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story of Western Philosophy II Prof. Plato Tse Department of Philosophy 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十六世紀哲學 反改革運動的哲學 耶穌會(Society of Jesus, or the Jesuits) ✣ 天主教的支持者傾向於強調,基本的宗教真理屬於人 類智力的範疇(樂觀主義),而信仰本身需要理性的 支持和捍衛 。 ✣ 耶穌會是反宗教改革的樂觀主義先鋒。 耶穌會由西班 牙前軍人伊格內修斯.羅耀拉(Ignatius Loyola)創 立,1540 年獲得教宗保羅三世的批准。 ✣ 以獨立的哲學和神學課程取代註釋傳統 3 反改革運動的哲學 耶穌會(Society of Jesus, or the Jesuits) ✣ 耶穌會士是自由意志論的擁護者。 蘇亞雷斯和他的耶 穌會同事路易斯.德.莫利納(Luis de Molina) 從提出了自由能動性的定義 —「中立的自由」 (liberty of indifference)。 在所有行動的必要 條件具備下,行動者能選擇行動或不行動,能做某事 又能做相反的事,這行動者就是自由的。 ✣ 莫利納在其著名的《自由意志與恩寵的整合》 (Concordia liberi arbitrii cum gratiae donis) (1589 年)中試圖解決上帝的全知與自由意志的張 4 力。 布魯諾(Giordano Bruno, 1548-1600) ✣ 1565 年成為道明會修道士,但被懷疑為異端,1576 年 被該會驅逐。 ✣ 1583 年,布魯諾到訪英國牛津大學,並在那裡舉辦了 一些講座。 他在牛津的訪問並不成功。 ✣ 他對赫密士主義的支持和他的多重宇宙理論挑戰了正統 教義。 ✣ 1592年,威尼斯總督莫塞尼戈(Giovanni Mocenigo)向威尼斯宗教裁判所告發布魯諾。布魯 諾於 1592 年 5 月 22 日被逮捕。經過近七年的審判, 1600 年,他被視為異教徒燒死在鮮花廣場(Campo 5 dei Fiori),而今天他的雕像就矗立在那裡。 布魯諾(Giordano Bruno, 1548-1600) ✣ 在他的第一部大作《論概念的影子》(De umbris idearum,1582 年)中,他提出一 個新柏拉圖式的概念層級,人類概念處於最 低層,而上帝概念則處於最高層, 所有概念 在上帝的心靈中形成一個統一體。 神聖概念 本身是我們無法理解的,但它們表現在自然 中,而自然就是上帝的產物。 ✣ 我們觀察到的現像都是世界靈魂(world-soul) 的作用,世界靈魂賦予自然活力,使其成為 一個有機體。 6 布魯諾(Giordano Bruno, 1548-1600) ✣ 布魯諾的體系有兩個最引人注意的特點:他接受哥白尼假 說,以及提出多重宇宙的構思。他大膽發展哥白尼的思想。 不但地球不是宇宙的中心,連太陽也不是。我們的太陽只 是眾多恆星中的一顆,在茫茫太空中有許多太陽系,沒有 一個太陽或恆星可以被稱為宇宙的中心,因為所有的位置 都是相對的。 ✣ 儘管多重宇宙理論如今再次受到宇宙學家的青睞,但把布 魯諾視為科學的殉道者卻是錯誤的。他的玄想不是基於觀 察或實驗,而是基於神秘學和先驗論證。他被處決不是因 為他支持哥白尼體系,而是因為他使用魔法並否認基督的 神性。 7 伽利略(Galileo Galilei 1564-1642) ✣ 出生於比薩,曾在比薩大學學習,1589 年成為數學 教授。 1592 年,他移居帕多瓦,在那裡擔任了 18 年的教授。 ✣ 年輕時的伽利略就已經開始批判當時仍是主流的亞里 斯多德式物理學,但他並不像布魯諾那樣以新柏拉圖 學派形上學為基礎,而是以觀察和實驗為依據。 ✣ 他的實驗也傾向於推翻亞里斯多德物理學的基本原 理—運動源於外力的作用。 相反,他認為,運動中 的物體除非受到相反力(如摩擦力)的作用,否則將 持續運動。 