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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队B777机型“复飞标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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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队复飞程序
发生中止进近、复飞需尽快完成信息上报;报告
中需至少包含以下要素:首次进近的方式及跑道、复
飞原因、复飞高度、第二次进近方式及跑道;
一、高高度复飞:高度 1000 英尺(含)以上—中止进
近:
1、建立 LOC、未建立 G/S 的进近或非精密进近五边:
操纵飞机的飞行员(PF)
监控飞机的飞行员(PM)
宣布复飞
按压 HDG/TRK SEL
核实 FMA 方式
调定复飞高度
证实复飞高度正确
按压 FLCH(或其他俯仰方式)
核实推力达到要求
宣布“襟翼 20”
襟翼手柄放至 20 位
在气压式高度表核实正上升率
并报出“正上升”。
核实正上升率并宣布“收轮”
起落架手柄收至 UP 位
按需接通 LNAV*
核实 FMA 方式
建立正确复飞轨迹后,宣布“起飞后检查单” 完成起飞后检查单
*如果空速低于最小机动速度,将坡度角限制到 15
度。
2、建立 LOC、G/S,且高度在 1500ft 以上的进近:
操纵飞机的飞行员(PF)
监控飞机的飞行员(PM)
宣布复飞
按压 APP 断开 LOC 和 G/S,
核实 LOC、G/S 断开,
按压 HDG/TRK SEL
核实 FMA 方式
检查、调定复飞高度
证实复飞高度正确
按压 FLCH,调定襟翼 20 机动速度
核实推力达到要求
核实达到襟翼 20 机动速度,宣布“襟翼 20”
检查速度,襟翼手柄放至 20 位
在气压式高度表核实正上升率
并报出“正上升”
核实正上升率并宣布“收轮”
起落架手柄收至 UP 位
按需继续增速
尽快通知管制员复飞及原因,获取指令
按需接通 LNAV*
核实 FMA 方式
建立正确复飞轨迹后,宣布“起飞后检查单” 完成起飞后检查单
*如果空速低于最小机动速度,将坡度角限制到 15
度。
3,建立 LOC、G/S,高度 1500-1000 英尺的进近:
操纵飞机的飞行员(PF)
监控飞机的飞行员(PM)
宣布复飞
脱开自动驾驶,下口令“重置指引”
重置两部飞行指引仪,核实 APP 方式断开
核实 APP 方式断开,下口令“HDG/TRK
SEL”,核实复飞高度
执行口令并核实 FMA 方式正确,核实复飞
高度正确
并下口令 FLCH(或其他俯仰方式)
按口令接通 FLCH,核实推力达到要求
• 宣布“襟翼 20”
襟翼手柄放至 20 位
核实推力足以复飞或按需调整。在气压式高
度表核实正上升率并报出“正上升”。
• 在高度表上核实正上升率并宣布“收轮”
起落架手柄收至 UP 位
并核实 FMA 方式正确,接通 A/P
核实 A/P 接通
按需接通 LNAV*
核实 FMA 方式
• 尽快通知管制员复飞及原因,获取指令
建立正确复飞轨迹后,宣布“起飞后检查单” 完成起飞后检查单
*如果空速低于最小机动速度,将坡度角限制到 15
度。
注:任何阶段机长人为有必要时,都可以通过按压 TO/GA 电门起始复飞,但必
须防止突破指令高度和防止超速。
二,1000 英尺到决断高—复飞:
操纵飞机的飞行员(PF)
监控飞机的飞行员(PM)
宣布“复飞”,同时按压 TO/GA 电门
核实 FMA 复飞方式,
柔和抬头至复飞姿态 15°
核实复飞推力和姿态调定
宣布“襟翼 20”
襟翼手柄放至 20 位
在气压式高度表核实正上升率
并报出“正上升”
核实正上升率并宣布“收轮”
起落架手柄收至 UP 位
在或高于 400 英尺无线电高度,下口令接通
LNAV*(或“HDG/TRK SEL)
按压 LNAV,核实复飞航迹正确
核实复飞航迹和复飞高度
核实复飞高度正确
接通 A/P,
尽快通知管制员复飞及原因,获取指令
1000 英尺 AGL 增速到计划襟翼速度
按计划和口令收襟翼
建立正确复飞轨迹后,宣布“起飞后检查单” 完成起飞后检查单
*如果空速低于最小机动速度,将坡度角限制到 15
度。
三,决断高度以下复飞:
风险:50 英尺以下复飞,易造成复飞中接地。当低高度复飞,
如果俯仰姿态增加过快、过大,会造成擦机尾。
操纵飞机的飞行员(PF)
监控飞机的飞行员(PM)
宣布“复飞”
推油门到最前位并按压 TO/GA 电门 ,抬头
至 7.5°
核实复飞推力和姿态(不大于 7.5 度)
飞机增速并且高度表指示上升后
核实表速增加、高度表指示上升
宣布“襟翼 20”
襟翼手柄放至 20 位,并报出“正上升”
再次核实正上升率并宣布“收轮”
起落架手柄收至 UP 位
高于 400 英尺无线电高度下口令接通
LNAV*(或“HDG/TRK SEL)
按压 LNAV
核实复飞高度正确
核实航迹正确,复飞高度调定
接通 A/P,
尽快通知管制员复飞及原因,获取指令
1000 英尺增速到计划襟翼速度
根据口令收襟翼
建立正确复飞轨迹后,宣布“起飞后检查单” 完成起飞后检查单
*如果空速低于最小机动速度,将坡度角限制到 15
度。
**如果复飞中发生接地,保持姿态不大于 7.5°,继续复飞。
四,跳着陆的改出:
(1)如果飞机跳起,保持或重新建立正常着陆姿态,按
需增加推力来控制飞机下沉;
(2)对于很小的跳跃或侧滑不需要增加推力;
(3)当发生了又高又重的跳跃时,起始复飞。按压 TO/GA
电门,使用复飞推力;50 英尺以下,复飞姿态应小于 7.5°,
到达 50 英尺以上建立正常复飞推力和姿态并核实达到正上
升率后,再收襟翼、收轮,执行标准复飞程序。
注:未建立正上升率前不要收起落架,因为复飞过程中
可能发生第二次接地。
五,接地后复飞:
如果接地后复飞,立即前推推力手柄到最大,同时按压
TO/GA,使自动扰流板收回并且自动刹车解除预位。
警告:接地后不能起始自动复飞;当已使用反推就必须
全停着陆。
在整个复飞中,F/D 复飞方式将继续提供复飞指引。当
按压 TO/GA,飞行指引立即指令复飞的俯仰姿态,如果急
于跟随俯仰指引而抬机头过猛,会发生机尾触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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