photo
電話 Phone
解析度高之數位照片
亦可
電子郵件 E-mail
所屬學院 College
班別 Program
所屬學系 Department
年級 Year
英語能力
English Proficiency
學業成績
Academic Record
□A 級標準(Standard A)
(請說明)
□B 級標準(Standard B)
(請說明)
□前一學期成績單正本 (附班級排名百分比) Former academic record
□國際英語夏令營學員證明
(於上學期申請之大一學生) Other certification
申請人簽章
Candidate’s Si gnature
所屬系所主管審查意見
Department Approval
辦公室收件日期
Date of Submission
系所主管簽章
Signature
審核結果
Final Decision
注意事項
Note
☐大學部 ☐進修部
☐碩士班 ☐碩士在職專班
□
□
通過 Yes
□
□
同意 Yes
不同意 No
核章/日期
Stamp/ Date
未通過 No
1. 請檢附英語能力或語言課程修業證明、前一學期成績單正本(附班級排名百分
比)或國際英語夏令營學員證明,各乙份。
A proof of English proficiency and academic outstanding must be provided on
application for selection purposes.
2. 若為傳統照片背面請註明姓名、學號、所屬學院、學系與年級。
Please put applicant’s name, student ID, college, department, and year of study on
the reverse side of the photograph.
7-15
義守大學「國際商務經營」學程
87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2 次教務會議通過(88.07.01)
92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3 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93.06.23)
93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2 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94.06.15)
95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4 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95.12.13)
96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2 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97.06.18)
97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2 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98.06.18)
壹、學程目的:因應全球化趨勢與國際企業管理人才之大量需求,培育本校學生相關專業
素養,為國家儲備人才。
貳、發展重點與特色:課程由基礎理論、商務經營與進階實務三部份組合而成,除基礎理
論必修之外,其餘課程開放彈性選修。
一、發展重點在培育具跨文化理念的經營人才,以自我尊重並尊重世人的態度邁入全
球化企業管理之途。
二、本學程特色為:
1.只要曾修習經濟學及管理學的學生,不論專業背景為何,皆有機會進入本學程,
擴大參與層面,具跨領域學程之特質。
2.修習學生得依自己興趣、專長,或仍待加強之範疇,選讀 21 個學分,學生得兼
顧專業需求與自我意願。
3.內容以跨文化了解為基礎,涉及管理各領域,對學生進入商管領域提供雙效途徑。
參、實施對象:
本校大學部三年級(含)以上學生及研究生皆可提出申請。惟管理學及經濟學為先修
科目,且延畢生不得申請。
肆、課程系統:
一、本學程規定之結業學分總數至少 21 學分。修習生得自企業管理學系與國際商務學
系所開設課程中自行選擇修課進程;除先修課目應於修習本學程之前完成,並取
得成績及格之證明外,其他無修習之限制。
二、修讀學程學生,其所修習之學程課程應修學分數,至少應有二分之一不屬於主修
學系應修之學分數。
三、此學程所修習之不屬於主修學系學分數的二分之一學分,得計算於畢業學分,此
規定適用於企業管理學系及國際商務學系。
伍、學程開始日期:八十八學年度
陸、申請日期:依學校行事曆規定日期提出修習本學程之申請。
柒、申請程序:請向原肄業學系提出申請,經原學系系主任核准後,交由企業管理學系、
國際商務學系共同組成之委員會審核,通過後送交企業管理學系登記(審
核標準另訂之)。
捌、修習證書:學生修畢應修課程且成績及格者,由學程委員會審查確認並頒發證書,證書並記
7-16
載所修習課程科目。
玖、主辦單位:本學程委員會,每學期至少開會一次,共同規劃、討論、議決學程相關事宜。學
程委員之委員由企業管理學系系主任為召集人,國際商務學系系主任及其系課程
規畫委員各一人組成,共計四人。得視需要增聘該二系助理教授以上專任教師擔
任委員。
7-17
「國際商務經營」學程課程表
必修/
學分
選修
課程分類
課程名稱
1、基礎理論
國際貿易理論與政策(一)
必修
2
國商系
國際貿易理論與政策(二)
國際行銷管理
國際企業管理
選修
選修
選修
2
3
3
國際人力資源管理
選修
3
國際財務管理
選修
3
跨文化管理
電子商務
國際貿易法規
國際商務談判
國際貿易實務
信用狀
選修
選修
選修
選修
選修
選修
3
3
3
2
3
3
策略管理
選修
3
國商系
企管系
企管系
企管系
國商系
企管系
國商系
企管系
國商系
國商系
國商系
國商系
國商系
企管系
國商系
世界經濟概論
選修
3
國商系
中國經貿研討
選修
3
國商系
國際貿易實習
選修
2
國商系
國際企業經營策略
選修
3
國商系
2、商務經營
(至少(含)
修 6 學分)
3、進階實務
(至少(含)
修 6 學分)
7-18
開課系所
備註
先修科目:國際貿易實務
義 守大 學 「整合行銷與 傳播 」學程
竻 學年度 第 2學 期 第 3次 教務 會議 通 過(%.U71l)
%學 年度 笫 2學 期 笫 2次 教務 會議修 正 通過(97.“ .18)
唦 學年度 笫 2學 期 第 3茨 教務 會議修 正 逼過 (lUU.US.2砂
壹 、學程 目的 :因 應 整合行 銷 與傳播 之 專 業 人 才之 大量 需求
,培 育本校 學 生相 關專 業素養
,
為 國家儲 備 人 才 。
貳 、發展 重點與特 色
:
一 、課 程 由基礎 理 論 與 進階 實務 二 部份 組合 而成 ,除 基礎 理 論 必 修 之 外 ,其 餘 課程 開放
彈性選修 。
二 、發 展 重點在 培 育整 合 行銷 實務 與傳播 技 能之 跨 院 專 業 人 才 ,應 用行 銷和 傳播 實務 技
能 貢獻 於 國家社 會和 企 業管理 之 途 。
三 、本 學程 特 色為
:
1.修 習學 生得依 自己興趣 、專長
,或 仍待 加 強之範 疇 ,選 讀 刉 個 學分 ,學 生得 兼顧
專 業 需求與 自我 意願 。
容 以行銷 管理 和 傳播 理 論 為基礎 ,涉 及 管理 各領 域 ,對 學 生進 入 專 業行銷 與傳
播領 域提供發展途徑 。
2.內
參 、實 施 對 象
:
本校 大 學部 及 進修部 二 年 級 (含 )以 上 學生 皆可提 出申請 ,惟 延 畢 生不得 申請 。
肆 、課程 系統
:
一 、本 學程 規 定之結 業學分總數 至 少 2U學 分 ,其 中大 眾傳播 概論 與行銷 管理 為 必 修 課
程 ,其 餘 選修 課程得 自企 業管理 學 系與 大 眾傳播 學 系所 開設 課程 中 自行 選擇 。
二 、修讀 學程 學 生 ,其 所修 習之 學程課程 至 少 需有 9學 分不屬 於 主修 學 系應修 之 學分數 。
三 、學 生修 習本學程 之 課程 學 分數 是 否計 入 畢 業總 學 分 由各 系 決定之 。
四 、進修 部 同學修 習本 學程 者 ,可 選擇 日間部 或進修部修 習相 同名稱 之 科 目 ,學 分數依
各 學制規 定 ,修 習學程科 目學 分數 須達 刉 學分 始 能獲 頒 證 書 。
位L、 學程 開始 日期 :九 十 六 學年度
依 學校行事曆規定 日期提 出修 習本學程之 申請 。
柒 、申請 程序 請向原肄業學系提 出申請 ,經 原學系系主任核 准後 ,交 由企 業管理 學系 、大
眾傳播學系共同組成之委 員會審核 ,通 過後送交企業管理學系登記 (審 核標
準另訂之 )。
捌 、修 習證 書 學生修畢應修課程且成繢及格者 ,由 學程委 員會審查確 認並頒發證 書 ,證 書
並記載所修 習課程科 目 。
玖 、主辨單位 每 學期 至 少開會一 次 ,共 同規 劃 、討論 、議 決 學程相 關事 宜 。學程委 員會 由
企 業管理 學 系 田祖 武老 師為 召集 人 ,兩 系 主任 及 大 傳 系課程 規 劃委 員一 人組
成 ,共 計 四人 。得 視 需要增聘 該 二 系助 理 教授 以上 專任 教 師擔
陸 、申請 日期
7-19
豲轢
@浾翛
「整合行銷與傳播 」學程課程表
1、
2、
基礎 理 論
進階實務
必修 /
課程 名稱
課程 分類
選修
學分
開課 系所
大眾傳播概論
必修
3
大傳 系
行 銷 管理
必修
3
企管 系
電視 概 論
選修
3
大傳 系
廣播 概論
選修
3
大傳 系
商 業攝 影
選修
3
大傳 系
公關企劃與實務
選修
3
大傳 系
消 費者行 為
選修
3
企管 系
大傳 系
創 意廣 告 學
選修
3
企管系
廣告原理與應 用
選修
3
大傳 系
整合 行 銷
選修
3
企管 系
產 品設 計 與 開發
選修
3
企管系
,唯 修 習總 學 分數
備 註 :進 修部 同學可選擇 日問部 或進修部 相 同名稱課程修 習
須 達 刉 學 分 始 能獲 頒 學程 證 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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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
灪∪
囃 ′
叭、
〦
篫虍
夕
X/;企 卜三
附件八
英語能力
義守大學休閒事業管理學系學生 專業證照
資訊能力
畢業資格檢定暨作業規定
99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5 次教務會議修訂通過(99.11.1)
97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2 次教務會議通過(98.06.29)
一、實施依據:
「義守大學休閒事業管理學系(以下簡稱本系)學生英語能力、專業證照及資訊能
力畢業資格檢定暨作業規定」
(以下簡稱本作業規定)依「義守大學學生基本能力