8 伽利略(Galileo Galilei 1564-1642) ✣ 1610 年發表《星際信使》(Sidereus Nuncius) ✣ 觀測到了木星的四顆衛星 –「美第奇衛星」 (Medicean Stars) ✣ 發現了月球的山脈和太陽上的大小不一的斑點 ✣ 天體並不像亞里斯多德所認為的那樣,是由均勻的 結晶體構成的,而是由與我們地球相同的物質組成 的。 ✣ 科西莫公爵(Duke Cosimo) 任命他為托斯卡納宮 廷(Court of Tuscany)的終身哲學家和數學家 9 伽利略(Galileo Galilei 1564-1642) ✣ 根據教宗保祿五世的指示,樞機主教羅伯特.貝拉 明(Robert Bellarmine )指示伽利略不得主張 或捍衛日心說。他對伽利略的一位朋友說,如果日 心說有證據,那麼我們就必須重新解讀與之相矛盾 的《聖經》經文;但就當時的情況來看,哥白尼的 理論只是一個未經證實的假說。事實上,伽利略自 己的日心說體系雖然更符合現象,但幾乎和他反對 的地心說體系一樣複雜,同樣需要依賴本輪的引入。 貝拉明認為,伽利略發現的證據並未帶來充分的確 定性。結果是,雖然伽利略的著作沒有受到譴責, 但他在接下來的幾年裡一直噤若寒蟬。 10 伽利略(Galileo Galilei 1564-1642) ✣ 繼任的教皇烏本八世(Maffeo Baberini ,1568–1644) 還是紅衣主教時就欽佩伽利略的天文發現,他允許伽利略 撰寫一部系統論述托勒密和哥白尼模型的著作,條件是他 必須公正地介紹這兩種模型,不能偏袒日心說。1632 年, 伽利略通過教廷審查,出版了《關於兩大世界體系的對話》 (Dialogue on the Two Chief World Systems)一 書。 ✣ 然而,烏本八世認為伽利略對哥白尼體系的介紹比對立面 更有利,因此背離了出版許可條件。1633 年,伽利略被傳 喚到羅馬,接受宗教裁判所的審判,並在酷刑的威脅下被 迫放棄日心說。他被判處在家中終身軟禁,直到1642年去 世。 11 培根(Francis Bacon 1561-1626) ✣ 培根於 1561 年出生於倫敦,曾就讀劍橋大學三一學院, 並在格雷律師學院(Gray’s Inn)學習法律。 他於 1584 年進入議會,後來成為伊麗莎白女王的寵臣埃塞 克斯伯爵Robert Devereux的幕僚。 ✣ 詹姆斯一世即位後,他成為首席檢察官,並被授予騎 士稱號。 ✣ 1606 年,他出版了第一部重要的哲學著作《學問之增 進》(The Advancement of Learning),對學 科進行了系統性的分類。1618 年被任命為大法官,頭 銜是維魯倫勳爵。 1621 年,在一次議會調查過程中, 他承認了受賄的指控,因此蒙羞並被短暫監禁。 12 培根(Francis Bacon 1561-1626) ✣ 他計劃撰寫一部鉅作—《大重建》(Instauratio Magna),將所有知識都納入其中。 這部著作只完成 了兩部分:第一部分是《學問之增進》的修訂,第二部 分是他關於科學方法的主要著作《新工具論》 (Novum Organum)。 ✣ 培根在對哲學進行分類時,首先將 「神聖哲學」或自然 神學放在一邊(他認為這些已足以駁斥無神論)。 然後, 他將哲學分為自然哲學和人文哲學。 自然哲學可以是思 辨的(speculative)或操作的(operative):思辨哲 學包括物理學和形上學,操作哲學包括力學和魔法。 力 學是物理學的實踐應用,魔法是形上學的實踐應用。 13 培根(Francis Bacon 1561-1626) ✣ 培根列舉了四種偏見,稱之為 「偶像」(idols): ⨳ 部落的偶像(idols of the tribe) ■ 全人類普遍面對的誘惑,例如僅憑表面現象判斷事物的傾向、順從大眾 ⨳ ⨳ ⨳ 的傾向、擬人化解釋自然的傾向 洞穴的偶像(idols of the den) ■ 阻礙客觀性的個人氣質特徵。例如,有些人過於保守,有些人則太容易 被新奇事物吸引住 市場的偶像(idols of the marketplace) ■ 潛伏在我們語言中的陷阱,這些語言包含著毫無意義、模棱兩可和定義 不清的詞語 和劇場的偶像(idols of the theatre) ■ 虛假的哲學體系,它們就是舞台劇而已(僅供欣賞),無論是如亞里斯 多德那樣「詭辯」的,還是像當代煉金術士那樣「經驗」的,抑或是像 新柏拉圖主義者那樣「迷信」的 14 笛卡兒至柏克萊(Descartes to Berkeley) 笛卡兒(René Descartes 1596-1650) ✣ 公認為是現代哲學之父。 