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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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单证 项目教学五
课题:L/C Application & Problems concerning settlement
学习目标:
1.Learn to fill in L/C Application Form correctly
2.了解收汇业务中风险范
学习内容:
The way to fill in the application:
1. Date信用证申请书的日期: 必须是向银行递交申请书当天的日期。
2. Way of issue开立方式: 申请人应在申请书中明确以何种方式开证,即信开证、
简电开证、全电开证,还是SWIFT方式开证等。
3. Form of L/C信用证种类:申请人应在申请书中明确要求开立何种信用证。
4. Date and Place of Expiry有效期和到期地点 。信用证有效期通常比装运期晚15天,
以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制单。信用证的到期地点一般规定在卖方国家或地区。
5. Applicant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填写进口商的名称、地址,有时也写上进口商的
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等。
6. Beneficiary受益人的名称和地址:填写出口商的名称和地址。
7. Advising Bank通知行:由银行填写。
8. Currency and Amount币种和金额:申请书上金额的币种应是通用的国际货币
代码。金额一般应为单价与数量的乘积。
9. Tenor and Drawee/payer汇票期限和汇票的付款人:
10. Partial Shipment and Transshipment: “allowed” or “not allowed”, at buyer’s
option.即在申请书中选择“允许”还是“不允许”。
11. Date of Shipment: 申请人应按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填写此栏。
12. Port of loading, Port of discharge and port of destination装卸港(地)和目的港
装运港(地)即将要装货的港口(地点)。卸货港(地)是指卸货的港口(地
点),如果不需要转运,卸货港(地)就是目的港(地);如果需要转运,卸货
港(地)就是转运港(地),另外还需要注明目的港(地)。例如:申请书中应
注明:Shipment from Xingang Via Hongkong for Transportation to London或者
Shipment from Xingang to London Via Hongkong or with Transshipment at
Hongkong。
13. Trade Terms贸易术语:申请人按合同注明。
14. Invoice发票:申请人通常注明要几份发票,对发票内容有什么要求,是否签字盖章。
15. Shipping Documents运输单据:运输单据一般有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
等,对于海运提单,申请人一般注明要几份;注明是“运费预付”,还是“运费到付”
被通知人等。
16. Insurance documents保险单据:如果是CIF价格条款,应由国外卖方办理保险,
申请人应在申请书中注明保险单据的名称、种类、份数、保险金额、保险险别,是
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投保,还是按协会货物条款(ICC)投保。
17. Other Documents其他单据:申请人如果需要上述单据以外的其他单据,如装箱单、
重量单、检验证书、产地证书、受益人证明等,应明确这些单据的出单人、内容及
单据份数。
18. Description of Goods货物描述:一般应按合同填写,如果货物内容描述复杂,可
只填写货物名称,并注明该合同的号码。
19. Period for Presentation交单期限:按UCP500的规定,要求交单的信用证除了规定
有效期外,还应规定一个交单的最后期限。通常申请人都要求受益人在运输单据签发
日期后15天内交单,若申请人在申请书中未规定交单期限,受益人应在运输单据签发
日后21天内交单,但无论如何不得晚于信用证的有效期。
20. Other Terms其他条款:
1) Banking Charges银行费用条款:申请人应注明银行费用由谁负担,通常由国外
受益人负担。如:”All banking charges outside issuing bank are for account of
beneficiary”。
2)More or Less溢短装条款:申请人应注明信用证的金额和数量应有百分之几的增
减。如: “Both quantity and amount 5% more or less are allowed”。
3)Third Party’s Documents Unacceptable不可以接受第三者单据:申请人应注明不
接受以第三者为托运人的提单。如果申请人还有其他要求,应在申请书中详细注明。
除上述正面内容外,开证申请书的背面记载了开证人对开证行的声明,用以明确双
方的责任。
信用证结算方式下的风险与防范
一、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出口商的风险防范措施
1.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指慎重选择贸易伙伴。在签订买卖合同之前要了解对方的
资信,选择与资信良好的伙伴进行贸易往来。资信良好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即
有履约能力而且能诚实守信地履约。进行资信调查,可以是通过银行调查,通
过专门资信调查机构调查,通过驻外机构以及国际贸易联系网络进行。
2. 选择好开证行。指重视对国外开证行资信调查。出口商可以委托国内通知行
审核开证行资信,如果发现开证行可疑,应要求进口商调换资信较好的银行作为
开证行,或者要求资信度较好的大银行加具保兑。
3.慎重订立买卖合同中的信用证条款。信用证的有效期必须合理,这样才能使受
益人有合理充分的时间要求修改不合理条款以及安排装运。否则出口商没有充
分时间要求修改不合理条款及安排装运,出口商很有可能要承担违反信用证条款
责任,而进口商达到欺诈目的。信用证有关条款不能含糊其辞,尤其是单据条款
和装运条款。
4.认真审证、避开风险。(其一,严格审核信用证,拒绝“软条款”信用证。其次
也可充分利用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和其他规避风险的途径,很好地研究国家出
口信用保险及相关机构的运作情况,L/C业务、D/P、D/A等方式均可通过投保信
用险来化解风险,扩大出口。)
5.做好转让信用证安全收汇的工作
6.做好制单工作,预防单据错误。
7. 提高结算工作人员素质,鉴别国际贸易中的假冒信用证,尤其要注意的内容包括对
方公司名称是否规范;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是否真实准确。
二、信用证结算方式下进口商的风险防范措施
1.慎重选择贸易伙伴
2.合理选择价格条件,一般应争取用FOB贸易术语,如果选择了CIF、CFR,
一定要利用船舶确认制度,对卖方所租船舶进行确认,而且,还要及时掌
握船舶动向和行踪。
3. 随时保持警惕,多方了解出口方及船方信息。在发现问题后要迅速行动,
查找证据,并与本地银行保持密切联系,以便严格按照国际惯例和国际公
法的准则处理问题。
能力拓展
实训操作:
1. 根据所给的购货合同填制开证申请书。
2. 判断以下条款是不是软条款?
1)The buyer’s certificate certifies that he has taken delivery of the goods at
destination.
2) This credit is not operative only after the buyer has obtained the
import license .
3) The merchandise is subject to a subsequent inspection in
Panama. If the specification of merchandise is not in conformity
with our standard, payment should be refused.
4) The goods must be inspected prior to shipment by the buyer's
representative whose name will made known via an amendment to
the 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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