畢業資格檢定實施要點」訂定之。
二、實施目的:
為提昇本系學生英語能力、專業證照及資訊能力,促進國際化並俾益學生升學及就
業之生涯規劃,特訂定本作業規定。
三、實施對象:
本系 100 學年度(含)以後入學之日間部學士班(含轉學生)學生。
四、檢定標準:
(一)英語能力檢定標準(本系學生需符合下列任一項):
項
次
中文名稱
英文名稱
及格標準
1
全民英檢
GEPT
中級初試
2
托福外語能力測驗
TOEFL
PBT/ITP 457
IBT 40
3
多益
TOEIC
550
4
國際英語語言測驗/
雅思
IELTS
4
5
網路全民英檢
NETPAW
中級初試
6
大學校院英語能力
測驗
CSEPT
第一級 230
7
外語能力測驗
FLPT
195
Cam. Main Suite
PET
BULATS
ALTE Level 2
8
9
劍橋大學英語能力
認證分級測驗
劍橋大學國際商務
英語能力測驗
8-1
項
次
10
中文名稱
英文名稱
及格標準
GET
B1
全球英檢
(二)專業證照檢定標準:(本系學生需符合下列任一項):
1. 專案管理國際證照
2. 青年活動企劃師
3. 休閒養生醫療證照
4. 體適能運動指導員
5. 水上安全救生人員
6. 外(華)語領隊或導遊證照
(三)資訊能力檢定標準:(本系學生需符合下列任一項):
1. 取得電腦軟體應用丙級技術士資格。
2. 取得財團法人中華民國電腦技能基金會舉辦企業人才技能認證(TQC) 中,
WORD、EXCEL與POWER POINT等三項「實用級合格證書」。
3. 其他具公信力機構舉辦之資訊能力檢定認證通過,並符合前述二項中之同等
水準,經本系審定後得視為檢定通過。
五、實施方式:
(一)學生於修業年限內,除修滿本系規定應修學分外,
「英語能力、專業證照及資
訊能力」必須達到上項檢定標準,方具畢業資格。
(二)已通過本系所規定之「英語能力、專業證照及資訊能力」畢業檢定標準學生,
應於每學期結束前二週,將申請表及成績證明文件送至系辦公室,經審核通
過後,
「英語能力、專業證照及資訊能力」必修零學分課程成績將以「檢定通
過」方式登錄。以此方式通過畢業資格檢定標準者,學生不須自行辦理該科
目選課作業。
六、未通過檢定考試替代措施:
學生未通過英語檢定標準者,得參加由本系或通識教育中心於寒、暑假針對大三及
大四學生所開授之「英語能力、專業證照及資訊能力」課程,其收費標準比照暑修
課程。課程結束經評定成績及格者,其「英語能力、專業證照及資訊能力」成績以
「通過」登錄。學生入學後,每學年曾參加規定之英語能力檢定考試一次,總次數
達三次以上者,修習本課程學校補助一半學費,以一次為限。
七、本作業規定經三級課程規畫委員會議審議,並提經教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
同。
8-2
義守大學休閒事業管理學系學生
定修正條文對照表
修正條文
英語能力
專業證照
資訊能力
現行條文
畢業資格檢定暨作業規
說明
二、實施目的:
二、實施目的:
新增資訊能力。
為提昇本系學生英語能
為提昇本系學生英語能
力、專業證照及資訊能
力及專業證照,促進國
力,促進國際化並俾益
際化並俾益學生升學
學生升學及就業之生涯
及就業之生涯規劃,特
規劃,特訂定本作業規
訂定本作業規定。
定。
三、實施對象:
本系 100 學年度(含)以
後入學之日間部學士班
(含轉學生)學生。
三、實施對象:
本條文適用之入學年度。
本系 98 學年度(含)以後
入學之日間部學士班
(含轉學生)學生。
四、檢定標準:
(三)資訊能力檢定標
準:(本系學生需符合下
列任一項):
1. 取得電腦軟體應
用丙級技術士資
格。
2. 取得財團法人中
華民國電腦技能
基金會舉辦企業
人才技能認證
(TQC) 中,
WORD、EXCEL
與POWER
POINT等三項
「實用級合格證
書」。
新增資訊能力檢定標準。
其他具公信力機構舉辦之資
訊能力檢定認證通過,並符
合前述二項中之同等水準,
8-3
經本系審定後得視為檢定通
過。
五、實施方式:
七、實施方式:
新增資訊能力實施方式。
(一) 學生於修業年限
(一)學生於修業年限
內,除修滿本系規
內,除修滿本系規
定應修學分外,
定應修學分外,
「英語能力、專業
「英語能力及專
證照及資訊能力」
業證照」必須達到
必須達到上項檢
上項檢定標準,方
定標準,方具畢業
具畢業資格。
資格。
(二)已通過本系所規
(三)已通過本系所規
定之「英語能力及
定之「英語能力、
專業證照及資訊
能力」畢業檢定標
準學生,應於每學
期結束前二週,將
申請表及成績證
明文件送至系辦
公室,經審核通過
後,「英語能力、
專業證照及資訊
能力」必修零學分
課程成績將以「檢
定通過」方式登
錄。以此方式通過
畢業資格檢定標
準者,學生不須自
行辦理該科目選
課作業。
六、未通過檢定考試替代措
施:
學生未通過英語檢定標
準者,得參加由本系或
通識教育中心於寒、暑
假針對大三及大四學生
所開授之「英語能力、
專業證照」畢業檢
定標準學生,應於
每學期結束前二
週,將申請表及成
績證明文件送至
系辦公室,經審核
通過後,「英語能
力及專業證照」必
修零學分課程成
績將以「檢定通
過」方式登錄。以
此方式通過畢業
資格檢定標準
者,學生不須自行
辦理該科目選課
作業。
六、未通過檢定考試替代措 新增專業證照及資訊能力
施:
未通過檢定考試替代措施。
學生未通過英語檢定標
準者,得參加由本系或
通識教育中心於寒、暑
假針對大三及大四學生
所開授之「英語能力」
8-4
專業證照及資訊能力」
課程,其收費標準比照
暑修課程。課程結束經
評定成績及格者,其「英
語能力、專業證照及資
訊能力」成績以「通過」
登錄。學生入學後,每
學年曾參加規定之英語
能力檢定考試一次,總
次數達三次以上者,修
習本課程學校補助一半
學費,以一次為限。
課程,其收費標準比照
暑修課程。課程結束經
評定成績及格者,其「英
語能力」成績以「通過」
登錄。學生入學後,每
學年曾參加規定之英語
能力檢定考試一次,總
次數達三次以上者,修
習本課程學校補助一半
學費,以一次為限。
8-5
義守大學財務金融學系學生
定暨作業要點
英語能力
專業證照
畢業資格檢
98 年 6 月 29 日 97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2 次教務會議通過
99 年 1 月 5 日 98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5 次系務會議通過
100 年 4 月 20 日 99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3 次系務會議通過
○年○月○日校長准予核備公布全文
一、實施依據:
「義守大學財務金融學系(以下簡稱本系)學生英語能力、專業
證照畢業資格檢定暨作業規定」
(以下簡稱本作業規定)依「義守
大學學生基本能力畢業資格檢定實施要點」訂定之。
二、實施目的:
為提昇本系學生英語及專業能力,俾益學生升學及就業之生涯規
劃,特訂定本作業規定。
三、實施對象:
自 97 學年度(含)以後入學之日間部學士班(含轉學生)學生。
外籍學生得選擇修習通過本系開設之「金融實務」課程,抵免 2
張專業證照。
四、檢定標準:
(一)英語能力檢定標準(本系學生需符合下列任一項):
全校統一及
項 英檢考
次 試類別
格標準
英文名稱 98學年度
(含)以後入
97學年度入學
學生檢定及格標
準
學學生適用
1
2
全民英
全球英
檢
GEPT
中級初試
GET
B1級(中級)
8-6
中級初試以上
B1級(中級) 以
上
3
托福
TOEFL
4
多益
PBT /ITP 457 PBT/CBT/IBT
IBT 40
480/157/54以上
TOEIC
550
500以上
IELTS
4
3以上
第一級230
170
國際英
5
語語言
測驗
College
6
大學校
Student
院英語
English
能力測
Proficie
驗
ncy Test
(CSEPT)
Foreign
7
外語能
力測驗
Language
Proficie 195
150
ncy Test
(FLPT)
劍橋大
8
學英語
Cambridg Preliminary
能力認
e Main
English
證分級
Suite
Test (PET)
測驗
8-7
Key English
Test (KET)
劍橋大
學國際
9
商務英
BULATS
ALTE Level 2 ALTE Level 1
NETPAW
中級初試
語能力
測驗
1
網路全
0
民英檢
初級
(二)專業證照認定標準:「期貨業務員」、「證券商營業員」
或「TQC 進階級以上」,上述專業證照至少 2 張以上,或
經本系課程規畫委員會認定之相同等級證照。若考取之證
照為 FRM(Financial Risk Manager)Part1 者,可抵免 2 張
專業證照。
五、實施方式:
(一)學生於修業年限內,除修滿本系規定應修學分外,
「英語能
力、專業證照」必須達到上項檢定標準,方具畢業資格。
(二)已通過本系所規定之「英語能力、專業證照」畢業檢定標
準學生,應於大三下學期結束前,將申請表及成績證明文件
送至本系,經審核通過後,該學期通過檢定標準之必修零學
分科目如「英語能力」
、
「專業證照」課程,成績將以「檢定
通過」方式登錄。以此方式通過畢業資格檢定標準者,學生
不須自行辦理該科目選課作業。
六、未通過檢定考試替代措施:
學生未通過英語檢定標準者,得參加由本系或通識教育中心於
寒、暑假針對大三及大四學生所開授之「英語能力」課程,其收
費標準比照暑修課程。課程結束經評定成績及格者,其「英語能
力」成績以「通過」登錄。學生入學後,每學年曾參加規定之英
語能力檢定考試一次,總次數達三次以上者,修習本課程學校補
助一半學費,以一次為限。
8-8
學生未通過專業證照檢定標準者,得選擇修習通過本系開設之「金
融實務」課程,抵免 2 張專業證照。
七、本作業要點經三級課程規畫委員會議審議,並提經教務會議通過
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8-9
英語能力
專業證照
義守大學財務金融學系學生
畢業資格檢
定暨作業要點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四、檢定標準:
四、檢定標準:
放寬專業證照之認定。
(二)專業證照認定標
(二)專業證照檢定標
準:「期貨業務
準:至少取得「期
貨業務員」及「證
員」、「證券商營
業員」或「TQC進
券商營業員」2 張
階級以上」
,上述專
專業證照,或經本
業證照至少2張以
系課程規畫委員
上,或經本系課程
會認定之相同等
規畫委員會認定之
級證照。
相同等級證照。若
考取之證照為
FRM(Financial
Risk Manager)
Part1者,可抵免2
張專業證照。
六、未通過檢定考試替代 六、未通過檢定考試替代 補充未通過專業證照檢定
措施:
措施:
標準者之替代措施。
學生未通過英語檢定
學生未通過英語檢定
標準者,得參加由本
標準者,得參加由本
系或通識教育中心於
系或通識教育中心於
寒、暑假針對大三及
寒、暑假針對大三及
大四學生所開授之
大四學生所開授之
「英語能力」課程,
「英語能力」課程,
其收費標準比照暑修
其收費標準比照暑修
課程。課程結束經評
課程。課程結束經評
