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物权法律制度 经济法(2020)考试辅导 第三章 物权法律制度(案例分析!) 本章考情分析 在最近 3 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平均分值为 10 分,2019 年试卷一的分值为 9.5 分,试卷二的分值为 22 分。 在四个案例分析题中,肯定有一个题目来自物权法律制度和合同法律制度的结合,希望考生高度重视。 本章分为八个单元,共计 31 个考点。绝大多数考点需要准确理解,只有几个数字需要死记硬背,复习难度 其实并不大。2020 年教材对“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内容进行了调整。 最近 3 年题型题量统计表 题型 2017 年 2018 年 试卷一 2018 年 试卷二 2019 年 试卷一 2019 年 试卷二 单选题 2题2分 1题1分 1题1分 1题1分 2题2分 多选题 1 题 1.5 分 1 题 1.5 分 1 题 1.5 分 1 题 1.5 分 2题3分 案例分析 题 2.5 分 3分 3分 7分 17 分 合计 6分 5.5 分 5.5 分 9.5 分 22 分 本章基本结构框架 有權無權處分、抵押權、動不動產變動 第一单元 物权法律制度概述 【考点 1】物的种类(★★★)(P41) 1.物的概念 《物权法》所称的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物权法上的物具有 以下特征: (1)有体性 原创不易,侵权必究 第1页 经济法(2020)考试辅导 第三章+物权法律制度 物权法上的物仅指有体物,权利、行为、智力成果(包括电脑程序)等均不属于物权法上的物,因而不属 于物权的客体。行为属于债权的客体,智力成果属于知识产权的客体。需要说明的是,某些权利在特定情况下 可以成为物权的客体,如以票据权利、股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等权利出质形成的权利质权。 (2)可支配性 物权法上的物应具有可支配性,能为人力所支配并满足人的需要。因此,不能为人力所支配(如太阳、月 亮、星星等)或者不为人所需之物,不属于物权法上的物。 (3)在人的身体之外 人是权利主体,不能成为物权的客体。但人体器官脱离人的身体之后,可以成为物权的客体。 【例题 1·多选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能够成为所有权客体的有( )。(2013 年) A.月球表面 B.药品 C.土地 D.计算机程序 【答案】BC 【解析】(1)选项 A:月球表面不具有可支配性,不能成为物权的客体;(2)选项 D:智力成果(包括电 脑程序)属于知识产权的客体,不能成为所有权的客体。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可以出质,成为权利质权的客体, 但不能成为所有权的客体。 【例题 2·单选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物权法上物的是( )。(2019 年) A.太阳 B.海域 C.月亮 D.星星 【答案】B 【解析】选项 B:属于不动产,属于物权法上的物。 2.动产与不动产 不动产包括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海域=不動產! 3.可分物与不可分物 可分物是指不因分割而变更其性质或者减损其价值的物(如牛肉),反之一头牛则属于不可分物。 4.可替代物与不可替代物(動產 only) 该分类仅限于动产。交易客体为可替代物(如冰棍)时,可以同类物替代履行;不可替代物(如齐白石的 字画)一旦发生毁损、灭失,就只能转化为金钱赔偿。 5.消耗物与非消耗物 该分类仅限于动产。消耗物只能一次性使用,非消耗物则相反。以让与为目的的消耗物(如金钱)转移占 有即转移所有权。A 借給 b100w,貨幣 4.10 完成交付,b4.10 取得佔有及所有權。A100w 債權。金錢消耗物! 原创不易,侵权必究 第2页 经济法(2020)考试辅导 第三章+物权法律制度 6.流通物、限制流通物与禁止流通物 流通物可以自由进入市场流通(如冰棍),限制流通物是指被法律限制市场流通之物(如文物、黄金、药 品),禁止流通物是指法律规定禁止流通之物。 7.主物与从物 认定主物、从物关系,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1)二者在物理上互相独立;(窗戶不屬於大樓的從物) (2)二者在经济用途上存在主从关系:A 物脱离 B 物,不损害 A 物的独立用途,则 A 物为主物;B 物脱离 A 物, 丧失其本来的用途,则 B 物为从物。(茶杯主、杯蓋從物)機器設備主、維修工具從物! 8.原物与孳息 (1)孳息是独立于原物的物,原物、孳息属于两个物。因此,尚在母牛身体里的小牛属于母牛的组成部分, 不属于孳息;尚未与苹果树相分离的苹果,也不属于孳息。