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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33.160
M 70/79
团
体
标
准
T/CVIA-46-2019
代替 T/CVIA-46-2015
显示屏维修质量管理规范
2019-04-12 发布
2019- 04-12 实施
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
发 布
目
次
目
次 .....................................................................I
前
言 .................................................................... Ⅱ
1 目的 ......................................................................1
2 适用范围 ..................................................................1
3 维修要求 ..................................................................2
4 修复后液晶显示屏等级划分 ...................................................2
5 液晶显示屏维修验收标准及其处理办法 ..........................................3
6 修复率管理 ..................................................................6
7 修复周期管理 ................................................................6
8 保质期及返修率 ..............................................................7
I
前
言
本标准为规范平板电视机显示屏售后服务维修市场和服务行为,提高服务工作质量,维护广大消费
者权益,为政府部门的市场监管和执法工作提供技术性的参考依据,促进我国电视产业和市场发展,根
据产业和市场的发展需要而制定。
本标准是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制定的推荐性标准,是协会相关会员单位在组织技术研发、采购、
安装、维修服务等过程中的主要参照标准。
本版本是对 2015 年颁布的 T/CVIA-46-2015 的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增加了“目次”
;
增加了“前言”
;
将文本中所有“试行”字样进了删除。
将 4、表 2 中“划伤”类中“26 寸以下”修订为“32 吋及以下”;
将 4、表 2 中“划伤” 类中“26 寸以上(含 26 寸)
”修订为“32 吋以上”;
将 4、表 2 中“磨伤” 类中“26 寸以下”修订为“32 吋及以下”;
将 4、表 2 中“磨伤” 类中“26 寸以上(含 26 寸)
”修订为“32 吋以上”;
对 4、表 2 中“注 1”做了编辑性修改;
对 8.1 做了编辑性修改;
其他编辑性的修改。
本标准的解释权属于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TCL电子控股有限公司、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尔多媒体有
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郝亚斌、胥邦钦、王克树、刘军艮、范小健、胡刚、邱圣龙、陈荣、邹越、何
金华、刘胡乃、王戈、李文均、贾骏生、付强、金震宇。
II
显示屏维修质量管理规范
1、目的
对屏维修企业的产品质量及其管理进行约定;对修复后的液晶显示屏质量进行分类管
理;对不可修复的故障液晶显示屏给以确认与处理。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电视机生产企业维修后需重新入库或上生产线的液晶显示屏,包括保修期内修
复的液晶显示屏、返上游厂家理赔归还的液晶显示屏、送外维修的客责液晶显示屏以及保