定成績及格者,其「英
定成績及格者,其「英
語能力」成績以「通
語能力」成績以「通
過」登錄。學生入學
過」登錄。學生入學
後,每學年曾參加規
後,每學年曾參加規
定之英語能力檢定考
定之英語能力檢定考
試一次,總次數達三
試一次,總次數達三
次以上者,修習本課
次以上者,修習本課
程學校補助一半學
程學校補助一半學
費,以一次為限。
費,以一次為限。
學生未通過專業證照
檢定標準者,得選擇
修習通過本系開設之
「金融實務」課程,
抵免 2 張專業證照。
8-10
財務金融學系
編號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證照名稱
期貨業務員
證券商營業員
證券商高級業務員
證券投資分析人員
投信投顧業務人員
期貨交易分析人員
債券人員專業能力測驗
股務人員專業能力測驗
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能力測驗
票券商業務人員
初階外匯人員
初階授信人員
個人風險管理師
企業風險管理師
特許財務分析師(CFA)
認證理財規劃顧問(CFP)
保險業務員
中級保險業務員
投資型保單業務員
壽險管理人員
中華民國精算師考試(壽險類、產險類、退休金類)
人身保險代理人
人身保險經紀人
人身保險業務員
理財規劃人員
產物保險業務員
產物保險核保人員
產物保險理賠人員
財產保險代理人
財產保險經紀人
一般保險公證人
海事保險公證人
內部稽核師(CIA)
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
銀行內部控制基本測驗
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
中華民國會計師
8-11
備註
義守大學會計學系學生
英語能力
專業證照
畢業資格檢定暨作業規定
100 年 5 月 4 日 99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5 次系務會議通過
○年○月○日校長准予核備公布全文
一、實施依據:本作業規定依「義守大學學生基本能力畢業資格檢定實施要點」訂定之。
二、實施目的:為加強本系學生職場之競爭力,貫徹教學深耕與輔導就業,特訂定本作業規定以強
化學生之英語能力與專業能力。
三、實施對象:
自 97 學年度(含)以後入學之日間部學士班(含轉學生)學生。
四、檢定標準:
(一)英語能力檢定標準:
項次
英檢考試類別
英文名稱
全校統一及格標準
98學年度(含)以後
入學學生適用
1
全民英檢
GEPT
中級初試
中級初試
2
托褔外語能力測驗
TOEFL
PBT/ITP 457
IBT 40
PBT/CBT/IBT
480/157/40
3
多益
TOEIC
550
500
4
國際英語語言測驗/雅思
IELTS
4
4
5
網路全民英檢
NETPAW
中級初試
中級初試
6
大學校院英語能力測驗
CSEPT
第一級 230
200
7
外語能力測驗
FLPT
195
175
8
劍橋大學英語能力認證分級測驗
Cam. Main Suite
PET
PET
9
劍橋大學國際商務英語能力測驗
BULATS
ALTE Level 2
ALTE Level 2
10
全球英檢
GET
B1
B1
97學年度入學學
生檢定及格標準
(二)專業證照檢定標準:
需取得附件一所列示之專業證照點數至少 4 點以上。取得未列示於附件一之專業證照者,得
向本系課程規畫委員會提出申請認可。
8-12
五、實施方式:
(一)學生於修業年限內,除修滿本系規定應修學分外,
「學生基本能力」必須達到上項檢定標準,
方具畢業資格。
(二)已通過畢業資格檢定標準學生,應於每學期結束前二週,將申請表及成績證明文件送至系辦
公室,經審核通過後,該學期通過檢定標準之必修零學分科目「英語能力」及「專業證照」
課程,成績將以「檢定通過」方式登錄。以此方式通過畢業資格檢定標準者,學生不須自行
辦理該科目選課作業。
六、未通過檢定考試替代措施:
(一)學生未通過英語檢定標準者:
1.參加由本系或通識教育中心於寒、暑假針對大三及大四學生所開授之「英語能力」課程,其
收費標準比照暑修課程。課程結束經評定成績及格者,其「英語能力」成績以「通過」登錄。
學生入學後,每學年曾參加規定之英語能力檢定考試一次,總次數達三次以上者,修習本課
程學校補助一半學費,以一次為限。
2.參加由通識教育中心針對各系所(不含應英系、國際學院)學生於大三暑期及大四上、下學期
所開設之遠距教學課程,學生得透過網路教材自行上網學習。學生參加此「英語能力」課程
之報名費收費標準,如下列:
(1)入學後參加檢定三次以上者:第一次免費;若未通過則第二次參加收費 100 元;第三次
收費 200 元;第四次起每次以 300 元收費。
(2)入學後參加檢定二次以上者:第一次以 100 元收費;第二次參加收費 200 元,第三次起
每次以 300 元收費。
(3)入學後參加檢定一次以上者:第一次以 200 元收費,第二次起每次以 300 元收費。
(4)入學後從未參加檢定者:第一次以 300 元收費,第二次起每次以 300 元收費。
(二)學生未通過專業證照標準者:學生入學後,須報考本系所規定之專業證照,總次數達四次以
上者(需提出證明),才可修習由本系於暑假所開授之「專業證照」課程,其收費標準比照
暑修課程。課程結束經評定成績及格者,其「專業證照」成績以「通過」登錄,但其學分不
可承認為選修學分。
七、本作業規定經三級課程規畫委員會議審議,並提經教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8-13
附件一
證
照 名
稱
點數
會計師、相關公職高等考試及格、同等於高等考試及格。
個人風險管理師(中華民國風險管理學會)
CFP 理財規劃師(台灣理財顧問認證協會)
CFA 理財分析師(美國投資管理及研究協會)
10
記帳士、相關公職普等考試及格、同等於普等考試及格。
內部稽核師(CIA)或內控自評師(CCSA)
證券投資分析人員
企業評價師
8
相關公職初等考試及格、同等於初等考試及格。
6
會計乙級檢定
ACL 檢定
理財規劃人員
證券商高級業務員
期貨商業務員
4
會計丙級檢定
ERP 軟體應用師(生管模組)
ERP 軟體應用師(配銷模組)
ERP 軟體應用師(財務模組)
財稅專業能力證照-營利事業租稅申報實務
財稅專業能力證照-個人租稅申報實務
TQC 電腦會計檢定或其他 TQC 類別(分別計點但最高 4 點)
人身保險經紀人
人身保險代理人
財產保險經紀人
財產保險代理人
信託業業務人員
銀行內部控制人員
初階外匯人員
投信投顧業務員
證券商業務員
進階授信人員
初階授信人員
製作專題並獲口試通過,視同取得專業證照一張
2
註:外國學生得以國外之專業證照作為認證標準,惟仍應向本系課程規劃委員會提出申請認可。
8-14
義守大學會計學系學生
正草案條文對照表
修正條文
英語能力
專業證照
畢業資格檢定暨作業規定修
現行條文
六、未通過檢定考試替代 六、未通過檢定考試替代
措施:
措施:
(一)學生未通過英語檢 學生未通過英語檢定標準
定標準者:
者,得參加由本系或通識
教育中心於寒、暑假針對
1.參加由本系或通識教育
大三及大四學生所開授之
中心於寒、暑假針對大三
「英語能力」課程,其收
及大四學生所開授之「英
費標準比照暑修課程。課
語能力」課程,其收費標
程結束經評定成績及格
準比照暑修課程。課程結
者,其「英語能力」成績
束經評定成績及格者,其
以「通過」登錄。學生入
「英語能力」成績以「通
學後,每學年曾參加規定
過」登錄。學生入學後,
之英語能力檢定考試一
每學年曾參加規定之英語
次,總次數達三次以上
能力檢定考試一次,總次
者,修習本課程學校補助
數達三次以上者,修習本
一半學費,以一次為限。
課程學校補助一半學費,
以一次為限。
2.參加由通識教育中心針
對各系所(不含應英系、國
際學院)學生於大三暑期
及大四上、下學期所開設
之遠距教學課程,學生得
透過網路教材自行上網學
習。學生參加此「英語能
力」課程之報名費收費標
準,如下列:
(1)入 學 後 參 加檢 定三 次
以上者:第一次免費;若
未通過則第二次參加收費
100 元;第三次收費 200
元;第四次起每次以 300
元收費。
8-15
說明
修正未通過英文檢定考試
之替代措施,並補充未通
過專業證照標準者之替代
措施。
(2)入學後參加檢定二次
以上者:第一次以 100 元
收費;第二次參加收費
200 元,第三次起每次以
300 元收費。
(3)入學後參加檢定一次
以上者:第一次以 200 元
收費,第二次起每次以
300 元收費。
(4)入學後從未參加檢定
者:第一次以 300 元收
費,第二次起每次以 300
元收費。
(二)學生未通過專業證
照標準者:學生入學後,
須報考本系所規定之專業
證照,總次數達四次以上
者(需提出證明)
,才可修
習由本系於暑假所開授之
「專業證照」課程,其收
費標準比照暑修課程。課
程結束經評定成績及格
者,其「專業證照」成績
以「通過」登錄,但其學
分不可承認為選修學分。
8-16
義守大學餐旅管理學系學生
英語能力
資訊能力
專業證照
畢業資格檢定暨作業規定
97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2 次教務會議通過(98.06.29)
一、實施依據:本作業規定依「義守大學學生基本能力畢業資格檢定實施要點」訂定之。
二、實施目的:為提昇本系學生英語能力、資訊能力及專業證照,促進國際化並俾益
學生升學及就
業之生涯規劃,特訂定本作業規定。
三、實施對象:自 97 學年度(含)以後入學之日間部學士班學生(含轉學生)。
四、檢定標準:
(一)英語能力檢定標準:
項次
英檢考試類別
英文名稱
全校統一及格標準
GEPT
中級初試
1
全民英檢
2
托福
TOEFL
3
多益
TOEIC
550 分
4
國際英語語言測驗
IELTS
4
5
網路全民英檢
NETPAW
中級初試
6
大學校院英語能力測驗
CSEPT
第一級 230
7
外語能力測驗
FLPT
195 分
8
劍橋大學英語能力認證分
級測驗
Cambridge Main
Suite
PET
9
劍橋大學國際商務英語能
力測驗
BULATS
ALTE Level 2
8-17
PBT/ITP 457
IBT 40
項次
10
英檢考試類別
全球英檢
英文名稱
全校統一及格標準
GET
B1
(二)資訊能力檢定標準(本系學生需符合下列任一項):
1.
2.
取得電腦軟體應用丙級技術士資格。
取得財團法人中華民國電腦技能基金會舉辦企業人才技能認證(TQC)
3.
中,WORD、EXCEL與POWER POINT等三項「實用級合格證書」。
其他具公信力機構舉辦之資訊能力檢定認證通過,並符合前述二項中之同
等水準,經本系審定後得視為檢定通過。
(三)專業證照檢定標準:
1. 本系學生需符合行政院勞委會下列任二項餐旅相關證照:
(1) 餐旅服務技術士證照
(2) 中餐烹調技術士證照
(3) 西餐烹調技術士證照
(4) 調酒或飲料調製技術士證照
(5) 烘焙技術士證照
以上餐旅相關證照,若取得乙級資格可視同二張證照。
2. 取得以上證照之一,並取得華(外)語領隊或導遊證照資格亦可視為其中
一項。
3. 學生進入本校前已取得一項餐旅相關證照,進入本校後仍須再取得一項餐
旅相關證照,即可視為達到「專業證照檢定標準」。
五、實施方式:
1.
2.