分離的蘋果叫天然孳息 (2)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如储蓄存款的利息、出租房屋获得的租金)。 【例题 1·多选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民法意义上孳息的有( )。(2009 年) A.母牛腹中的小牛 B.苹果树上长着的苹果 C.母鸡生的鸡蛋 D.每月出租房屋获得的租金 【答案】CD 【例题 2·单选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物的种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7 年) A.海域属于不动产 B.文物属于禁止流通物 C.金钱属于非消耗物 D.牛属于可分割物 【答案】A 【解析】(1)选项 B:文物属于限制流通物;(2)选项 C:金钱属于消耗物;(3)选项 D:牛属于不可分 物。 【例题 3·单选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动产的是( )。(2018 年) A.海域 B.房屋 C.林木 D.船舶 【答案】D 【解析】选项 ABC:属于不动产。 【考点 2】物权的种类(★★★)(P43) 1.物权的概念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与债权相比,物权具有以下特征: (1)支配性 物权人有权仅以自己的意志实现权利,无需第三人的积极行为协助,属于支配权。而债权属于请求权,其 实现有赖于债务人的履行行为。 債權:A 欠 b100w,a=債務人,b=債權人。B 有權請求 a 還錢,需要對方配合。 原创不易,侵权必究 第3页 第三章+物权法律制度 经济法(2020)考试辅导 (2)排他性 物权具有排他性,一物之上只能成立一项所有权。而债权具有兼容性,同一标的物之上可以成立多重买卖 合同,几个买卖合同均可有效,并不相互排斥。 A 擁有房屋的所有權,only A 有。 (3)绝对性 物权是可以对抗所有人的财产权,有权排除任何他人的干涉,他人有义务予以尊重,属于绝对权或者对世 权。而债权仅对特定的债务人存在,属于相对权或者对人权。 表 3-1 物权 VS 债权 物权 债权 支配权 请求权 绝对权 相对权 对世权 对人权 排他性 兼容性 2.物权的种类 (1)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2)所有权是指在法律限制范围内,对物全面支配的权利。 (3)用益物权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地役权。-他人之物的使用價值 (4)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他人之物的交換價值 【解释】用益物权以使用他人之物为目的,针对的是他人之物的使用价值;担保物权以担保债权实现为目的, 针对的是他人之物的交换价值。 3.自物权和他物权 所有权属于自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则属于他物权。 4.独立物权和从物权 (1)独立物权是指能够独立存在的物权,包括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 (2)从物权是指从属于其他权利、不能独立存在的物权,包括担保物权和地役权。 a 有地,b 的地在 a 前面。A 想自己的房間都高能看海。於是讓 b 不超過 1.2m, a 給 b10 億。所以地獄權是花錢買的權利。只要簽訂地域權合同,就可。A 叫需役地。B 叫供役地 【解释 1】担保物权从属于主债权而存在,主债权消灭的,担保物权随之消灭。 【解释 2】地役权从属于需役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而存在。 表 3-2 物权的分类 用益 物权 物权的类型 自物权 所有权 √ 他物权 独立物权 从物权 √ 建设用地使用权 √ √ 土地承包经营权 √ √ 宅基地使用权 √ √ 地役权 √ √ √ √ 担保物权 原创不易,侵权必究 第4页 第三章+物权法律制度 经济法(2020)考试辅导 【例题·单选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独立物权的是( A.地役权 B.建设用地使用权 C.质权 D.抵押权 【答案】B 【解析】选项 ACD:属于从物权。 )。(2017 年) 【考点 3】物权法的基本原则(★★)(P44) 1.物权法定原则 根据《物权法》第 5 条的规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解释 1】《物权法》第 5 条所称“法律”,不限于《物权法》,包括一切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 的“法律”,但不包括行政法规与地方性法规,亦不包括司法解释与司法判例。 