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表 单位全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法人资格 单位性质 机关: □机关 事业单位: □全额预算事业 □差额预算事业 □自收自支事业 □具备法人资格 □不具备法人资格 企业: □国有企业 □城镇集体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城镇私营企业 □其他城镇企业 社会组织: □社会团体 □民办非企业单位 □其他社会组织 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 其他: □其他 单位 发薪日 个人 缴交日 姓名 证件类型 联系电话 证件号码 姓名 证件类型 联系电话 证件号码 缴存比例 法定代表人信息 单位经办人信息 单位填表人: 单位盖章: 单位审核人: 填表日期: 填表说明: 1.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 5%至 7%。单位可以在各 5%至 7%的范围内,自主 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应当一致。 2.本表一式一份。单位填妥并加盖公章后,送交单位经营地或注册地所属区的上海市公积 金管理中心业务审核网点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