學生於修業年限內,除修滿本系規定應修學分外,「英語能力、資訊能力及專
業證照」必須達到上項檢定標準,方具畢業資格。
已通過本系所規定之「英語能力、資訊能力及專業證照」畢業檢定標準學生,
應於每學期結束前二週,將申請表及成績證明文件送至系辦公室,經審核通過
後,
「英語能力、資訊能力及專業證照」必修零學分課程成績將以「檢定通過」
方式登錄。以此方式通過畢業資格檢定標準者,學生不須自行辦理該科目選課
作業。
六、未通過檢定考試替代措施(本系學生需符合下列任一項):
(一)英語能力補救措施:
8-18
1. 學生未通過英語檢定標準者,得參加由本系或通識教育中心於寒、暑假
針對大三及大四學生所開授之「英語能力」課程,其收費標準比照暑修
課程。課程結束經評定成績及格者,其「英語能力」成績以「通過」登
錄。學生入學後,每學年曾參加規定之英語能力檢定考試一次,總次數
達三次以上者,修習本課程學校補助一半學費,以一次為限。(以學校最
新公告英語能力補救措施為依據)
2. 同時取得考選部頒發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英語導遊人員考
試及格證書,以及英語領隊人員考試及格證書者,
「英語能力」成績以「通
過」登錄。
3. 學生未通過英語檢定標準者,得以其他外語能力檢定認證視為達到「英
語能力檢定標準」。
(二)資訊能力補救措施:
1. 學生須提出每年至少參加一次資訊能力測驗之證明,至大四仍未通過資
訊能力檢定標準者,始得以參加本校所舉辦之基本資訊能力檢定
2. 及格者其「資訊能力」成績以「通過」登錄。
(三)專業證照補救措施:
1. 大四上學期至少已取得一張專業證照,而另一張專業證照曾考試而未通
過者(需檢附應考證明),應出具證明每學年至少考照一次,方可使用下列
補救措施抵免一張專業證照:
(1)中華民國商業職業教育學會舉辦西餐服務人員能力測驗。
(2)參與由系上審核通過之餐旅相關競賽得佳作以上者(個人或團體)。
(3)由餐旅相關研討會投稿且接受者。
2. 入大學前取得二張以上之專業證照,入大學後依仍需再取得一張,才能
通過專業證照檢定。
3. 達到要求者,其「專業證照」成績以「通過」登錄。
學生若有特殊狀況,得經系務會議開會,特准其「英語能力、資訊能力及專
業證照」補救措施。
七、本作業規定經三級課程規畫委員會議審議,並提經教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
同。
8-19
英語能力
資訊能力
專業證照
義守大學餐旅管理學系學生
作業要點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
畢業資格檢定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三)專業證照檢定標準: (三)專業證照檢定標準: 因調酒丙級技術士證照更
名為飲料調製技術士證
1. 本系學生需符合行政
1. 本系學生需符合行政
照。
院勞委會下列任二項餐旅 院勞委會下列任二項餐旅
相關證照:
相關證照:
(1)餐旅服務技術士證
(1)餐旅服務技術士證
(2)中餐烹調技術士證照
(2)中餐烹調技術士證照
(3)西餐烹調技術士證
(3)西餐烹調技術士證
(4)調酒或飲料調製技術
(4)調酒丙級技術士證照
士證照
(5)烘焙技術士證照
(5)烘焙技術士證照
以上餐旅相關證照,若取
以上餐旅相關證照,若取 得乙級資格可視同二張證
得乙級資格可視同二張證 照。
照。
補充未通過專業證照檢定
六、未通過檢定考試替代 六、未通過檢定考試替代 標準者之替代措施。
措施(本系學生需符合下
措施(本系學生需符合下
列任一項):
列任一項):
(一)英語能力補救措
施:
1.學生未通過英語檢定標
準者,得參加由本系或通
識教育中心於寒、暑假針
對大三及大四學生所開授
之「英語能力」課程,其
收費標準比照暑修課程。
課程結束經評定成績及格
者,其「英語能力」成績
以「通過」登錄。學生入
學後,每學年曾參加規定
之英語能力檢定考試一
次,總次數達三次以上
3. 學生未通過英語檢定
標準者,得參加由本
系或通識教育中心於
寒、暑假針對大三及
大四學生所開授之
「英語能力」課程,
其收費標準比照暑修
課程。課程結束經評
定成績及格者,其「英
語能力」成績以「通
過」登錄。學生入學
後,每學年曾參加規
定之英語能力檢定考
試一次,總次數達三
次以上者,修習本課
8-20
修正條文
者,修習本課程學校補助
一半學費,以一次為限。
(以學校最新公告英語能
力補救措施為依據)
1. 同時取得考選部頒發之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
通考試:英語導遊人員
考試及格證書,以及英
語領隊人員考試及格證
書者,
「英語能力」成績
以「通過」登錄。
2. 學 生 未 通 過 英 語 檢 定
標準者,得以其他外語
能力檢定認證視為達
到「英語能力檢定標
準」。
(二)資訊能力補救措
施:
現行條文
程學校補助一半學
費,以一次為限。
2.同時取得考選部頒發之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
考試:英語導遊人員考試
及格證書,以及英語領隊
人員考試及格證書者,
「英
語能力」成績以「通過」
登錄。
1. 學生須提出每年至少
參加一次資訊能力測驗
之證明,至大四仍未通
過資訊能力檢定標準
者,始得以參加本校所
舉辦之基本資訊能力檢
定
2.及格者其「資訊能力」
成績以「通過」登錄。
(三)專業證照補救措
施:
1. 大四上學期至少已取
得一張專業證照,而另一
張專業證照曾考試而未通
過者(需檢附應考證明),
應出具證明每學年至少考
照一次,方可使用下列補
救措施抵免一張專業證
照: (1)中華民國商業職
8-21
說明
修正條文
業教育學會舉辦西餐服務
人員能力測驗。(2)參與由
系上審核通過之餐旅相關
競賽得佳作以上者(個人
或團體)。(3)由餐旅相關
研討會投稿且接受者。
2. 入大學前取得二張以
上之專業證照,入大學後
依仍需再取得一張,才能
通過專業證照檢定。
3. 達到要求者,其「專業
證照」成績以「通過」登
錄。
現行條文
學生若有特殊狀況,得經
系務會議開會,特准其「英
語能力、資訊能力及專業
證照」補救措施。
8-22
說明
英語能力
義守大學觀光學系學生 資訊能力 畢業資格檢
定暨作業規定[草案]
專業證照
97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教務會議通過(97.08.25)
97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2 次教務會議通過(98.06.29)
一、 實施依據:
「義守大學觀光學系(以下簡稱本系)學生英語能力、資訊能力
及專業證照畢業資格檢定暨作業規定」
(以下簡稱本作業規定)
依「義守大學學生基本能力畢業資格檢定實施要點」訂定之。
二、 實施目的:
為提昇本系學生英語能力、資訊能力及專業證照,促進國際化並
俾益學生升學及就業之生涯規劃,特訂定本作業規定。
三、 實施對象:
本系 97 學年度(含)以後入學之日間部學士班(含轉學生)學生。
四、 檢定標準:
(一)英語能力檢定標準(本系學生需符合下列任一項):
項
次
1
2
3
4
5
6
中文名稱
英文名稱
及格標準
全民英檢
GEPT
中級初試
托福外語能力測
驗
多益
國際英語語言測
驗/雅思
網路全民英檢
大學校院英語能
力測驗
TOEFL
PBT/ITP 457
IBT 40
TOEIC
550
IELTS
4
NETPAW
中級初試
CSEPT
第一級 230
8-23
項
次
7
8
9
10
中文名稱
英文名稱
及格標準
外語能力測驗
FLPT
195
Cam. Main Suite
PET
BULATS
ALTE Level 2
GET
B1
劍橋大學英語能
力認證分級測驗
劍橋大學國際商
務英語能力測驗
全球英檢
(二)資訊能力檢定標準(本系學生需符合下列任一項):
1. 取得電腦軟體應用丙級技術士資格。
2. 取得財團法人中華民國電腦技能基金會舉辦企業人才
技能認證(TQC) 中,WORD、EXCEL與POWER POINT
等三項「實用級合格證書」。
3. 其他具公信力機構舉辦之資訊能力檢定認證通過,並符
合前述二項中之同等水準,經本系審定後得視為檢定通
過。
(三)專業證照檢定標準(本系學生需符合下列任一項):
1. 同時取得考選部頒發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
外語導遊人員與外語領隊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2. 同時取得考選部頒發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
外語導遊人員與華語領隊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3. 同時取得考選部頒發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
外語領隊人員與華語導遊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4. 取得考選部頒發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外語
導遊人員或外語領隊人員考試及格證書一項資格,並取
得經濟部頒發之「會議展覽服務業專業人員認證」證明
書。
5. 同時取得考選部頒發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
8-24
華語導遊人員與華語領隊人員考試及格證書,並取得經
濟部頒發之「會議展覽服務業專業人員認證」證明書。
6. 同時取得考選部頒發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華語導遊
人員與華語領隊人員考試及格證書,並取得調酒丙級技術士資
格或餐旅服務丙級技術士一項資格。
五、 實施方式:
(一)學生於修業年限內,除修滿本系規定應修學分外,「英語能
力、資訊能力及專業證照」必須達到上項檢定標準,方具畢
業資格。
(二)已通過本系所規定之「英語能力、資訊能力及專業證照」畢
業檢定標準學生,應於每學期結束前二週,將申請表及成績
證明文件送至系辦公室,經審核通過後,
「英語能力、資訊能
力及專業證照」必修零學分課程成績將以「檢定通過」方式
登錄。以此方式通過畢業資格檢定標準者,學生不須自行辦
理該科目選課作業。
六、 未通過英語能力畢業資格檢定考試之替代措施(本系學生需符合
下列任一項):
(一)學生未通過英語檢定標準者,得參加由本系或通識教育中心
於寒、暑假針對大三及大四學生所開授之「英語能力」課程,
其收費標準比照暑修課程。課程結束經評定成績及格者,其
「英語能力」成績以「通過」登錄。學生入學後,每學年曾
參加規定之英語能力檢定考試一次,總次數達三次以上者,
修習本課程學校補助一半學費,以一次為限。
(二)同時取得考選部頒發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英語
導遊人員考試及格證書,以及英語領隊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者,「英語能力」成績以「通過」登錄。
七、 未通過資訊能力畢業資格檢定考試之替代措施
學生於入學期間,TQC 中之 WORD、EXCEL 或 POWERPOINT 單項考
試參加三次(含)以上皆無法通過之大四學生(轉學生得依其轉入
年級酌減其應試次數要求),得參加由本系舉辦之 WORD、EXCEL
8-25
及 POWERPOINT 測驗,測驗合格者,本系認可其符合單科之畢業
資格,然其「資訊能力」成績以「通過」登錄。
八、 未通過專業証照畢業資格檢定考試之替代措施
(一)學生於入學期間,參加考選部舉辦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
通考試導遊人員與領隊人員考試達三次(含)以上之大四學生
(轉學生得依其轉入年級酌減其應試次數要求),得參加由本
系舉辦之導遊人員與領隊人員測驗,測驗合格者,本系認可
其符合單項考試之畢業資格,然其「專業証照」成績以「通