他出生於 1596 年,大約在 莎士比亞創作《哈姆雷特》的時候,出生在都蘭的一 個村莊,這個村莊現在以他的名字 La-HayeDescartes 命名。 ✣ 從十一歲到十九歲,他在拉弗勒什(La Flèche)耶穌會 學院學習古典文學和哲學。 他一生都是天主教徒,但 成年後的大部分時間選擇在新教國家荷蘭度過。 ✣ 1616 年,笛卡兒在普瓦捷(Poitiers)攻讀法律學位後, 暫時放棄了學業。 在分裂歐洲的宗教戰爭中,他加入 了兩個敵對陣營: 16 笛卡兒(René Descartes 1596-1650) ✣ 首先,他作為志願者加入屬於新教的奧倫治親王 (Maurice de Nassau)的軍隊;後來,他在屬於天 主教的巴伐利亞公爵馬克西米利安(Maximilian I)的 軍隊中服役,當時公爵正與英國國王詹姆斯一世的女 婿普法爾茨選侯選帝侯腓特烈(Frederick V)交戰。 ✣ 在軍隊服役期間,笛卡兒認定哲學研究為自己的志業。 但一直到幾年後,他才能專注地從事哲學研究。 ✣ 離開軍隊後,他沒有從事任何職業。與中世紀那些偉 大的哲學家不同,他從未以宗教或學術為職業。為了 使作品通俗易懂,他最著名的著作不是用當時流行的 學術語言拉丁語寫成的,而是用簡明易懂的法語寫的。 17 笛卡兒(René Descartes 1596-1650) ✣ 他奠定了分析幾何的基礎:今天每個小學生都學過的 笛卡爾座標(Cartesian coordinates),其名稱就 來自於他姓氏的拉丁文形態 「Cartesius」。 ✣ 1632 年,笛卡兒打算出版一部巨著,解釋「光的性質、 發射光的太陽和恆星、傳播光的天體、反射光的行星、 彗星和地球、所有有色、透明或發光的陸地天體以及 光的觀察者 —人」。 ✣ 但當笛卡兒得知伽利略因堅持哥白尼體系而受到譴責 時,這篇題為《世界》(Le Monde)的作品已準備 付梓。 為了避免與教會權威發生衝突,他把作品回收。 且在他生前從未出版。 18 笛卡兒(René Descartes 1596-1650) ✣ 1637 年,笛卡爾決定公開 「他的一些方法提要」 (some specimens of his method),包括他 的光學、幾何學和氣象學,而不是出版他的體系。 他在序言中形容此作為「對學科中運用理性和尋求 真理的正確方法的論述」。 ✣ 《論方法》(Le Discours de la méthode)卻堪稱 所有哲學經典中最受歡迎的一部。 在重要性方面, 它可與柏拉圖的《理想國》和康德的《純粹理性批 判》相媲美。 ✣ 《論方法》中提出了兩個關鍵觀點。第一:人是有 思想的實體。 第二:物質即運動中的延展。 19 “I decided to feign that everything that had entered my mind hitherto was no more true than the illusions of dreams. But immediately upon this I noticed that while I was trying to think everything false, it must be that I, who was thinking this, was something. And observing that this truth ‘I am thinking, therefore I exist’ was so solid and secure that the most extravagant suppositions of sceptics could not overthrow it, I judged that I need not scruple to accept it as the first principle of philosophy that I was seeking.” (AT VI. 32; CSMK I.127) 「我決定假裝迄今為止進入我腦海中的一切都不真實, 就像夢中的幻覺一樣。