【解释 2】(1)行为人违反“种类法定”原则,在法定物权种类之外创设物权,该行为无效;(2)行为人 违反“内容法定”原则,设定与法定物权相异的内容,该行为无效。 a 和 b 簽 100w 合同,車作為質押。物權法-動產質押,物權法交付時起算。合同是 4.1 成 立並生效。自己不可以約定質押權開始時間。 2.物权客体特定原则(一物一权原则) (1)物权只存在于确定的一物之上,而债权的客体是当事人的给付行为,即使物尚未确定、尚不存在,也 不影响债权合同的有效性。 (2)一物之上只能有一个所有权,但所有权人可以为多人。 (3)一物之上只能有一个所有权,但一物之上可以成立数个互不冲突的物权。如所有权和他物权的共容、 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的共容。 土地所有權=國家所有,a 通過出讓土地可以有使用權。A 向 b 銀行借錢,設定抵 押。B 享有抵押權 原创不易,侵权必究 第5页 第三章+物权法律制度 经济法(2020)考试辅导 a 的手錶,a 有所有權。A 抵押給 b🉑️,同時不轉移佔有權。A 向 c 借錢,質 押給 c 手臂,不衝突,但是動產做質押需要交付。C 又拿手錶壞了,讓 d 秀手錶。如果 c 不繳費用,d 可以適用留置 權。 3.物权公示原则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 规定交付。不動產-登記,動產-交付 【例题·多选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属于物权法基本原则的有( A.物权相对原则 B.物权法定原则 C.物权公示原则 D.物权客体特定原则 【答案】BCD 第二单元 )。(2015 年) 不动产的物权变动 【考点 1】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P50、67) 1.登记生效 (1)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 有规定的除外。(2011 年案例分析题) 【解释 1】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2008 年案例分析题) 【解释 2】以建筑物、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的,必须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2016 年案例分析题) 甲市政府和 a 公司簽訂土地出讓合同(法律行為),4.1 簽訂,4.10a 付款,繳納了土地金額,4.20 辦理登記,4.25 進行公告。 登記時建設用地使用權,合同是合同 4/1 成立並生效。抵押=登記過後🉑️,所以 4.20 生效 原创不易,侵权必究 第6页 第三章+物权法律制度 经济法(2020)考试辅导 A 用房屋/建設 ing 的和 b 在 4.1 簽訂抵押合同,4.10 登記。抵押合同是 4.1 成立並生效。抵押權 4.10 登記時成立 (2)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 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2009 年案例分析题、2016 年案例分 析题) 【相关链接】不动产的抵押必须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如果当事人未办理抵押 登记,只是抵押权未设立,但不影响抵押合同的生效。 a 公司向 b 銀行借錢,a 拿房屋抵押,4.1 簽合同但沒有辦理抵押登記-b 的抵押權沒有設 立,但是抵押合同 4.1 生效了 【例题·单选题】甲拟移民国外,遂与乙订立合同出售其房屋,并约定乙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办 理完毕后支付价款。后甲取消了移民计划,并向乙表示不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 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2009 年) 沒有辦理抵押登記->無法轉移所有權,合同是生效的 A.合同尚未生效 B.合同生效,但是甲有权解除合同 C.合同生效,乙有权要求甲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D.合同生效,但乙只能请求甲赔偿损失 【答案】C 2.登记对抗 (1)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a 給 b1000w 讓 b 蓋樓矮一點,4.1 簽合同,沒登記。地役權設立了,but 原创不易,侵权必究 第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