過」登錄。
(二)通過上述由本系自訂考試之學生,仍需依本系之規定,取得
經本系認可之第三証照,其「專業証照」成績方可以「通過」
登錄。
九、本作業規定經三級課程規畫委員會議審議,並提經教務會議通過
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8-26
義守大學觀光學系學生畢業資格檢定暨作業規
定修正條文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七、未通過資訊能力畢業
資格檢定考試之替代措
施
學生於入學期間,TQC 中
之 WORD 、 EXCEL 或
POWERPOINT 單項考試
參加三次(含)以上皆無法
通過之大四學生(轉學生
得依其轉入年級酌減其
應試次數要求),得參加
由本系舉辦之 WORD、
EXCEL
及
POWERPOINT 測驗,測
驗合格者,本系認可其符
合單科之畢業資格,然其
「資訊能力」成績以「通
過」登錄。
說明
一、新增條文
二、訂定未通過資訊能力
畢業資格檢定考試之替代
措施
一、新增條文
二、訂定未通過專業証照
畢業資格檢定考試之替代
措施。
八、未通過專業証照畢業
資格檢定考試之替代措
施
(一)學生於入學期間,
參加考選部舉辦之專
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
通考試導遊人員與領
隊人員考試達三次
(含)以上之大四學生
(轉學生得依其轉入年
級酌減其應試次數要
求),得參加由本系舉
辦之導遊人員與領隊
人員測驗,測驗合格
者,本系認可其符合單
8-27
項考試之畢業資格,然
其「專業証照」成績以
「通過」登錄。
(二)通過上述由本系自
訂考試之學生,仍需依
本系之規定,取得經本
系認可之第三証照,其
「專業証照」成績方可
以「通過」登錄。
8-28
附件九
100 學年度開設服務學習課程一覽表
學院
學年期 系所
課程
授課教師
必/選修
學分/時數 頁次
100-1
通訊系 普通物理
陳柄成
一上/必修
3/3
9-2
100-1
電子系 智慧型機器人概論
陳志良
二上/選修
3/3
9-4
應英系 兒童文學教學與服務學習
謝竺樺
四上/選修
3/3
9-6
100-1
休閒系 銀髮族休閒活動規劃
陳嫣芬
四上/選修
2/2
9-8
100-1
休閒系 休閒與志願服務
台邦.撒沙勒
四上/必修
2/2
9-10
100-1
觀光系 特殊節慶與文化活動規畫
劉怡君
三上/選修
2/2
9-12
100-1
餐旅系 國際禮儀
保里乃玲
一上/必修
2/2
9-15
國商系 跨文化管理
張超盛
三下/選修
3/3
9-18
100-2
企管系 專案管理
蔡政昌
二下/選修
3/3
9-20
100-2
財金系 企業社會責任
吳昇曄
四下/選修
3/3
9-22
100-2
休閒系 民俗文化應用
台邦.撒沙勒
三下/選修
2/2
9-24
100-2
會計系 稅務法規(二)
莊素增
二下/必修
2/2
9-26
100-1
材料系 普通化學實驗
王志逢
一上/必修
1/3
9-28
100-2
化工系 環境工程概論
蔡孟裕
二下/選修
3/3
9-30
100-1
護理系 綜合臨床護理實習(一)
四上/必修
3/7
9-32
100-2
生科系 產業服務實習
楊智惠
三下/選修
1/1
9-34
100-1
---
生命教育、志工服務與大愛實踐
王智昱
選修
2/2
9-37
100-1
---
教育理論與實務-原住民學童之教育
溫武男
服務
選修
2/2
9-39
電資學院
語傳學院 100-1
管理學院 100-2
理工學院
鄭家馨、 王魯梅、
陳雅雯、李慧琦
醫學院
通識中心
9-1
9-2
9-3
9-4
9-5
義守大學 100 學年度第 1 學期
Semester, Academic Year, I-Shou University
應用英語
系(所)服務學習課程實施規畫表
Curriculum of Service Learning Course of Department of ___________
一、課程基本資訊 Basic information
課程名稱
課程序號
兒童文學教學與服務學習
本課程開設次數*
□首次開設
■非首次開設
■專業課程
□通識課程
開課單位
應用英語系
開課年級*
四
必/選修*
學分數/時數
3/3
是否配置教學助理*
■是
□否
修課人數
30
是否辦理保險
■是
□否
每學期服務次數*
5
服務單位如何擇定*
每次服務時數*
9
服務時段*
是否要求進行服務*
■是 □否(自由決定參加與否)
課程屬性
*
是否有固定服務時間
□必修 ■選修
□學生 ■教師 □學校安排
□課堂 ■課餘時間
■是
□否
二、課程目標 Aim:
1. 藉由實際服務教學,幫助大四學生了解兒童文學概論及運用英語閱讀教學的理論基礎於國小
英語閱讀課堂上,同時培養學生對於兒童故事創作之能力及說故事之技巧。
2. 學習過程中,培養學生服務他人的精神及自我實現的能力。
3.
提升職場體驗之機會。
三、課程內容 Course Planning:
1. 基於服務學習理論,採學術與實務並重的教學模式,學生於課堂上學習 Genre, Picture book,
Character, Plot, Theme, Setting, Point of view, Style, Tone, Rhyme and Poetry,
Strategy for story telling 及故事書之製作。
2. 學期中學生帶領鄰近國小的英語閱讀。
3. 學期中參訪兒童劇團工作坊
4. 該服務學習時數為外加時數,不納入正規時數中。
四、教學策略 Teaching Strategy
1. 前九週在校學英語閱讀教學理論、兒童文學之類型、說故事之技巧,繪本創造,並於第 10 週
開始,為期一星期前往簽約國小(義大國際高級中小學),提供 40 小時小老師教學服務,並撰
寫觀察心得報告。
2. 期末時,在義大國際高級中小學舉行感恩會。
3. 最後一週在本校討論服務學習經驗和未來改進方向,且設計一個完整的試教教案,並進行示
範教學。
五、各階段工作及各週流程 Task for Each Stage
1. 聯 繫 合 作 學 校 並 第 1 週至第 9 週工作內容 Work content from week _1_ to week _9_:
洽談合作內容細
1.簽服務學習合約
節。
準備
2.討論合作細節
Preparation 2. 進 行 學 生 分 組 並
3.了解合作學校及教學理念
了解合作學校之
4.學生分組
教學理念及模式。
第十週開始,學生分 第 10 週至第 11 週工作內容 Work content from week 10__ to week _11_:
服務
組至義大國際高級中
1. 學生每天早上 8:00 至下午 5:00 前往義小各班級學習
Providing
小學進行一週 40 小時
Service
2. 隨時協助當班老師同時寫課堂觀摩教學
小老師教學服務。
反省
1. 第十週開始,學生 第 10 週至第 11 週工作內容 Work content from week _10_ to week 11__:
9-6
Reflection
慶賀
Celebration
每次服務教學完
畢後,與老師進行 學生每天上教學平台填寫教學服務日誌 及提出相關問題
檢討及反思,同時
學生每週須撰寫
服務教學心得報
告。
2. 服 務 期 間 須 每 天
上教學資源平台
留言教學心得及
撰寫觀察及教學
日誌,以確實掌握
學生之服務狀況。
第十四週為最後一次 第 11 週至第 11 週工作內容 Work content from week _11_ to week _11_:
之服務教學,在國小
最後一週在義小舉辦感恩會並同時頒發服務學習證書
舉行感恩會。
六、合作機構 Collaboration
◎協力單位合作協議書之頁數對照():
(一)機構名稱 Organization:義大國際中小學
(二)受服務對象 Service receiver:國小一至六年級學生
(三)具體服務工作項目 Specific service measures:觀摩教學及協助
(四)合作模式 Cooperation Mode: 實習小老師
(五)其他 Others:
七、評量方式 Assessments
Attendance / participation 10%
Group presentation 20%
Report/ 10%
Final Exam 30%
八、如對上述課程有疑問者,可諮詢下列人員
謝竺樺
九、備註
9-7
Service Learning/ 30%
9-8
9-9
9-10
9-11
9-12
9-13
9-14
義守大學 100 學年度第 1 學期
Semester, Academic Year, I-Shou University
餐旅管理學 系(所)服務學習課程實施規畫表
Curriculum of Service Learning Course of Department of ___________
一、課程基本資訊 Basic information
課程名稱
課程序號
本課程開設次數*
國際禮儀
開課單位
餐旅管理學系
開課年級*
一年級
課程屬性
*
必/選修*
□首次開設
■非首次開設
■專業課程
□通識課程
■必修
□選修
學分數/時數
2/2
是否配置教學助理*
□是
□否
修課人數
60
是否辦理保險
□是
□否
服務單位如何擇定*
□學生
■教師
服務時段*
■課堂
□課餘時間
■是
□否
每學期服務次數*
每次服務時數*
是否要求進行服務*
2次
6 小時
■是
□否(自由決定參加與否)
是否有固定服務時間
□學校安排
二、課程目標 Aim:
1、學生了解各國日常生活相互往來所通用之簡易相處禮儀,以增進原住民推動部落觀光之能力。
To promote tribe tourism by enhancing students’ international etiquette.
2、學生應具備傳授國際禮儀專業知識與教導學習服務之能力。
Students should acquired with professional knowledge in international etiquette.
3、學生應具備餐飲經營管理專業知識與實務操作之解說能力藉以提升環境衛生。
Students should be able to explain/demonstrate professional knowledge and skills to others while uplift environmental
hygiene issues.
4、學生由教導中懂得「施與授」、
「服務助人」、
「教與學」的真諦。
Students learned throughout the teaching process of sharing and giving.
三、課程內容 Course Planning:
教授服裝儀容、美姿美儀、食、衣、住、行的禮節,個人衛生的禮節及餐桌禮儀等,增進各人與環境衛生知能與促
進部落觀光產業發展。
To enhance personal and environmental hygiene knowledge, topics will cover basic and social etiquette, dining etiquette,
personal hygiene, and multi-cultural etiquettes and manners.
四、教學策略 Teaching Strategy
(一)認知學習:延續國際禮儀及餐飲服務技術等課程,修改為適合原住民國小學生程度的課程。
Cognitive learning: adjust international etiquette curriculum that is suitable for Aborigine Students in Elementary School
level.
(二)技能學習:課程設計讓學生將課堂所學加以綜合運用,教導原住民國小學生學習營養衛生教育、國際禮儀及餐桌禮
儀,使學生於教學過程中學習如何互動與學童溝通,培養自信心、應變能力與促進文化融合。
Skills: To enhanced communication ability and interaction with different level of audiences and in diverse culture.
