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队出境旅游合同 (简化版本) 国 家 旅 游 二〇一四年四月 局 制 定 使 用 说 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 澳、台地区)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或者边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 (以下简称“出境社”)与出境旅游者(以下简称“旅游者”)之间 签订团队出境包价旅游(不含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时使用。 2.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 提供的选择项,空格处应当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 3.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对本示范文本内容进行变更或 者补充,但变更或者补充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当由出 境社承担的责任。 4.本示范文本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 制定、解释,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 5.本简化版本省略内容(第一章至第六章)以《团队出境 旅游合同(示范文本)》(GF-2014-2402)为准,与其具有相 同效力。 团队出境旅游合同 叶小姐,共计 6 人(名单可附页,需出境社和公司代表签 字盖章确认); 出境社:重庆懒猫旅游咨询有限公司;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91500108MASYWC1C9T。 我已通过 旅游局官网 (旅游局官网、旅行社 店堂张挂、纸质完全版本旅游合同等)方式阅读了国家旅游 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团队出境旅游合同》 (GF-2014-2402)第一章到第六章的内容,同意遵守并将其列 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公司代表签名 2022 年 8 月 30 日 第一章 协议条款 第一条 线路行程时间 出发时间 2022 年 11 月 24 日 第二十一条 年 11 月 11 日 时,结束时间 2022 时;共 14 天, 旅游费用及支付(以为计算单位) 旅游费用包括(由出境社和旅游者协商勾选、填写): 11/11 5:30pm 法兰克福机场接机去市区酒店(宿法兰克福) 12/11 法兰克福市区游(不包车)(宿法兰克福) 13/11 法兰克福,科隆,阿姆斯特丹(宿阿姆) 14/11 风车村, 羊角村 (宿阿姆) 15/11 游览阿姆斯特丹(宿阿姆) 16/11 鹿特丹,小孩堤防 (宿阿姆) 17/11 安特惠普,布鲁塞尔市区(宿布鲁) 18/11 根特,布鲁日(宿布鲁) 19/11 布鲁塞尔市区及周边(宿布鲁) 20/11 特里尔,吕德丝海姆(宿法兰克福) 21/11 罗滕堡一日游(宿法兰克福) 22/11 海德堡一日游(宿法兰克福) 23/11 法兰克福市区游(不包车) 24/11 早上去法兰克福机场 * 总共包车 10 天,机场接送 2 天 *6 个大人,无老人,小孩 *6 个 30 寸大行李箱 *只需包车,酒店客人自订 车型奔驰 v250d *出发和结束城市:法兰克福 *全程只住宿 3 个点,不想每天换酒店 旅游费用合计 : 5000 欧 欧元。 定金 1000 欧 折合人民币 6900。 旅游费用支付方式: 卡 微信/支付宝/对公 。 旅游定金费用支付时间: 2022.08.29 6900 人民币。 在 2022.11.11 接到支付 13800 人民币,剩下款项在 2022.11.24 支付尾款 13800 人民币。 第二条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出境社提示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2.旅游者可以做以下选择: 委托出境社购买(出境社不具有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 不得勾选此项):保险产品名称 (投保的相 关信息以实际保单为准); R 自行购买; 放弃购买。 第三条 自愿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约定 1.旅游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出境社安排的购物活动、 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2.出境社可以在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诱 骗旅游者、不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且不影响其他旅游 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 与旅游者协商一致达成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协议; 3.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安排应不与《行程单》 冲突; 4.地接社及其从业人员在行程中安排购物活动、另行付 费旅游项目的,责任由订立本合同的出境社承担; 5. 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具体约定见《自愿购 物活动补充协议》(附件 3)、《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 目补充协议》(附件 4)。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 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有关的调解组织 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应提交 本合同签署地北京市朝阳区管辖内的人民法院 第五条 1. 诉讼解决。 注意事项 瑞士、挪威、冰岛不属于欧盟成员国, 因此在这三个 国家购物后需要在出 境这三个国家前盖海关章, 否则无法在 其他申根国家退税,希望贵宾合理安排时间。 2. 欧洲的行李额度一般除了按照重量还有件数限制,所 以在计划行李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购买的机票行李额度是按照件 数算还是按照重量计算,以免支出多 的行李费用。 3. 订单可修改信息仅限于:旅客姓名,联系方式;更改 其他信息或者取消原 订单重新下单, 价格以新品为准(价格 受汇率波动节假日旺季及急单预定时间原 因会产生波动) 第六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 二 份,双方各持 一 份,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一经签订后即成立并生效,无特殊原因(若签证拒 签,可退全款), 支付后将无法退款。最终解 释权归本公司 所有。 付款信息如下: 付款账号:1.微信转账:David 收款人姓名:朱涛涛 2. 支付宝账号: guangzhouxiangyou1@163.com 收款人姓名:朱涛涛 3. 对公银行卡号: 户名:重庆懒猫旅游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500108MA5YWC1C9T 账号:3100027709000147449 开户行: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南大道支行 登机地址: 重庆市南岸区江南大道 24 号 1―2 号 4. 外汇账户: 5573550474467515 IBAN:AT094300035900444007 BIC:VBOEATWW Name: TAOTAO ZHU 转账时请备注“德国公务” 公司代表签字(盖章): 出境社盖章: 重庆懒猫旅游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签约代表签字(盖章): 朱涛涛 鉴于本合同旅游款项全部支付至朱涛涛名下帐户,朱涛涛(身 份证号:330304198806030618)对本合同项下的出境社项下的退 款、赔偿责任等承担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 担保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朱涛涛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