但隨即我就注意到,當我試著 把一切都認為是假的時候,正在思考的我一定是某物 。 「我思故我在」是堅實可靠的真理,連懷疑論者最天 馬行空的假設也無法推翻它,因此我判斷,我不必忌 諱接受它作為我所追求的哲學的第一原則。」(AT VI. 32; CSMK I.127) 笛卡兒(René Descartes 1596-1650) ✣ 是什麼讓我確信「我思故我在」是對的呢? ⨳ 清楚明晰(clear and distinct)的概念 ✣ 但是,是什麼保證了 「我清楚明晰地看到的東西都 是真實的」這一原則呢? ⨳ 上帝的真實性 ✣ 兩個支持上帝存在的理由 ⨳ 我具有對完美存在物的概念,而這概念不可能 由本身並非完美的存在物所引起。 ⨳ 一個完美存在物本身必須包含所有完美性質, 而存在就是一個完美性質,因此必然存在一個 完美的存在物。 22 笛卡兒(René Descartes 1596-1650) ✣ 《沉思錄》(Meditationes de Prima Philosophia) 全面闡述了《論方法》中所勾 勒的體系。 ✣ 在出版之前,梅森將原稿發給一些學者徵求意 見,並收到六組反對意見。 這些反對意見連同 笛卡兒的答覆被印在 1641 年第一版的長篇附 錄中,這本書也因此成為歷史上第一部有同儕 審查的著作。 ✣ 第二版(1642)加進了由耶穌會修士博爾丹 (Pierre Bourdin)所寫的第七組反對意見及 笛卡兒的答覆。 23 笛卡兒(René Descartes 1596-1650) ✣ 1644年他出版《哲學原理》(Principia Philosophiae)並獻給伊莉莎白公主。 ✣ 笛卡兒與伊莉莎白公主的通信使他進一步思考了 身體與靈魂之間的關係,並建構了一個類似古代 斯多葛學派的倫理體系。 他將這些想法寫成了 《情念論》(Les Passions de l‘âme/ The Passions of the Soul)。 然而,當這作品出 版時,它並不是獻給伊莉莎白的,而是獻給了另 一位對哲學感興趣的王室成員—瑞典克里斯蒂娜 女王(Queen Christina of Sweden)。 24 霍布斯(Thomas Hobbes 1588-1679) ✣ 生於 1588 年(同年西班牙艦隊企圖入侵英國)。 他曾在牛津接受教育,擔任過卡文迪許(Cavendish) 家族的家庭教師和培根的助手。在 16 世紀 30 年代 訪問巴黎期間,他結識了笛卡爾的方濟會朋友梅森, 他稱梅森為「所有哲學分支的傑出詮釋者」(an outstanding exponent of all branches of philosophy)。1640 年,他用英文寫了一篇論文 《自然和政治法律要素》(Elements of Law, Natural and Political),其中包含了他的人性和 社會哲學的基本原理。 25 霍布斯(Thomas Hobbes 1588-1679) ✣ 同年,因為預料到內戰即將爆發,他逃往巴黎。 他 在那裡待了十多年,並一度擔任流亡的王位繼承人、 未來的國王查理二世的家庭教師。 1642 年,他把 《法律要素》裡的觀點以拉丁文寫成《公民論》 (De Cive),這奠定了他在法國的聲譽。 ✣ 與笛卡兒一樣,霍布斯也否認二階性質 (secondary qualities)的實在性。兩人在哲學 上最重要的共識是,他們都堅信物質世界只能用運 動來解釋。 但霍布斯強烈反對笛卡兒的心靈哲學。 26 霍布斯(Thomas Hobbes 1588-1679) ✣ 霍布斯認為,理性的自利原則會促使人們放棄部分 不受約束的自由,以換取他人的同等讓步。 這種原 則會促使人們把自衛權之外的其他權利轉讓給一個 集權力量,讓它透過懲罰來執行法律。每個人與每 個人之間的信約(covenant)使得一個最高主權者 或君主(supreme sovereign)得以成立,這主 權者自身不是信約的一方,因此不能違反信約。這 樣的君主是法律和財產權的源泉,他不僅要執行構 成國家的原始信約,還要執行臣民之間的個人信約。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