(三)態度學習:在溝通過程中,如何確實的、耐心的傳達出意涵,並學習在不同的文化社經背景中,如何以尊重雙方
的認知與表達能力,適時的產生良性的互動式學習與溝通方式。國際禮儀的最重要精神在於對他人、文化、環
境、以及對一切生命的尊重。掌握原則就可成為優秀的地球村村民。
Attitude: Learn how to respect different cultures and social behavior through communication interactions.
(四)服務學習:到原住民國小教導學童學習營養衛生教育、國際禮儀及餐桌禮儀,由教導中印證課堂中學習的成果,
並體驗服務的真諦。
Service Learning: Transmitting nutrition and hygiene education, international etiquette and table manner to different
Aborigine students in elementary school students and to experience the essence of service.
五、各階段工作及各週流程 Task for Each Stage
準備
Preparation
(一)與屏東縣市兩所原住民
國小聯繫,協調時間。
Contact 2 Aborgine school
and arrange time for visit
(二) 營養衛生教育、國際禮
儀及餐桌禮儀課程的安排
及演練,進行專業課程講解
第一至第十週:課程介紹、國際禮儀及餐桌禮儀介紹。
第十一至第十二週:原住民營養衛生教育介紹。
第十三週:學生分組、營養衛生教育、國際禮儀及餐桌禮儀教材之製作及
演練。
(一)聯繫合作單位(學校):決定每組服務同學需求人數及服務期間。
9-15
與實例演練。Nutrition and
hygiene, international
etiquette and table manner
courses arrangement and
practice.
(三)經驗傳承及檢討。
Feedback given and altered
if necessary.
(四)印發並繳交家長同意
書 Service learning
agreement signed and
hand-in.
服務
Providing
Service
反省
Reflection
(二)進行「國際禮儀實務」講解及實務演練,學生分組編教材及教具。
(三)本系實施服務學習注意事項、交通安全宣導以及教學注意事項。
1. Contact service school; divide students into several groups;Arrange time
for visit.
2. Develop service plan and practice. Students prepare teaching aid.
3. Acknowledge students with teaching methods and traffic safety.
分組指導學生,進行「營養 第十四至第十六週:學生分組;營養衛生教育、國際禮儀及餐桌禮儀教材
衛生教育」、「國際禮儀實
之製作及演練。
務」及「餐桌禮 儀」之講解
(一)依照所分配之兩所服務據點,進行為期2小時/3次實務教學,共計12
及實務操作,
小時服務時數。
並教導餐桌擺設。
Divide students into
Visit every appointed school for 3 times of visits and 2 hours per, 12
nutrition and hygiene,
hours in total.
international etiquette and
(二)實務教學服務期問由老師陪同前往訪視並了解實際進行狀況。
table manner groups.
Teachers are to accompany with students when visit takes place.
Teachers are to guide
students teaching method
學生: 服務學習後檢討並 第十七週:
反思,撰寫服務心得。
(一)學生於實務服務期問每次填寫服務日誌繳交單位承辨人;服務完畢
老師: 由訪視過程、心得與
返回學校後撰寫服務心得與檢討報告書。
檢討報告書及合作單位意
Students are to submit a reflection report.
見中,進行課程及教材檢
討,並重新檢討教學方法
(二)指導老師批閱服務心得與檢討報告書。Teachers interpret reports
Students: submit a
(三)指導老師與選派之學生代表參與合作單位(學校)舉辦之服務學習
reflection report
Teachers: Rearrange course 工作檢討座談會。 Set up a seminar session for both parties on the service
according to past
learning outcome.
experiences.
第十八週:
(一)專業知能方面: 營養衛生教育、「國際禮儀實務」及「餐桌禮儀」中
課程的安排及教材、教具的編列,如何運用肢體語言溝通表達,學
慶賀
Celebration
各組經驗分享及獎勵
Group experience sharing
and rewards.
六、合作機構 Collaboration
習如何解決問題等。
(二)溝通應對方面: 體認、成長及經驗分享
(三)由指導老師及同學票選出服務績優組別並頒贈績優獎狀以資嘉許。
1. Teaching materials and teaching aids modification in curriculum of
nutrition and hygiene, international etiquette and table manner.
2. Communication skills and experience sharing.
3. Reward best performance students.
◎協力單位合作協議書之頁數對照():
(一)機構名稱 Organization:屏東地區原住民國小兩所:屏東縣青山國民小學、屏東縣泰武國民小學。
(二)受服務對象 Service receiver:原住民學童 Aborigine Elementary students
(三)具體服務工作項目 Specific service measures:營養衛生教育、國際禮儀及餐桌禮儀。 Nutrition and hygiene
education, international etiquette and table manner.
(四)合作模式Cooperation Mode:
9-16
1.指導教師協助聯繫合作單位(學校),安排「國際禮儀」服務學習畤間;指導學生編列教材及教具,服務學習
行前注意事頊,訪視及事後檢討。 Visiting time arranged by teacher and elementary school. Prepare teaching
materials and safety concern mentioned.
2.將學生分組,主導服務學習,其他組的同學輔助教學服務。 Students are divided into several groups to
demonstrate the teaching sessions.
七、評量方式 Assessments
service learning 20%, 期中 midterm 20%, 期末 final 30%, 出習+作業 attendance and assignment 30%
八、如對上述課程有疑問者,可諮詢下列人員
保里乃玲老師/分機 5762
九、備註
9-17
9-18
9-19
義守大學 100 學年度第
學期
Semester, Academic Year, I-Shou University
企業管理 系(所)服務學習課程實施規畫表
Curriculum of Service Learning Course of Department of ___________
一、課程基本資訊 Basic information
課程名稱
專案管理
開課單位
企業管理學系
開課年級*
二年級
學分數/時數
修課人數
課程序號
本課程開設次數
課程屬性
A21357
*
*
必/選修*
3 學分/3 小時
■專業課程
□通識課程
□必修 ■選修
■是
□否
是否辦理保險
■是
□否
50 人
3
服務單位如何擇定*
每次服務時數*
4
服務時段*
■是 □否(自由決定參加與否)
□非首次開設
是否配置教學助理*
每學期服務次數*
是否要求進行服務*
■首次開設
是否有固定服務時間
□學生 ■教師 □學校安排
□課堂 ■課餘時間
□是
■否
二、課程目標 Aim:
專案是在一定的時間內,為了達成特定目標的投入和努力。專案管理師證照在國際上越來
越受重視,是白領階級凸顯專業能力的最佳證明,更是同學畢業尋找工作的最佳利器。專案管
理課程目標包含
1. 教導專案管理知識體系。
2. 配合專案管理實務研討,鼓勵學生實際執行一項專案。
3. 協助學生滿足專案管理能力基準的要求,並通過專案管理師証照的測試。
三、課程內容 Course Planning:
介紹專案管理五大流程、九大知識領域與 42 個子流程,結合專案管理實務,讓學生實際執
行專案,獲取相關實務經驗。五大流程如下:
1.啟始:發展專案章程
2.規劃:發展專案管理計畫書
3.執行:指導與管理專案執行
4.監控:監控專案工作、執行整合變更控制
5.結束::結束專案或階段
四、教學策略 Teaching Strategy
(一)引導者的角色:教師教導並分享專案管理理論與實務。
(二)顧問角色:扮演各小組專案執行的顧問,負責帶領學生與捷美屋(JIT)快速剪髪連鎖店或
得意中華食品有限公司開會討論,爭取公司同意授權執行提升經營管理績效之專案,協助
同學啟動、規劃、執行、監控與結束專案。
(三)誘發學生自發性之特質:引導學生運用專案管理知識,發揮經營管理專業知識,協助企業
提升經營管理績效。
(四)培養學生主動發現問題的能力:讓學生透過專業技能及專業素養,尋求解決之道。
(五)學生學習與企業的串聯:隨時與企業保持良好的聯繫,觀察企業的反應及需求,學習將專
案管理的技能與實務工作執行連接起來。
五、各階段工作及各週流程 Task for Each Stage
(一) 事先聯繫合作單位,決定需求人數。服務分配據點並排定服務期間。
準備
Preparation
授課及聯繫有需要服 (二) 進行專業課程講解與活動設計、規劃演練。
(三) 合作單位派員蒞校進行行前講習。
務的機構。
(四) 本系實施服務注意事項及交通安全宣導。
9-20
(一)協助慈德育幼院、仁愛之家進行人力資源規劃、行銷企劃、文宣規劃、
財務管理規劃或辦理活動等
(二)服務期間由指導老師利用課餘時間進行訪視並了解實際進行狀況。
服務
Providing
Service
收集企業需要協助之
產、銷、人、發財等
資料,擬定專案目
標,取得公司授權專
案執行。
反省
Reflection
完 成 專 案 管 理 計 畫 (一)學生於服務期間每日填寫服務日誌繳交服務單位承辦人,服務完畢後
返回學校撰寫服務心得與檢討建議報告繳交指導老師。
書、執行並監控專案 (二)活動結束後,由參與同學、指導老師進行活動檢討。
工作進度
成果發表,結合所有
參與專案的企業主
管、學生、學校行政
慶賀
主管,及與服務學習
Celebration
有關的、有興趣的老
師,參加同學們的作
品發表會。
各組心得分享、頒獎
(一)專業知能方面:從企業五管學到哪些概念可以運用於服務中?服務過程
中有什麼與所學相衝突的地方?服務過程中遭育的專業問題該如何解
決?
(二)服務對象帶給我的體悟及成長?
(三)溝通應對方面:服務過程中,最大的成就或是挫折為何?如何因應面對?
是否有任何感受?活動最棒的經驗為何?