修期外的液晶显示屏。
3、维修要求
3.1、返修液晶显示屏(含电视机生产企业内部维修的)的工序质量、检验和品质标准
均应满足正常产品的要求;对达不到正常要求的产品,可划分为处理 A 类、处理 B 类等级
处理;
3.2、修复后的液晶显示屏必须确保安全性能和正常使用功能;
3.3、PCBI符合正品要求的企业自制模组,如该自制模组仍在继续生产,建议按正品
要求进行修复;
3.4、PCBI符合正品要求的企业自制模组,如果该模组已停产,但数量较大时,维修
单位应向送修单位请购机壳或机芯板等,并按正品要求进行修复;
3.5、PCBI符合正品要求的企业自制模组,如果该模组已停产,但数量不大,而且无
法请购到机壳、组件板等辅助物料时,可将多片模组进行拆拼组装后,按处理品要求进行
修复;
3.6、PCBI符合正品要求的外购显示屏(如:LG、三星、奇美),除PCBI外的其它配
件,经送修单位备件管理部门确认,无法申购到配件的,维修单位可将此类屏按处理屏进
行修复。
3.7、对于修复后液晶显示屏的包装,维修单位必须按照各送修单位总部的有关液晶显
示屏包装管理规范执行;
3.8、对于某一功能缺失,但不影响正常收看使用的液晶显示屏,按处理 B 类级别处理;
1
3.9、对于液晶显示屏生产日期超过 36 个月的(以液晶显示屏条码日期为准),修复后
一律按处理 B 类级别处理。
4、修复后液晶显示屏等级划分
4.1、根据对修复后的液晶显示屏性能状态、质量状况、外观成色等差别,分为正品、
处理 A 类、处理 B 类、报废品四个等级。
4.2、维修后液晶显示屏等级划分(见表 1)
表1
物料项目
缺陷内容
处理等级
处理 A 类
处理 B 类
显 示 屏
处理 A 类
注 塑 件
1、划伤、磨伤。
(判定标准
见表 2)
;
2、其它缺陷在正对屏幕 1
米距离,在正常光照下,不
易察觉。
3.A 区以外成像后有轻微
缺陷,但在 1 米距离观看不
明显,不影响收看效果。
1.显示屏自带组件板(含
端子、五金件等)清洁处
理后,仍有轻微油污或锈
迹。
2.铜皮导线断,采取工
艺措施后(如飞线或种
线),主观评价正常,又
不影响安全性能和正常
工作。
1、划伤、磨伤。
(判定标准
见表 2)
;
2、其它缺陷在 1 米距离观
察不明显,又不影响收看效
果的。
2.成像后 A 区以外有轻微
缺陷,但不影响收看效果。
1、显示屏自带组件板(含 机壳有划伤,喷漆或清洁后色
端子、五金件等)油污、 差较明显;或机壳经处理后,
锈迹较明显,主观评价重 霉迹较明显,并有轻微掉漆。
缺陷,但不影响安全性能
及收看效果。
2、显示屏自带组件板铜
皮导线断,采用工艺措施
(飞线或种线)后,主观
评价重缺陷,但能满足安
全性能和正常收看。
机壳正面有轻微划痕,补漆或
清洁后,有不明显的色差,
显示屏划伤、磨伤判定标准
表2
缺陷项目
缺陷内容
处理等级
显示屏自带组件板
划
伤
磨
伤
32 吋及以下
32 吋以上
32 吋及以下
32 吋以上
允许 1 处划
伤,长度 2cm
以内
允许 2 处划
伤,长度 3cm
以内或只有 1
处划伤,长度
4cm 以内。
A 区:允许 1 个,最大
宽度小于 1cm;
A 区以外:允许 2 个,
最大处宽度小于 1.5cm;
一共不超过 3 个;
A 区:允许 1 个,最大宽度小
于 1cm;
A 区以外:允许 3 个,最大处
宽度小于 2cm;
一共不超过 3 个;
2
处理 B 类
允许 2 处划
伤,长度 3cm
以内或只有 1
处划伤,长度
5cm 以内。
允许 3 处划
伤,长度 5cm
以内或只有 1
处划伤,长度
7cm 以内。
A 区:允许 2 个,最大
宽度小于 1cm;
A 区以外:允许 3 个,
最大处宽度小于 1.5cm;
一共不超过 4 个;
A 区:允许 2 个,最大宽度小
于 1.5cm;
A 区以外:允许 4 个,最大处
宽度小于 2cm;
一共不超过 5 个;
注 1:划伤或磨伤超出处理 B 类标准的需更换偏光膜;
注 2:所有修复液晶显示屏使用原物料号;
注 3:以上表中提到成像区域描述中 A 区定义见图 1;
图 1 中内部矩形(A 区域)的长、宽分别为外部屏幕矩形长、宽的 1/2,且内部矩
形中心和屏幕中心重合;
A区
图1
5、 液晶显示屏维修验收标准及其处理办法
5.1、液晶显示屏正品验收标准
5.1.1、维修单位严格按照正品的检验标准对修复液晶显示屏进行判定,其中,安全性
能、电性能必须达到国家标准;外观、零部件必须完整无任何缺陷;成色必须达到全新程
度;判定为正品的需贴上正品标识。
5.1.2 、由送修方检验人员对修复后的正品液晶显示屏进行全检或抽检检验合格后,