(四)頒贈慈德育幼院所制之服務證明。
六、合作機構 Collaboration
◎協力單位合作協議書之頁數對照():
(一) 機構名稱、地點:捷美屋(JIT)快速剪髪連鎖店(高雄市)
、得意中華食品有限公司(高
雄市)
(二) 受服務目標:協助企業提升經營績效之相關生產、行銷、人力資源管理、研究與發展、
財務管理等目標,透過專案管理方法達成目標。
(三) 合作模式:以企業需求為主,由學生瞭解企業並收集重要資訊,例如建立行政管理標準
規範、探索消費者需求、產品定位、行銷方案擬定與執行等。
(四) 應注意事項:引導學生與企業合作並啟動專案過程中,若學生服務時有不當言行,隨時
給予建議、勸告並適時回覆服務學習中心,本課程將以學習專案管理知識,協助企業提
升績效為主,累積學生專案管理經驗為輔,創造雙贏為最高原則。
七、評量方式 Assessments
(一)課程參與之評量
1. 出席與討論(20﹪) ; 2.小組專案執行(30)、簡報(10)
(二)服務心得彙整與測驗
1. 專案檢討學習(10﹪); 2.期末考(專案管理師證照模擬考)(30﹪)
八、如對上述課程有疑問者,可諮詢下列人員
義守大學 「服務-學習」課程召集人 蔡振昌 老師
連絡方式:subi@isu.edu.tw
電話: 07-6577711#5927
義守大學服務學習網站:
九、備註
(一)成效:精緻的介紹『服務-學習』,以及同儕影響是最有效的方法。學長姊經驗分享,引
導服務熱誠,也總是有效的方法。
(二)
『服務-學習』的教學法,跳出傳統的理論授課,或以個人、及小組創意為出發點的企劃、
製作之方法。連結學生與實際的生活情境,因人際關係的互動,專業技能的發揮,及面對
問題困難的解決之過程等,能使『實務經驗』為主的課程,達到最高的成效。
9-21
9-22
9-23
9-24
9-25
9-26
9-27
9-28
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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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
義守大學
100 學年度 第 1 學期
1st Semester, Academic Year 100, I-Shou University
護理
系(所)服務學習課程實施規畫表
Curriculum of Service Learning Course of Department of Nursing_
一、課程基本資訊 Basic information
課程名稱
綜合護理學實習(一)
本課程開設次數
開課單位
護理學系
開課年級*
四
必/選修*
學分數/時數
3/7
修課人數
A5233310、A5233320
課程序號
課程屬性
*
*
■首次開設
□非首次開設
■專業課程
□通識課程
■必修
□選修
是否配置教學助理*
■是
□否
是否辦理保險
■是
□否
約 118 人
每學期服務次數*
1 次/人
服務單位如何擇定*
□學生
■教師
每次服務時數*
2 小時
服務時段*
□課堂
■課餘時間
□是
■否
是否要求進行服務*
□是
■否(自由決定參加與否)
是否有固定服務時間
□學校安排
二、課程目標 Aim:
以「服務學習與生命關懷」的理念,期望能藉由擔任醫院志工並與參與院內志工服務活動使學生能結合專業、從做
中學,並體認生命關懷的重要性,以於服務後做反思與內化成核心護理價值。
三、課程內容 Course Planning:
1. 認識及了解擔任醫院志工角色與功能。
2. 認識擔任醫院志工並結合護理專業角色、工作內容及責任。
3. 學習運用關懷理論,識別並滿足住院病患基本照護需求及心理陪伴支持。
四、教學策略 Teaching Strategy
講述、回覆示教、實際操作
五、各階段工作及各週流程 Task for Each Stage
準備
Preparation
服務
Providing
Service
反省
Reflection
慶賀
Celebration
本系和義大醫院社工師接
洽服務學習內容及進行方
式
每位學生均會參與院內志
工服務活動,由數位學生組
成小組並設計以關懷腫瘤
住院病患為主的服務活
動,並於活動前與病房社工
師討論活動內容
每學期初及學期末均參考
學生評値建議,以作為課
程安排及修正之依據
在活動結束召開檢討會,
並選出優秀學生心得反思
報告存檔於系上
六、合作機構 Collaboration
第 1 週至第 3 週工作內容:
向學生說明服務學習課程內容。
第 4 週至第 16 週工作內容:實際參與院內志工服務活動,並由小組設計
以關懷腫瘤住院病患為主的服務活動,並依活動需求製作相關海報文件資
料及活動演練。
第 17 週至第 18 週工作內容:經由服務過程給予表現回饋,包括修正建議
及口頭讚美。並經由學生評值修正服務學習計畫內容。
第 17 週至第 18 週工作內容:於檢討會中表揚優秀學生。
◎協力單位合作協議書之頁數對照():
(一)機構名稱 Organization:義大醫院
(二)受服務對象 Service receiver:醫院病房住院病患
(三)具體服務工作項目 Specific service measures: 關懷、支持、陪伴、服務住院病患
(四)合作模式 Cooperation Mode:依醫院社工組規定
(五)其他 Others:無
七、評量方式 Assessments
9-32
1.給予服務學習感謝狀 2.於服務過程中給予學生表現正向肯定
八、如對上述課程有疑問者,可諮詢下列人員
九、備註
無
9-33
9-34
9-35
9-36
9-37
9-38
9-39
9-40
附件十
義守大學
99 學年度第三學期
數位教學課程計畫表
申請日期: 100 年 05 月 17 日
系所名稱
醫學營養學系
授課教師/職稱
適合修讀對象/
預計修課人數
課 程 名 稱/課 程 代 碼 生物化學(一)/A4323200
必/選修
時 間 /節 次
數位教材類型
(至少勾選一類)
陳麗琴助理教授
必修
學分數
星期三/1~2、星期四/1~4
課程公告網址
生物化學(一)重修生/20
2
http://elearning.isu.edu.tw/
□ 甲類(多媒體動畫):應用動畫軟體(如Flash、3D Studio Max、Maya、Director 等)
製作教材並呈現於網路。
□ 乙類(影音串流):將投影片、相關教材結合聲音及影像講解錄製並呈現於網路。
 丙類(聲音講解):將投影片、相關教材結合聲音錄製並呈現於網路。
□ 丁類(實作課程錄影):錄製實作課程並剪輯完成而呈現於網路。
□ 其它,請說明(需能呈現於網路):
 線上非同步教學,次數 12 次,總時數 24 小時(需達授課總時數 1/2 以上)。
教學方式(可複選)  面授教學,次數 6 次,總時數 12 小時。
其它,請說明:
□ 教師面談時間
□ E-mail 信箱
師生互動討論方式  課業輔導平台
(例如教師面談時間、
 互動式學習設計(聊天室、簡訊或討論區)
Email 信箱、對應窗口)
 課程或教材相關訊息供學生觀看、下載
□ 其它,請說明:
□ 線上說明作業內容
 線上即時作業填答
□ 作業檔案上傳及下載
□ 線上測驗
作業繳交方式
□ 成績查詢
 現場繳交或測驗
□ 網路評分及評語
□ 其它,請說明:
1. 平時考試
學習進度評量方式 2. 作業繳交
3. 互動學習情形
1. 筆試 70 %
成績評量方式
(包括考試方式、考評項 2. 作業 15%
目及其所佔總分比率) 3. 平時考、學習表現及態度15%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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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rod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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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 foundations of Biochemi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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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mino acids, Peptides and protei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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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rotein Fun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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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 Nucleic acids
Nucleotides and Nucleic aci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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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bohydra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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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bohydra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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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ycobi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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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pi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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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10-2
0
義守大學
99 學年度第三學期
數位教學課程計畫表
申請日期: 100 年 05 月 17 日
系所名稱
醫學營養學系
課 程 名 稱/課 程 代 碼 生理學(一)/A4313500
必/選修
時 間 /節 次
數位教材類型
(至少勾選一類)
授課教師/職稱
陳麗琴 助理教授
適合修讀對象/
預計修課人數
生理學(一)重修生/20
必修
學分數
星期三/3~4、星期四/5~8
課程公告網址
2
http://elearning.isu.edu.tw/
□ 甲類(多媒體動畫):應用動畫軟體(如Flash、3D Studio Max、Maya、Director 等)
製作教材並呈現於網路。
□ 乙類(影音串流):將投影片、相關教材結合聲音及影像講解錄製並呈現於網路。
 丙類(聲音講解):將投影片、相關教材結合聲音錄製並呈現於網路。
□ 丁類(實作課程錄影):錄製實作課程並剪輯完成而呈現於網路。
□ 其它,請說明(需能呈現於網路):
 線上非同步教學,次數 12 次,總時數 24 小時(需達授課總時數 1/2 以上)。
教學方式(可複選)  面授教學,次數 6 次,總時數 12 小時。
其它,請說明:
□ 教師面談時間
□ E-mail 信箱
師生互動討論方式  課業輔導平台
(例如教師面談時間、
 互動式學習設計(聊天室、簡訊或討論區)
Email 信箱、對應窗口)
 課程或教材相關訊息供學生觀看、下載
□ 其它,請說明:
□ 線上說明作業內容
 線上即時作業填答
□ 作業檔案上傳及下載
□ 線上測驗
作業繳交方式
□ 成績查詢
 現場繳交或測驗
□ 網路評分及評語
□ 其它,請說明:
1. 平時考試
學習進度評量方式 2. 作業繳交
3. 互動學習情形
1. 筆試 70 %
成績評量方式
(包括考試方式、考評項 2. 作業 15%
目及其所佔總分比率) 3. 平時考、學習表現及態度15%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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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附件十一
管理學院 越南境外管理碩士在職專班(MBA) 課程架構
必修課程
管理學院 越南境外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15 學分, 41 %
選修課程
共應修畢 21 學分, 59 %
畢業學分:36 學分
說明:
義守大學所規劃之越南境外碩士在職專班,課程規劃畢業總學分數為 36 學分,修業時間
為 2-4 年。課程內容包含了研究方法、組織理論與管理、管理統計、人力資源管理、策略管
理、專案管理、組織行為、行銷管理、生產與作業管理、管理研究應用軟體、知識管理。為
提升學員與當地產業特色及市場需求作結合特別設計高階經營管理實務研討、東南亞財經分
析、產業與競爭分析、工業科技行銷、決策支援系統、全球經營環境等專業領域學科。
此外為了讓學生在學習當中,除了有義守大學管理學院專任師資親自赴越南授課外,亦
邀請越南合作學校具博士學位及實務經驗之師資共同參與授課。讓學員在課程進行當中,學
理與實務能夠互相結合。
最後,結合學員所習得之專業知識、管理能力及實務經驗,並在學程結束時,進行論文
發表。
11-1
管理學院越南境外管理碩士在職專班(MBA) 課程規劃表
課程代碼
必修課程
選
修
課
程
課程名稱
學分
必/選修
開課學期
G8266950
組織理論與管理
3
G8267050
管理統計
3
必修
100 學年上
G8265450
研究方法
3
100 學年上
G8265850
論文(一)
3
15
學分
G8265950
論文(二)
3
101 學年下
G8242150
人力資源管理
3
100 學年上
G8242050
組織行為
3
100 學年上
G8241850
策略管理
3
101 學年上
G8242250
行銷管理
3
100 學年上
G8241950
財務管理
3
100 學年上
G8266050
專案管理
3
G8254350
生產與作業管理
3
G8266150
管理研究應用軟體
3
G8266250
知識管理
3
G8266350
高階經營管理實務
3
100 學年下
G8266450
東南亞財經分析
3
101 學年上
G8266550
產業與競爭分析
3
101 學年上
G8266650
工業科技行銷
3
101 學年上
G8266750
決策支援系統
3
101 學年上
G8266850
全球經營環境
3
101 學年下
11-2
100 學年上
選修
21
學分
101 學年上
100 學年下
100 學年下
101 學年上
100 學年下
管理學院越南境外管理碩士在職專班(MBA)
100 學年度入學新生課程計畫表
100 年 05 月 10 日製
*本碩士班總畢業學分數為 36 學分,分下列三項:
(一)專業必修 15 學分
(二)專業選修 21 學分(論文指導選修課程一律不計入畢業選修學分數)
碩一課程表(100)
科目名稱
碩二課程表(101)
上 下 必/選修 科目代號
科目名稱
專 組織理論與管理
業 管理統計
必
修 研究方法
3
必
G8266950
3
必
G8267050
3
必
G8265450
人力資源管理
3
選
G8242150
策略管理
組織行為
3
選
G8242050
行銷管理
3
選
G8242250
財務管理
3
選
G8241950
專
業
選
修
專案管理
3
選
G8266050
生產與作業管理
3
選
G8254350
知識管理
3
選
G8266250
高階經營管理實務
3
選
G8266350
本學年必修學分數
專 論文指導(三)
業
選 論文指導(四)
修
1
本學年必修學分數
G8265850
必
G8265950
3
選
G8241850
管理研究應用軟體
3
選
G8266150
東南亞財經分析
3
選
G8266450
產業與競爭分析
3
選
G8266550
工業科技行銷
3
選
G8266650
決策支援系統
3
選
G8266750
選
G8266850
3
全球經營環境
3
6
碩四課程表(103)
上 下 必/選修 科目代號
1
專
業
選
修
必
3
本學年必修學分數
9
碩三課程表(102)
科目名稱
專 論文(一)
業 論文(二)
必
修
上 下 必/選修 科目代號
選
G8240350
選
G8240450
科目名稱
專 論文指導(五)
業
選 論文指導(六)
修
上 下 必/選修 科目代號
1
1
本學年必修學分數
0
11-3
選
G8240550
選
G8240650
0
附件十二
義守大學學生修習機械與自動化工程學系為輔系之科目學分表
專業必修
科目名稱
專業必修
科目代號 學分
英語能力
04009
科目名稱
科目代號 學分
0
工程數學(一)
04221
3
應用力學-靜力
04130
3
機械材料
04243
3
應用力學-動力
04225
3
機械設計原理
04349
3
機動學
04239
3
機械製造(一)
04323
3
熱力學(一)
04217
3
共計 24
學分
加選科目
科目名稱
加選科目
科目代號
學分
工程數學(二)
04222
3
材料力學
04226
流體力學
自動控制
科目名稱
科目代號
學分
機械製造(二)
04336
3
3
熱傳學
04318
3
04317
3
機械元件設計
04372
3
04325
3
修習規定:
1.應修科目應於修習本輔系之前完成。先修課程為工程圖學 2 學分、微積分(一)
(二)6 學分、
普通物理(一)(二)6 學分未修者得補修。
2.必須修畢 24 學分始取得輔系資格。
3.若「專業必修」科目與主系相同時,經本系同意免修時,請於「加選科目」科目中選修,補
足前項規定學分數。
4.100 學年度起申請學生適用。
12-1
義守大學學生修習機械與自動化工程學系為雙主修之科目學分表
專業必修
專業必修
科目名稱
科目代號 學分
科目名稱
科目代號 學分
英語能力
04009
0
電路學
04230
3
微積分(一)
04121
3
工程數學(二)
04222
3
工程圖學
04143
2
工廠實習(二)
04220
1
機械材料
04243
3
材料力學
04226
3
普通物理(一)
04117
3
機械製造(一)
04323
3
普通物理(二)
04118
3
電子學
04294
3
微積分(二)
04122
3
機械工程實驗(一)
04319
1
應用力學--靜力
04130
3
專題實作
04375
3
電腦輔助機械製圖
04134
3
電工實驗
04347
1
普通物理實驗
04190
1
機械設計原理
04349
3
工程數學(一)
04221
3
流體力學
04317
3
應用力學-動力
04225
3
機械工程實驗(二)
04320
1
工廠實習(一)
04219
1
熱傳學
04318
3
機動學
04239
3
自動控制
04325
3
熱力學(一)
04217
3
機電整合實習
04409
1
科目代號
學分
共計 72
學分
加選科目
科目名稱
加選科目
科目代號
學分
科目名稱
機械元件設計
04372
3
機械人學
04461
3
熱力學(二)
04236
3
電腦輔助設計製造
04472
3
機械製造(二)
04336
3
動態系統分析
04371
3
機械振動
04625
3
氣油壓工程
04361
3
修習規定:
1.必須修畢 72 學分始取得雙主修資格。
2.若「專業必修」科目與主系相同時,經本系同意免修時,請於「加選科目」科目中選修,
補足前項規定學分數。
3.100 學年度起申請學生適用。
12-2
12-3
12-4
12-5
義 守大 學學 生修 習粯 光學 系為輔 系之 科 目學 分表
輔 系必 修
輔 系必修
學分
觀 光管理 決 策
A71444
2
2
獎勵 旅 遊
A7121l
2
A**7U3
2
觀 光 消 費者行 為
A712U9
2
會議 展 覽概 論
A7112U
2
觀 光 人 力 資源 管理
A71338
溝通與 口語 表達
A71121
2
服務 理論 與 實務
A71226
2
學分
觀 光行 政 與 法 規
A71l12
2
旅 運 管理
A71122
國際禮儀
科 目名 稱
共計 刉 學分
輔 系選 修
輔 系選 修
科 目代 號
科 日名 稱
。乙
科 目代 號
科 目代 號
科 目名 稱
科 目名 稱
學分
科 目代 號
學分
觀 光英語 會話(一 )
A711U5
l
觀光 日語 會話(一 )
A711U7
l
觀 光 英 語 會 話 (二 )
A71lU6
1
觀光 日語會話(二 )
A71lU8
l
觀光英語 會話(三 )
A712U5
l
觀 光 日語 會 話 (三 )
A712U7
1
觀光英語 會話(四 )
A712U6
l
觀光 日語會話(四 )
A712U8
l
進階觀光英語 會話(一 )
A713Ul
l
進階觀光 日語會話(一 )
A713U3
l
進階觀 光英語 會話(二 )
A713U2
l
進階觀 光 日語 會話 (二 )
A713U4
l
會展 英 語
A71235
l
風 險 與 危機 管 理
A71424
2
修 習規 定
:
,並 取得 成績 及格 之證 明 。先修 科 目包括 觀 光學概論 、
餐 旅概論 、休 閍概論 及廚 藝概 論 等 4科 ,每 科 為 2學 分 。
2.必 須修 畢輔 系必 修 2U學 分 始取 得輔 系資格 。
3.若
輔 系必 修 」科 目與 主 系相 同時 ,經 本 系同意免修 時 ,請 於 「輔 系選修 」科 目中選修
1.先 修 科 目應 於 修 習本輔 系之 前 完成
「
,
補 足 前頊 規 定學 分數 。
4.前 頊 中若 「輔 系選修 」科 目學分仍 不夠 畤 另 以 專 案方式
5.選 修 本 系為輔 系者
,其 各項規 定依 申請學年 度 為 主 。
6.lUU學 年度起 申請 學 生適 用 。
12-6
,提 交 系務 會議討 論 。
義 守大 學學 生修 習觀 光學 系為雙 主修 之 科 目學 分表
雙 主修 必 修
雙 主修 必 修
會議展 覽概論
A7112U
2
溝通與 口語 表達
A71121
2
旅 運 管理
A71122
觀光 日語 會話(一 )
A71lU7
l
觀光 日語 會話(二 )
A711U8
l
2
觀光 日語 會話(三 )
A712U7
1
A**7U3
2
觀 光 日語 會話 (四 )
A712U8
1
觀光英語會話(一 )
A71lU5
l
管理 學
A**8U5
2
觀光英語會話(二 )
A711U6
l
統計 學
A**8U6
2
觀 光 英 語 會 話 (三 )
A712U5
l
經濟學
A**7U1
2
A712U6
l
會計 學
A**8U7
會展 英 語
A71235
l
觀 光行 政 與 法 規
A71112
服務 理 論 與 實務
A71126
研 究方 法 與 資料 分析
A71246
觀 光 資源 規 劃
A71216
2
獎勵 旅 遊
A71211
A71321
1
觀 光經 濟
A71244
觀 光專 業實 習
A71332
5
觀 光消 費者行 為
A712U9
觀 光實務 實 習
A71334
4
校 內實 習 (二 )
A71322
l
簡報技 巧
A71446
2
社 會服 務 學 習
A**7U5
l
進 階觀 光英 語 會 話 (一 )
A713Ul
l
風 險與危機 管理
A71424
2
進階觀 光英 語 會 話 (二 )
A713U2
l
觀 光專題 製作
A71431
2
觀 光餐 旅 講 座
A**7U2
1
觀 光管理 決 策
A71444
倫 理 與 社 會 責任
專 業倫 理 一
A**7U6
2
觀 光 人 力 資源 管 理
A71338
2
資訊 能 力
A71432
U
英語 能 力
A71434
U
專 業證 照
A71433
U
A**8U1
2
休 閒概 論
A**8U2
餐 旅概論
A**8U3
2
廚 藝概 論
A**8U4
電腦與 資訊 概論
A**8U8
資訊 科技應 用
A**7U4
國際禮 儀
2
。乙
2
。乙
。‘
12-7
。乙
共計 78學 分
。乙
)
勺乙
校 內實 習 (一
)
。乙
觀光英語 會話(四
,〞
觀 光概 論
科 目名 稱
。乙
學分
學分
,臼
科 目代 號
科 目代 號
科 目名 稱
雙 主修 選修
雙 主修 選修
科 目名 稱
科 目代 號
科 目代 號
學分
旅 遊 業 電子 商務
A71419
2
科 目名 稱
學分
。乙
航 空訂位 系統
A71245
2
企 劃與 競標
A7144U
2
旅行業管理 資訊 系統
A71226
2
創 意行銷
A71342
2
旅 遊行 程 規 劃 與 設 計
A71221
2
盛會規 劃
A71344
會展 活 動 規 劃
A7124U
2
會展 實務 管理
A71343
特殊 節慶 與 文化 活 動 規 劃
A71325
2
會展 科 技
A71443
2
旅 遊 糾 紛 管理
A714U7
會展 個 案研 討
A71428
2
專 案管理
A71341
。乙
A71217
。乙
。乙
領 隊與 導遊 實務
2
至少修 習 16學 分
修 習規 定
:
分 且 完成 「義 守大學觀 光學 系學 生 實 習辦 法 」之 規 定 ,始 取得 雙 主修 資格 。
2.必 須修 畢 全 部 「雙 主修 必修 」科 目 78學 分 ,另 由 「雙 主修 選修 」科 目 中至 少選修 16學 分 。
3.若 「雙 主修 必 修 」科 目與 主 系相 同 ,經 本 系 同意免修 ,須 從 「雙 主修 選修 」科 目中修 習相 當 學
分數 ,補 足 「雙 主修 必 修 」科 目不足 學分數 。
1.必 須修 畢 9zl學
4.若 「雙 主修 選修 」科 目學 分不夠 時 另 以 專 案 方式
5.申
,提 交 系務 會議 討論 。
請 本 系為雙 主修 者 ,其 各頊規 定依 申請 學 年度 為 主 。
6.1UU學 年度起 申請 學 生適 用 。
12-8
12-9
12-10
12-11
12-12
12-13
12-14
12-15
12-16
12-17
12-18
12-19
12-20
12-21
12-22
12-23
12-24
12-25
12-26
12-27
12-28
附件十三
13-1
附件十三之一
13-2
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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