出具检验报告,方可入库或上生产线。
5.2、 液晶显示屏处理品验收标准
5.2.1 维修单位对于修复后液晶显示屏达不到正品的要求,而其安全性能、电气性能
符合国家或企业标准的液晶显示屏,在屏体表面、外观、成色等存在一定的缺陷的定义为
处理品(参考标准按照表 1)。
5.2.2 维修单位在该液晶显示屏贴上处理品的标识,并注明定义为处理品的原因。
5.3、液晶显示屏报废品验收标准
3
5.3.1、维修单位对于某些特定的故障,无法恢复至正常状态的液晶显示屏判定为报废,
液晶显示屏报废故障原因列表如下:
不可修复
原因
英文名称
色斑(人为
压伤)
MURA(块
状,条状,
线状)
人为压伤,使液
晶层的间隔变
形造成的颜色
不均
After
Image/MUR
A
液晶显示屏在
开机或关后在
某个区域留下
画面的影子,影
子不消退或者
长时间不消失。
LC Bubble
距离 30 厘米可
见黑色或彩色
水草状或线状
痕迹,轻触其外
围有陷入的现
像
残影
液晶气
泡(漏液)
图示
备注
液晶显示屏的
玻璃破裂、碎
屏裂、
屏碎
垂直/水平
线开路(半
线)
横线/横向
不良无 Y
轴驱动
Glass
Broken
一条不完整的
横亮线或竖亮
线,故障无法修
复。
V/H-Line
Open
暗背景下,屏幕
出现一条不完
整且位置固定
的水平线,故障
无法修复。
NO Y
Driver
4
多处亮点
超过国家
标准
线中点/压
力线(淡线)
多处暗点
(超过国
家标准)
使用白(黑)画
面的时候可以
看到的明亮的
点(超过一个液
晶格的 1/2),此
为 PANEL 驱动
MOS 管开路,
不可修复。
Bright Point
线中点:线中间
有亮点或暗点
压力线:用手指
压面板会出现
的亮暗线&有亮
暗点的地方用
手指轻压会出
现亮暗线
CommonSh
ort(H/V-Lin
e 越来越亮)
暗点:除黑画面
以外的任意一
个画面出现的
超过一个液晶
格的 1/2 的点叫
做暗点
Dark Point
十字线:横线或
竖线相交,用手
指压相交点通
常相交的位置
会出现亮暗点
十字线
Cross Short
电极腐蚀
Lead
Broken
Defect/Cell
Lead
Damage
ITO 线路断(要
用光学显微镜
放大观看)
液晶面板
漏光严重,
(超过国
家标准)
Cell light
leakage
在黑色画面或
灰色画面
cell 四边逐渐
变亮,
5
5.3.2、维修单位必须保持报废液晶显示屏的完整性,未经送修单位允许,不能在报废显示
屏上拆卸、调换元器件,维修单位必须在报废液晶显示屏上粘贴报废标识,并注明报废的
详细原因。
5.3.3、由收货方检验人员对维修后的报废显示屏进行抽检验证,并出具检验报告。经相关
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申请报废。
6. 修复率管理
6.1 维修单位对送(拉)修整机(或屏)进行维修。凡经维修单位筛选后的显示屏(或整
机),其修复率应≥80%;未筛选的显示屏(或整机),其修复率应≥55%;
6.2 修复率计算方法:月度修复数/月度送(拉)修数*100%。
6.3 修复率低于 80%或 55%的,送修方有权考核维修单位。考核标准由维修单位与送修单
位协议确定,也可参考如下标准执行。
筛选修复率
≥80%
70%~79%
60%~69%
<60%
费用结算标准
100%结算
95%结算
90%结算
85%结算
未筛选修复率
≥55%
50%~54%
45%~49%
<45%
费用结算标准
100%结算
95%结算
90%结算
85%结算
7.修复周期管理
7.1 维修单位应对送(拉)修整机(或屏)的修复时效负责。月度平均修复周期应≤72 小
时;
7.2 计算方法
7.2.1 修复周期计算方法:送(拉)修交货时间(维修单位收货时间)~修复送(拉)回交
货时间(维修单位出库时间);
7.2.2 月度平均修复周期计算方法:∑每台维修时间/维修数量
7.3 月度平均修复周期大于 72 小时(3 天)的,送修方有权考核维修方。考核标准由维修
方与送修方协议确定,也可参考如下标准执行。
月度平均修复周期
≤72 小时
≤96 小时
≤120 小时
>120 小时
费用结算标准
100%结算
90%结算
80%结算
70%结算
6
8.保质期及返修率
8.1 修复屏保质期为 6 个月;
8.2 保质期内二次返修率应≤3%。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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